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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萨斯模型与诺思模型的统一

来源:核心期刊咨询网时间:2013-11-14 11:5412

摘要:摘要:马尔萨斯认为,人口增长总是快于生活资料增长,所以社会总会达到人口饱和状态并陷于停滞。裴小林认为,必须用土地生产率极限法则完善马尔萨斯模型的基

  摘要:马尔萨斯认为,人口增长总是快于生活资料增长,所以社会总会达到人口饱和状态并陷于停滞。裴小林认为,必须用“土地生产率极限法则”完善马尔萨斯模型的基础。李嘉图认为,西欧实现由传统农业向近代工业“结构转换”的“充分必要条件”是稳定的粮食剩余。诺思认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西欧经济兴起的关键”。裴小林认为,诺思和李嘉图之间存在一个悖论,因为经济组织越有效率,经济就越快地达到马尔萨斯模型所允许的限度而陷于停滞,诺思模型是一个经不起历史检验的故事。在人多地少的人口大国,客观条件决定了一个“均分土地”的历史趋势,新中国的土改和现在按人口定期调整土地的制度,就是这一历史趋势的表现。本文认为,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以商品交换和技术进步为前提,但马尔萨斯模型中没有商品交换和以技术进步的位置,所以不能解释社会转型。裴小林把“诺思模型”直接应用于传统社会,又过分强调马尔萨斯原理在当代社会中的作用,在适用对象上出现了失误。“均分土地”并不是什么“客观”趋势,而是错误理论在特定情况下的试验性应用。当前中国农业的关键问题不是维持粮食总产量,而是提高“劳动生产率”,转移农业人口和实行土地规模化经营是基本出路,这需要充分利用市场手段甄别人们的素质和特长,使具有“非农特长者”果断放弃土地,让土地流转到“高效经营者”手中,所以必须实行土地私有、允许买卖的制度。实行这一措施远不是万能的,但没有这一措施又是万万不能的。
  关键词:马尔萨斯   李嘉图   诺思   裴小林   土地私有
  提纲:
  综论
  一、社会运行的终极原因必须探索到社会之外
  二、马尔萨斯模型和Boserup模型
  三、改进的马尔萨斯模型
  四、进口便宜粮食是英国工业革命成功的关键吗?
  五、裴小林对“诺思模型”的批评
  六、马尔萨斯模型无法解读当代农村
  简短结论
  (以下是正文)
  综论(可以独立成文)
  笔者在网站上搜索人口和土地关系的资料,偶然发现了裴小林先生(荷兰累顿大学法学院暨瑞典隆德大学经济历史系)的长篇论文《土地生产率界限法则:一个改进的马尔萨斯理论和中国均分土地制案例》,读后感受颇深,遂写此评述文章,以就教于裴先生和各位同仁。

  1、问题
  马尔萨斯在建立自己的人口模型时利用了两条公理(基本假设),一是食物为人类生存所必需,二是人口具有自然增长的趋势。他认为由于劳动报酬递减规律的作用,人口增长总是快于生活资料(食物)的增长,所以人口总会达到饱和状态使社会陷于停滞。
  有人早就发现,马尔萨斯模型还有一个隐含假设,这就是“土地的有限性”。土地的有限性决定了人们不得不在同一块土地上投入越来越多的劳动,这才导致劳动报酬递减。裴小林先生认为,土地的有限性并不能单独决定“劳动报酬递减”,而只有加上单位土地产量的有限性,即“土地生产率的有限性”,才能够认识“劳动报酬递减”原理。不论哪个历史时代,在一定的技术条件,单位土地的生产量总是有限的,这是一个自然法则,裴先生把这一法则称为“土地生产率界限法则”。
  这样,马尔萨斯人口模型就建立在四条自然法则的基础上,生物的营养法则决定人维持生存需要最低限度的粮食,人的生物属性使人口具有无限增加的趋势,土地总量受制于地理条件,“土地生产率的有限性”也是由自然法则决定的。熊皮特在五十多年前已经指出,经济理论必须落在“非经济的底部”。裴先生对熊皮特指出的原理,认识颇为深刻,裴先生用“土地生产率界限法则”充实马尔萨斯人口模型以后,这一理论就完全建立在“自然法则”的基础上,落在了“非经济的底部”。可以认为,裴先生对这一理论的科学化作出了贡献。
  但是,裴先生在把这一理论应用于分析人多地少的人口大国的情况后,却认为存在一个“均分土地”的历史趋势,并认为新中国的土地改革和当前实行的“土地均分制”,就是由客观条件所决定的解决人口生存问题的正确选择。这就使笔者大惑不解。
  笔者认为,几十年来,中国实行的土地公有和现在的土地均分制,都是特定条件下形成的特殊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是利用了人性中的“恶的倾向”的结果,由于它从根本上违背了人性,所以中国农业进入死胡同具有必然性。解决中国农业出路的根本途径在于土地私有、允许买卖。
  那些反对土地私有化的文章,都是用似是而非的理论和片面的事实依据予以论证的,笔者很少能够耐着性子看下去。好在裴先生的文章偏重于理论探索,并且是以笔者非常赞服的“马尔萨斯人口理论”为基础进行论证的,这就引起了笔者极大的兴趣。既然相同的理论(马尔萨斯理论)应用于相同的对象(中国土地制度),却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这就很有必要搞清,问题究竟是出于理论的缺陷,还是出在对事实的具体应用上呢?

