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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教师专业化发展特征及启示

来源:核心期刊咨询网时间:2014-01-24 11:0012

摘要:摘要:法国教师教育有着悠久的历史,为法国培养了许多优秀的教育工作者,促进了法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1989年教师教育改革之后,教师专业化发展程度进一步完善,实现了社会地位与合理报酬相结合、灵活性与开放性相结合、职前培养与职后教育相结合、理论

  摘要:法国教师教育有着悠久的历史,为法国培养了许多优秀的教育工作者,促进了法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1989年教师教育改革之后,教师专业化发展程度进一步完善,实现了社会地位与合理报酬相结合、灵活性与开放性相结合、职前培养与职后教育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关键词:法国教师;专业化发展;特征

  中图分类号:G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038(2013)03-0085-04

  1989年,法国政府设立新的教师教育机构——教师培训学院(简称IUFM),作为一种新兴教师培养模式,教师培训学院教育模式的普及促使法国建立新的教师教育制度。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法国政府运用了一系列措施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经过反复实践,选择了一条适合法国教育发展的教师专业化道路。法国的教师教育发展历史悠久,特点鲜明,开创了教师培养的先河,为教师专业化发展奠定了基石。

  一、法国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历史沿革

  1.法国师范教育确立阶段

  法国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发展路径与其师范教育体制密不可分,两者一脉相承。法国师范教育历史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1684年法国教士拉萨尔创办的“基督教学校修士会学院”。法国师范教育从1684年起,经过了资产阶级大革命的洗礼并于20世纪初逐步建立完整的师范教育体系。

  随着法国政治、经济的发展,社会对教育的诉求不断提升,需要足够专业的教师进行国民教育。随着“国民教育”深入民心,国家开始负责师资培训的认定。为满足国家对教师的需求,1794年,创办了巴黎师范学校,聘任学术大家来校任教。该校于1795年1月正式开始招生,从全国各地每两万人中筛选出一名年满21岁的学员,修业四个月合格后回原籍创办师范学校。这一时期师范学校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培养制度,并在保留宗教教育的同时扩充了科学教育与教学法的练习。

  当时,法国的教育目的是为了培养及选拔政府、教育及各行业的领导人才,具有“因袭的英才教育形态”的师范教育是双轨制教育制度。七月革命之后,法国经济迅速发展,对劳动者的知识水平重新提出要求,初等教育开始受到政府重视,教师的培养也提上日程。法国教育部长基佐先后颁布了《师范学校条例》和《初等教育法》来规范学校散漫无纪的情况,开始了国家对初等教育教师培养的管理,为法国师范学校的统一奠定了基础。共和派掌权期间,双轨制教育制度正式确立,随即颁布一系列法令规范师范教育,进入了法国师范教育发展的黄金时期。双轨制下初等教育教师发展的同时,中等教育教师培养有了很大的进展,女子师范学校也随之发展起来,师资规格不断提升。1922年“中等教育教学能力证书”制度的建立确立了中等教育教师培养的新格局,法国师范教育制度基本确立。

  2.法国教师教育完善阶段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法国经济遭到严重破坏,但由于受到世界科学技术革命影响,重建速度较快。经济的迅速发展带动对教育的大量投入,为教育发展提供了坚实物质保障,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法国师范教育的完善。19世纪末20世纪初,法国兴起了“新教育运动”,推动教育理论和教育科研的发展,产生了新的学校、新的学科,为师范教育的完善提供了条件。

  战后法国政府对初等教育师资培养进行了五次大的改革,以缓解战后师范院校重建问题并适应国民对教师素质的新要求等。五次改革分别在师范教育招生,学习年限和地位提升等方面完善了法国初等教师教育培训,并提出继续高等教育水平的教师教育,使其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法国师范学校经历最初的“2+2”模式发展到更为实际的“3+1”模式,到后来4年制职业教育,最后正式成为高等教育机构。一直以来,师范学校都将教师职业培训作为主要授课内容,包含教育和学科两方面的培训,教育教学内容和方式也越来越灵活。