  2、错误的价值目标选择
  在历史理论中有一种“英雄史观”,认为历史是由英雄人物创造的,中国老百姓甚至把统治官僚称为“父母官”。在当代社会中,历史运行的原理越来越清晰化,这使人们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人都是经济人,古今中外,不论是古代的皇帝、国王,还是现代的总统、平民,莫不如此。千百年来,亿万百姓从来不是统治者所养活,而是百姓自己养活自己。单个农民不需要考虑如何养活全国人口,而只需要考虑如何供养自己的家小。
  不过,自从中共统治大陆以后,就力图把农民都组织起来,最大限度地增加粮食总产量,在养活自己的同时,还养活全国的非农业人口。应当承认,这一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从总体上看,这一努力却是失败的,使中国农业走了大弯路。毛泽东认为,没有他的鼓动,全国人民就会泄了气;邓小平也认为需要“教育人民”,不能让人民发表自己的意见;江泽民统治13年后退休养老,其间也一直不敢把土地权利归还给农民……笔者以为,中共多年错误的指导思想并没有根本扭转,就好象全国百姓离开了它的指导,自己就不会养活自己一样。如果说在集体化时代,中共上层领导确实有理由以“维持粮食总产量”为“价值目标”的话,那么现在,在中国粮食已经彻底过关的情况下,仍然把“维持粮食总产量”作为目标,其目的则是大可怀疑的。现在的情况是,粮食多年供过于求,价格一直上不去,城镇居民很少担心自己有钱买不到粮食,更很少有农民担心自己所产粮食不够自己消费。中国农民主要担心的是,家庭农业收入太低,无法维持体面的生活。也许只有杞人忧天的学者,才会把维持“粮食总产量”作为价值目标。

  3、关于人类如何走出人口陷阱的争论
  裴先生用用N表示人口,用S表示每人维持生存的粮食需求,这样每一时代的粮食总需求就可以用NS就表示;粮食的总供给取决于耕地面积A和粮食单产Y,AY就表示粮食的供给量。耕地面积总是有限的,当没有可开垦为耕地的土地时,耕地面积A就成为常量;随着人口的增加,单位土地上投入的劳动也增加,粮食单产也增加,一直接近以至达到由“土地生产率界限法则”决定的限度Y。
  当NS<AY时,全社会的粮食还有剩余,人口还有增加的余地。由于耕地面积的有限性和土地生产率极限法则的限制,在一定技术条件小,社会的粮食总供给AY有一个最高限度,当NS=AY时,社会人口达到饱和状态,社会也限于停滞。学者们把这一状态称为“人口均衡陷阱”。
  马尔萨斯认为,任何社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都会或快或慢地走进“人口均衡陷阱”而限于停滞。但事实是,由西欧移民建立的美洲社会(美国、加拿大)和澳洲社会(澳大利亚、新西兰),几百年来一直没有陷入所谓的“人口陷阱”,而古老的荷兰、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社会,实际上也完全摆脱了马尔萨斯抑制,跳出了所谓的人口均衡陷阱。这就产生一个疑问:既然马尔萨斯原理建立在“自然法则”的基础上,一些社会何以能够逃脱它的“惩罚”,从而打破NS=AY这一低水平均衡状态呢?
  事实上,在我们研究的意义上说,每人粮食最低消费量S和土地面积A可以看作是绝对不变量,而人口N和粮食单产Y在社会运行的长时期中是有变化的。所以从理论上看,人类摆脱马尔萨斯抑制的途径有两条,一是降低人口增长率(减少人口数量),二是提高粮食亩产量。
  人口增长率由出生率减去死亡率得到,所以降低人口增长率就要降低人口出生率,或者提高人口死亡率。提高死亡率显然不可行,这就只有降低出生率一途。但在传统社会中,高出生率根源于人的生物属性,所以是不可能降低的。实际上,这是在当代技术条件下,人们才有可能通过人工方法降低生育率。所以从人口角度看,走出马尔萨斯人口陷阱的关键是发展了控制生育的技术。
  在粮食单产已经接近或达到当时技术条件下的最大限度时,只有提高农业技术才能够突破这一限度。在当代农业中,人们主要通过采用农药、化肥、新品种、机械、电力等新技术来提高土地单产,于是从粮食单产的角度看,人类走出马尔萨斯人口陷阱的关键实际上也归结为提高技术水平。
  但是不论是有效控制生育率的医疗技术的提高,还是提高粮食单产的农业技术的采用,都是在工业革命的带动下出现的。虽然历史过程的纷纭复杂是的因果关系原理变得模糊起来,但从逻辑上看,人类不是先走出马尔萨斯抑制,然后才实现了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换;次序恰恰相反,人类是先发生了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结构转换,工业社会技术的进步才使人类最终获得了走出马尔萨斯陷阱的手段。所以,技术提高才是人类最终摆脱马尔萨斯陷阱的真正“原因”。
  关键问题在于,“技术”是经济的,还是非经济的?由于技术产生于人们的生产活动之中,生产活动又是最基本的经济活动,所以它就应当属于“经济”这一范畴,也就是说,它不是“非经济的”。既然不是“非经济的”,我们的探讨就不能说落在了“非经济的底部”,于是就需要继续探讨:技术变革究竟是怎样发生的。这样,解释人类何以走出人口陷阱,又归结到人类何以发展出如此先进的科学技术的问题。由于近代科学技术是“伴随着”经济增长而在西欧出现的(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一个颇为复杂的问题,我在这里先用中性词“伴随”表述二者的关系),于是人类如何摆脱马尔萨斯陷阱就归结到中国学者熟悉的老问题:西欧何以能够出现经济增长?中国何以未能够自发实现经济增长从而走出传统社会?有人把这一问题称为“李约瑟难题”。
  美国经济学家诺思利用“经济人行为”原理,建立了关于西欧经济增长的“人口模型”。在中世纪的西欧,大部分地区还都是一片广袤的荒野。中心地区的人口增长导致边远地区的开垦。新开垦的地区与中心地区具有大不相同的地理气候条件,加上人口密度的不同,使他们生产了大不相同的产品,各地具有明显的比较利益;西欧河流密布,四季都可以通航,水路运费低廉,各地比较利益能够实现,于是刺激了商品市场的发展。市场发展扩大了产品的销路,刺激了农业和制造业的专业化,专业化和操作过程中精细的分工使人们只需要重复简单的操作,刺激人们设法用机械代替手工,用水力、风力、固体燃料的化学潜力代替传统的人力和畜力,从而促进了技术进步。工业技术的进步也带动了其他行业的发展。农业技术的提高大大提高了食物的产出量,医疗技术的提高又使人们获得了降低生育率的手段,于是就从两个方向使人类获得了走出马尔萨斯人口陷阱的手段。这样,西欧商品市场的发展以及走出人口陷阱,都是人们利用客观地理条件所造成的盈利机会的结果。
  不过需要指出一点,诺思是“制度经济学家”,所以他把西欧经济兴起的关键环节归结为制度,认为“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成长是经济兴起的关键所在”,这就引起了不少误解,例如裴先生就认为,诺思犯了循环论证的错误,因为只有在实际上出现了经济增长,才能够认为“经济组织”是有效率的,诺思把“有效率的组织”作为经济增长的原因,这就陷入了循环论证。裴先生信服李嘉图的论断,说“稳定的粮食剩余是一个社会实现结构转型的‘充分必要条件’,而不管这种粮食剩余是自产还是来自进口”。