  法国教育双轨制下中等教育师资培养采用严格的证书制度,主要有初中普通教育教师、证书教师、会考教师三种资格。每种资格的培养体制具有很大区别。会考教师资格最先出现,考试包括5个方向29个专业,间隔时间长,难度较大。由于会考教师难度较大,难以满足社会对师资的要求,政府推出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13个专业。录取率稍高于会考教师资格。1967年,政府设立初中普通教育教师资格证书,进一步提高初高中教师的素质,后被“中学证书教师”取代。二战后,法国中等教育师资培训在培训机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上都出现了相应的变化,最后形成了以大学为主,学术教育和职业教育相结合的中等教育教师培养体系。

  3.法国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阶段

  20世纪后半期,法国的教师培养方式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已经不能满足法国政治、经济、教育的发展需要。因此,法国的教育界精英及法国政府对教师培养开始进行改革,把双轨制的教师培养模式转变为一轨制。1989年,法国颁布《教育方向指导法》,决定在全国各大学区设立教师培训学院,提升法国教师培养层次。

  在此期间,教师培训学院担负三项任务:准备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进行教师的初始和继续培训;开展教育研究。教师教育具有高等教育的特点,从而吸引更多的优秀青年加入到教师行列。教师培训学院招生的基础学历为高中毕业会考文凭加大学三年学习,即获得法国学士文凭才可能被录取。招生方式为档案审查并可能辅以面试,录取名单最终由教师培训学院根据其主持的招生委员会的建议决定。教师培训大学学院的学制为两年。第一年的教学基本是为各类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做准备。对于报考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的学生,第一年的学习主要在教师培训学院,并由本院的教师授课。对于报考中学教师的学生,第一年的学习更经常是在学院,授课教师也基本由大学教师或研究员担任,主要学习与其报考专业相关的学科。课程设置灵活,富有特色,与传统的师范教育相比较,教师培训学院注重教学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调立足于教育实践,注重运用理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在培养中,为适应21世纪国际竞争与交流的需要,注重新技术和外语教学,并把终身教育理念引入到法国教师教育中来,不仅重视教师的职前培养,同时把教师的职后培训引入教师教育,扩展教师个人的职业视野,打破了法国教师、教育工作者互相隔绝的状态。

  二、法国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特征

  1.社会地位与合理报酬相结合

  教师地位的高低决定教师这一职业对于优秀人才的吸引程度。教师在法国属于国家公务员,学生毕业后一旦成为教师,其调职、待遇、养老金、生活补助等都有国家统一支付。教师在法国受到社会上的尊重,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法国教师只要与教育单位签订服务合同,从进入师范院校学习开始就可以享受工资待遇,收入有保障并且福利待遇优厚。

  2.灵活性与开放性相结合

  概括而言,法国的教师培养最开始都属于定向型,由师范学校专门负责,采用初等和中等双轨制、封闭的、定向的培养体制。20世纪中叶以后,为满足时刊发展对高素质、多类型教师培养的要求,教师培养不再只由专门的学校负责负责。越来越多的综合性大学开始设立教师教育专业。即使非师范学校的毕业生,在取得学士学位后,通过考试进入教师培训学院,就有机会得到任教资格。目前,法国已没有专门的教师教育院校。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法国推出了大学与中小学联合培养的合作学校模式,在专家学者、教师培训者和中小学指导教师之间建立起紧密联系,为加入其中的教师与学生提供包括信息、方法以及资金援助。这种模式,能够很好地解决以往师范生实践经验不足的问题。在新教师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教学能力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

  3.职前培养与职后教育相结合

  教师培训学院的设立提高了法国教师教育水平,为法国教师教育今后发展指明方向。法国教师职前培养一般为五年,即先在大学进行三年的学习,大学毕业后进入教师培训学院学习两年,学习结束后通过参加考试来获得教师资格。新模式改变了以往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起点低的问题,使非师范大学毕业的学生通过培训考试也可以获得任教资格,提高了法国教师的整体素质。法国政府在注重教师职前培养的同时也注重在职教师的进修与培训。通过加大经费的投入,促进教师带薪培训,逐步构建终身教育学习体系。法国的教师进修制度从国家到学区和省贯彻实施,制定完善的进修计划,增加培训班培训,形成完整的进修体系。