裴先生认为,英国人正是由于采纳了李嘉图的理论,允许从国外进口廉价粮食,才得以解决了社会转型中对粮食的需求,完成了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结构转换。裴先生由此认为,在古典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之间存在一个悖论: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诺思原理,有效率的经济组织的存在和发展是导致西欧经济持久增长的关键;而根据古典经济学的马尔萨斯原理,一个社会越有效率,越能够生产剩余粮食,就越会刺激人口增长,使人口较快地达到饱和状态,导致社会陷于停滞。裴先生认为,古代的印度、中国等人口大国,正是由于其社会组织效率较高,才得以养活他们庞大的人口;但也正因为它们的高效率,也使它们最早也最深地陷入马尔萨斯人口陷阱之中而无法自拔,所以“诺思理论是一个经不起历史检验的故事”。从进口便宜粮食的角度看,英国、荷兰、新加坡等人口小国显然比印度、中国等人口大国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因为国外较少的粮食剩余就能够满足小国在经济转型中对粮食的(额外)需求。言外之意,世界上规模较小的国家,容易实现工业革命、完成结构转换。
  笔者以为,裴先生对马尔萨斯模型和诺思模型的适用对象没有进行区分,结果出现了根本性错误。马尔萨斯原理中没有商品交换的位置,也不考虑技术进步,这在适用于古代社会时是合适的。但是正是由于商品市场的发展带动了技术进步,西欧资本主义才发展起来,这正是马尔萨斯原理所不能解释的。而诺思模型正是为解释这一历史现象才出现的。在诺思看来,只有在西欧逐渐形成和完善起来的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组织和制度才是有效率的。当然,作为经济史学家,诺思也是在“事后”才确定这一套经济组织具有效率,从而得出了“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成长是经济兴起的关键”的结论。至于这些经济组织是从哪里来的,诺思也作了系统探讨,一直把它探讨到“非经济的底部”,即归结为地理条件和人口的自然增长,是人们在特定客观条件及其变化基础上理性选择的结果。可见,诺思的论证完全符合“熊皮特规则”的要求,而并没有陷入逻辑上的循环论证。倒是裴先生把解释社会转型的诺思原理原封不动地套用到印度、中国等古代社会,这才“发现”了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的所谓“悖论”以及诺思的“经不起历史检验的故事”。
  结论是,马尔萨斯原理不适用于解释社会转型,而诺思原理不适用于传统社会,忽略了这一点,社会科学研究就要“误入歧途”。裴先生关于“均分土地是历史趋势”的论断,就来自不能对接的理论和现实。

  4、“均分土地”不是什么历史趋势
  笔者以为,李嘉图关于“稳定的粮食剩余是一个社会实现结构转型的‘充分必要条件’”的论断,既没有事实依据,也无法进行严格的逻辑推导,其正确性是大可怀疑的。
  首先,粮食剩余并不是社会结构转型的充分条件:中国历史上那些所谓的“治世”或“盛世”,例如西汉的“文景之治”,唐朝的“贞观之治”、“开元盛世”,清朝的“康乾盛世”等,都产生于农业的剩余产品(主要是粮食),可以说都是社会充分利用农业剩余的结果。但农业剩余却并没有刺激向工业社会的“结构转换”,所以粮食剩余并不是社会结构转换的“充分条件”。
  其次,粮食剩余也不是社会结构转型的必要条件。我们可以用李嘉图自己发现的相对比较优势原理来反驳这一论断。
  事实上,“粮食”的替代品还有很多,肉、蛋、奶、鱼、水果、蔬菜等副食品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代替粮食。一般地说,肉、蛋、奶、鱼的相对价值昂贵,所以粮食仅够糊口时很难用更为昂贵的副食品来代替。但在特定环境条件下,例如在适合放牧或渔猎但却不适合种植粮食作物的地区,肉、蛋、奶、鱼就可以比粮食更为便宜。所以,一个纯粹生产粮食的社会(或地区),即使没有粮食剩余,也可以通过与相邻地区交换相对便宜的副食品而获得更高的生活水平(李嘉图的相对比较优势理论)。实际上最早发展起制造业的是荷兰,它就是以自己的地理位置优势,发展了专业化生产,从而实现了结构转换的。在结构转换过程中,由于荷兰不具有生产粮食的比较优势,结果粮食生产被经济法则所排挤,而转向进口粮食。可见,进口粮食是结构转化的“结果”而不是“原因”,所以不能构成“必要条件”。
  但裴先生在论证中却直接借用李嘉图的论断,论述人口大国不能忽视粮食总产量,认为在人多地少的国家,维持和提高粮食总产量应当是首要目标。并由此得出了人多地少的人口大国必然出现一个“均分土地”的历史大趋势的(错误)结论。他论证说,尽管农业中确实存在劳动报酬递减,但只要劳动的边际收益没有下降为零,投入较多的劳动就可以获得较高的粮食单产,从而获得较高的粮食总产量。相对而言,大土地占有者的劳动投入不足而小土地占有者的劳动投入较高,“均分土地”就减少了大土地占有者的土地(例如把地主多余的土地分给贫雇农)而使小土地占有者的土地增加,这时即使全社会劳动总投入没有增加,那么在地主原有土地上的劳动投入也会增加,而在贫农原有土地上的劳动投入却会减少。正是由于劳动的“边际报酬递减”,所以地主原有土地上增加的粮食产量要高于贫农原有土地上减少的粮食产量,所以粮食总产量提高。他强调说,“均分土地制度”实质上把人口压力均摊到每一分土地上,从而能够在相同土地上供养更多的人口。裴先生认为,新中国成立后的土改以及现在实行的定期按人口增减调整土地的制度,就是客观条件决定的历史趋势的体现。
  笔者以为,在农民个体之间的生产经营能力是存在差异的,真正的地主就是由经济规律甄别出来的“优秀经营者”。在1949年前后的土地改革中把地主“多余”的土地分给不怎么会经营的贫农,是否能够提高粮食总产量是大可怀疑的。新中国成立后单干时期粮食总产量的增长,主要应当归结为社会由战乱转变为和平而产生的“经济效益”。
  即使不考虑个体农民的差异,那么“均分土地”能否提高粮食总产量,也是难以确定的。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很强,播种和收获季节需要大量劳动力,但庄稼正在成长时就不需要投入多少劳动,所以农村有农忙季节与农闲季节的区分。在集体化时代,农忙时节可以把全社会的劳力都使用上,所以国家号召各行各业在农忙时节支援农业,甚至通过放农忙假把中小学生也作为劳动力投入生产。换句话说,农忙时农村并没有多少剩余劳动力,所谓“剩余劳动力”只有在农闲之时。家庭承包经营(均分土地)之后,农闲时的剩余劳动力仍然无法利用,结果农村有成群的劳动力沉醉于打麻将。
  可以认为,均分土地后单位土地上的劳动投入并没有增加,所以马尔萨斯原理并不适用于这一问题的分析。如果说农村改革确实解决了困扰中国政府几十年的粮食问题,即大大提高了粮食总产量,那么原因是不是由于劳动投入的增加,则是大可怀疑的。人们都知道家庭承包后杜绝了大集体生产时的消极怠工现象,实际上按时间计算的劳动投入反而大大降低了。家庭经营后农业技术的提高,又大大降低了单位土地的劳动投入,同时还大大增加了粮食产量。所以,农民和不少学者都看到,现在每户农民至少可以耕种现有土地三倍以上的土地,粮食总产量也不会有多大影响。如果考虑到农业的规模经济效益,粮食总产量或许还会增加……
  从理论上说,裴先生用马尔萨斯模型论证社会运行必然收敛于NS=AY的状态,对我们认识传统社会还是具有重要作用的。但他用中国实行弟兄平分家产的继承制度来说明“均分土地”是历史趋势,则显得过于牵强。从经济学原理看,弟兄分家的原因在于大家庭超出了农业的适度规模,按照一般农民的看法,则是大家庭中利益难以平衡。如果仔细考察中国的分家制度,正好不是按人口平分家庭土地,而是不管每个弟兄有多少个子女甚至没有子女,只在弟兄之间进行平分,所以并不能得出按人口均分土地的“历史趋势”。当然,作为一种平分财产的要求,在贫穷阶级中一直存在,但富裕阶级绝不会想到把自己的财产分给穷人。苏联、中国之所以实行了这一制度,正是由于穷人太多,力量太大,硬是用武力打垮了富人阶级,强行实施了这样的制度。如果由苏联、中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度(均分了土地权利)就得出“均分土地的历史趋势”的结论,那么由印度、尼日利亚等人口大国仍然实行土地私有,岂不是要得出截然相反的“历史趋势”?