  随着法国教育改革的推动,教师教育逐渐由双轨制向一体化发展,教师培训学位将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逐步结合起来,统一初等教师和中等教师入学要求。确立了教师职业的统一标准。教师素质的培养与教师培训、继续教育的任务和录用工作由教师培训学院一并承担。

  4.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法国的教师教育既重视教师理论素养也重视教师的实践能力培养。在大学本科教育阶段,学校针对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学生进行相关学科的特殊教育,帮助他们掌握未来所要教授学科的专业知识,使他们在大学本科毕业的同时对未来所要教授的学科知识有所了解。同时在学校学习期间。学校还会有针对性地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去见习,并在见习教师的指导下初步完成实习任务,帮助他们在直观上对自己未来的职业有所了解并顺利适应更高阶段的教师培养。进入教师教育学院之后,则更加重视教师的实践能力培养,将教学实习制度化和系统化。实习分为三类:首先是观察实习,让这些未来的教师和在职教师一起工作,深入到学生当中了解学校的运营、管理和教学:其次是在有经验的教师指导下进行少量的教学活动,使其对教学有更深入的了解;最后通过担当实习。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独立开展教学和管理活动。通过这种培养模式,大大提高了未来教师的适应能力和教学水平。

  三、法国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启示

  1.提升教师地位,改善待遇

  法国通过对教师教育制度的改革,提升了教师的社会地位,促进了法国教育的发展。目前我国教师的社会地位还不尽如人意,导致一些优秀的大学生不愿意从事教育事业。国家应尽快通过立法和修订现有的法律法规提升教师的法律地位。同时,教师的待遇偏低也是影响更多优秀人才从事教师职业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教师的待遇更是不能满足其发展的需要,应加大这些地区教师待遇的投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于教育事业。

  2.加强专业化培养

  在法国教师教育的改革发展中,教师教育逐步由单纯重视学科知识的系统掌握,转向职业定向教育,并逐渐发展到强调对教师进行教育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研究,重视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我国的教师教育一直比较重视学术性而忽视师范性,重视学科知识的掌握忽视教育学科课程的教育,把教育工作简单化,认为只要学好理论知识,就能教好学生,忽视了教育活动的专业性。教师职业是一个专业岗位,它要求教师不仅要具有所教学科知识,还应具有专门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实践能力。教师并不是任何一个具有一定学识水平的人都可以从事的职业。因此,我国的教师教育必须加强课程结构与教学内容的教育化水平,把教育学科课程和教育实习单独列出,加强理论学习与学校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联系。以便适应中小学教师教学的需要,促进我国的教师教育专业化发展。

  3.加强职前教学实践与职后教育理论培养

  我国的教师教育职前教学缺少实践能力的培养,职后教育缺少理论的培养。师范类大学注重理论培养多于实践训练。教育实践流于形式。因此,我国教师教育应该加强职前教学实践能力培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此外,我国教师职后培训模式单一,无充足时间保障,特别是中小学阶段的教师很少有机会离岗学习。即使在本地的教育学院,教师培训学院培训机会也很少,更不用说到专门的培训机构学习。教师在职后教学实践过程中,仍需要不断更新其知识结构,吸纳先进的教育理念,因此,必须建立轮岗学习的制度,以便教师能够适应新的教育教学需要。

  4.严格教师选拔录用制度

  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相对较晚,其制度本身在实践操作上还存在诸多有待完善之处。建立一套科学、合理、规范的教师录用考试制度已势在必行。我国各类教师录用环节还存在一个明显不足,即忽视了对应试者实际教育教学能力的考查,过度关注应试者学历文凭和以知识掌握为中心的考查,而一些教育实践能力和一名优秀教师所必备的其他能力却被严重忽视。借鉴法国教师录用考试制度的相关做法,除了口试、笔试之外,必须加强对录用对象各种实际教学能力的测试,并将其作为录用与否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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