  5、发展中国家为什么仍然在人口陷阱中挣扎?
  裴先生看到,荷、英、法、德、意、日等古老国家已经跳出人口陷阱,而由西欧移民在新世界建立的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社会,则由于经济发展而根本没有陷入人口陷阱之中。但是另外,世界上仍然存在许多贫穷的所谓“发展中国家”,它们仍然在为爬出“人口陷阱”而苦苦挣扎,至今还没有完成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裴先生主要用马尔萨斯原理解释这一现象,认为“巧妇难做无米之炊”,缺乏土地资源是难以完成结构转型的主要障碍。
  笔者以为,用“巧妇难做无米之炊”来说明发展中过节结构转型的困难,确实具有一定的说服力。但若把资源仍然仅仅理解为土地,则显得过于片面。就现在来说,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甚至古老的法国都有大量农产品(粮食)向全世界出售,所以,俗语就应当改成“巧妇能做购米之炊”。对发展中国家来说,问题在于有没有其他商品用来交换农产品。考察现在最贫穷的国家,它们不仅仅是缺乏土地资源,而且缺乏任何资源直至“位置资源”。所以仍然是“巧妇难做无米之炊”。
  比较特殊的是日本,一般认为它国土狭小,人口稠密,自然资源十分贫乏,但它在一百多年中却逐渐摆脱了马尔萨斯抑制,最近几十年无可争议地跃入了发达国家的行列。它何以能够获得如此特殊的成就?笔者以为,它借以发展自己的优势资源就是位置资源。在当代世界,国家间贸易交往频繁,交通条件即“位置资源”已经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作为岛国的日本四面环海,海洋交通便利,成为位置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这是近代日本能够发展起来的必要条件之一。就人均享有的位置资源来说,新加坡甚至比日本还要优越。只是由于它幅员过于狭小,才不能成为世界上有影响的国家。

  6、土地私有化是唯一出路
  中国实行公有制和定期按人口“均分土地”的政策,是在特定环境下产生的特定制度。从人类历史看,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生产资料和土地公有的制度,是一次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伟大试验,但苏联(俄罗斯)果断放弃公有制和中国被迫实行市场经济和保护私有产权的制度,表明这一试验已经彻底失败。回头来看,这是一段距离最长的历史大弯路。
  现在中国的广大农村,传统农业社会的特点还十分明显,所以马尔萨斯原理还在很大程度上起着重要作用。但从中国毕竟正在摆脱传统社会而进入近代工业社会,工业对农业的支持也已经达到很高的程度,这一方面使粮食单产上升到新的水平,从而根本上解决了粮食问题,迫使粮食价格大大下降,农民收入减少;另一方面也挤出了更多的剩余劳动力,迫切需要从非农行业寻找出路(获得收入)。换句话说,中国农村的关键问题已经不是提高粮食总产量,而是提高劳动报酬。而提高劳动报酬的唯一途径在于实行专业化生产,达到土地的“规模经营”。许多专家早已论证,要达到这一目标,就需要设计一个甄别机制,甄别出各行各业的能手,让非农经营能手脱离农业岗位,使土地流转到高效经营者手中。在现行土地制度下,土地对农民只具有“时间收益”,不能作为自己的财产一次变现(出售土地获得现款),谁要离开农村成为城市居民就要白白放弃自己的土地收益,结果谁也不愿意这样干,这就把农民牢牢束缚在土地上而无力自拔;定期调整土地又使愿意长期经营土地的农民无法对土地长期投资,不能购买土地也难以达到规模化经营。所以,现行土地制度不论从哪个方面说,都具有极大的弊端。
  要解决所谓“三农”问题,无非是农业现代化,农民市民化,农村城市化。这三个问题中,任何一个的解决,都与土地所有权相关,土地私有和自由买卖都是必不可少的。所以,中国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土地私有化。
  奇怪的是,不少学者在调查农村情况后认为,就现在来说,社会对土地私有化的要求并不迫切,在政府部门、农村基层干部和一般农民都有抗拒土地私有化的力量。笔者以为,要搞清社会成员对土地私有化的态度,必须对各阶层做具体分析。城镇居民一般不关心农村土地公有还是私有的问题;就各级政府官员来说,他们大都认识到,控制土地是控制农民唯一有效的手段,把土地所有权交给农户将无法对农民进行“管理”,所以并不主张土地私有化后;农村干部大小队干部也要从从定期调整土地中实现权力寻租,他们不愿意放弃能够转化为经济利益的权力,所以是抵制土地私有化最积极的力量;就一般黏糊来说,家庭在近几年可能增加人口的农民,必然想通过日后调整土地来谋求利益,所以也不太主张土地私有化;也许只有真正无权无势、也愿意执行国家一胎化生育政策的农民才能够从土地私有化中获得长远利益,可惜他们力量薄弱(真正只生一胎的农民很少),也没有表达利益的正常渠道,结果往往被进行农村调查的学者所忽略……

  一、社会运行的终极原因必须探索到社会之外
  社会科学中缺乏人们公认的“公理”,连经济学家作为研究基础的“经济人假设”也经常受到批评。从逻辑上看,如果我们还没有对人类行为的原则做出一般归纳(假设)我们就无法开始科学研究。可惜许多人至今仍然没有认识到这一关键问题,中国学者甚至喜欢说,东方人和西方人有不同的性格特点,所以他们创造了大不相同的社会和历史。但实际上,如果你把东西方社会的不同归结为不同的“人性”,使然,那么社会科学就无法再前进一步。正是由于不同的人种具有相同的基本行为准则,我们才能够建立普遍适用的统一社会科学理论。
  一些喜欢哲学思考的读者会问,相同的人性,如何能够解释不同社会大不相同的历史进程呢?道理其实十分简单:尽管人们具有普遍相同的行为准则,但他们在不同地区遇到了大不相同的客观环境条件,这迫使他们不得不作出大不相同的选择,从而创造了他们大不相同的社会和历史。在经济学看来,社会结构和经济政治制度,都是人们在特定客观环境下理性选择的结果。只有社会经济之外的客观环境条件,才能够最终解释社会历史。
  熊皮特(Schumpeter,1955:4 )指出,“如果要发现两个现象的因果关系,只有当那起因性的因素是非经济的时,我们才算成功了。作为经济学家,我们只有这时才证明自己能够解决问题,下一步则是其它学科的事了。如果那起因性的因素本身具有经济性,我们的解释就不成功并还要持续,直到它最终落到非经济的底部。这对一般理论和具体案例的探讨都不例外”。熊皮特认为经济运行的原因必须探索到“非经济的底部”,这一见解是颇具深意的。根据这一见解,我们可以说明许多社会科学理论缺乏坚实的逻辑基础,现在大部分中国学者信奉的唯物史观就是如此。唯物史观认为,社会政治的“上层建筑”都有其“经济基础”,其基础就是“生产关系的总和”,而生产关系是由当时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决定的。那么生产力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呢?唯物史观的信徒认为主要由技术决定的。喜欢追根究底的读者还会追问:技术是由什么决定的呢?可惜唯物史观一直没有阐明这一问题。当然,任何问题都可以再追问一个为什么,一直追问下去是没有止境的。但作为社会经济理论,如果已经把原因追问到社会经济之外,就已经彻底完成了任务,再往下的追问和解释已经超出你所研究的领域,进入其他科学的研究范围了。
  远在古希腊时期,欧几里德就在几何学中建立了公理体系。公理体系的特点是以“不定义概念”(无法给予定义的最基本概念)和“公理”(无法用更基础的原理证明的命题)为基础,利用逻辑推理推导出定理和整个体系。任何几何学命题,如果不能用已知条件和公理、定义、已经证明的定理给予逻辑证明,那么它的真实性就难以保证。几何学公里体系建立一千多年以后,人们才逐渐认识到,公理体系是探讨任何因果关系的逻辑基础。如果一门学科不能象几何学那样建立自己的公理体系,那么就难以称其为“科学”。直到近二百年,自然科学的各学科才陆续利用数理逻辑,建立公理体系。但社会科学中,直到现在还只有经济学从基本假设出发,在建立公理体系上取得了辉煌成就。其他社会科学至今不但没有建立公理体系,甚至还没有认识到需要建立这样的体系,结果学者们在探讨问题时往往缺乏共同的科学基础,无法判断命题论证的正确和错误,许多学者陷入了无休无止的争论之中。
  从逻辑上说,探讨因果关系的次序与建立逻辑体系正好相反,它从结果出发,象利用“分析法”证明几何命题一样,一直探索到定义、公理和已知条件为止。社会科学的特殊性就在于,它研究的对象都是与人的活动有关的现象或事物,由于人的活动都受利益支配,不同利益的人对事物的看法大不相同,于是社会科学中就很少有被人们公认的原理(公理)。经济学家费尽心力从社会生活中“提炼”出来的“经济人行为原理”之所以遭到批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这一假设难以为伦理学家所接受。
  不过,只要你承认社会科学必须有关于人类行为的基本假设,你就必然要信服“经济人”原理。到现在,特确实还没有人提出比“经济人行为原理”更适合于解释人类行为的原理,所以笔者把它作为支配社会运行的唯一一条“公理”。
  笔者在《经济人史观的逻辑框架》(可在网上搜索)一文中谈到,社会科学中要探讨事物的因果关系,就必须探索到“原始条件”(主要是自然地理条件)、外生变量(从社会外部掺入的变量)和“经济人行为原理”(公理)为止。再往下就超出了社会科学的范围,进入了其它科学的研究领域。而如果没有探索到“原始条件”、外生变量和人类行为的基本原理,你的探讨总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不少读者认为,强调社会之外的“原始条件”和“外生变量”的作用,从根本上违背了“内外因关系原理”,所以完全是错误的。我对这些读者的忠告是,“内外因关系原理”既不是人们公认的“公理”,也无法由公理给予逻辑证明,所以不能作为探讨问题的理论依据。
  容易发现,熊皮特要求探索到“非经济的底部”,与笔者所说的探讨到社会的“原始条件”和“外生变量”完全是一致的。笔者从来没有读过熊皮特的文章,也没有看到过别人对其观点的介绍,完全是自己悟出了熊皮特所阐明的这一道理。熊皮特写出这段话已经五十年,许多学者却根本没有重视熊皮特的意见,所至今还在漫无目的的瞎折腾。更令人遗憾的是,许多经济学家也甚至也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例如当今在经济学界占有重要地位的“新制度学派”,把经济增长的关键归结制度因素,就是没有“落到非经济的底部”,实际上还是没有说明经济增长的真正原因。
  裴小林用“土地生产率界限”的自然法则来“夯实”马尔萨斯人口理论的基础,使经济理论“立足于一个的非经济底部”,对经济理论的科学化作出了贡献。

  二、马尔萨斯模型和Boserup模型
  在研究社会科学的中国学者中,恐怕很少有人不知道马尔萨斯及其人口理论。但马尔萨斯在中国的名声很糟糕,大多数人是在批判中才知道他的。马克思曾经对马尔萨斯进行过猛烈的批判,认为他把主观臆造的“规律”说成是自然规律,并以此来巴结地主、资本家阶级。在中国人对马尔萨斯人口理论的批判中,马尔萨斯则成为“人类”的敌人。
  在马尔萨斯之前,亚当·斯密就在对贫穷人口的高出生率率和高死亡率进行研究后得出一个普遍的结论:“一切种类的动物,自然地按它们的生活资料的比例增殖,无论哪个种属都不能超越这一生活资料增殖”。“劳动报酬优厚乃是财富增长的结果,同时,它又是人口增长的原因。”
  马尔萨斯以“一切生物都有超越为它准备的养料范围而不断增殖的衡常趋势”为依据,提出了两个公理:“第一,食物为人类生存所必需;第二,两性间的情欲是必然的,而且几乎会保持现状。”马尔萨斯接着提出假说:“人口如果没有限制,每25年增加1倍,或按几何比率增加”(2、4、8、16、32……)而生活资料则按算术级数增加(2、4、6、8、10……)。
  马尔萨斯把历史上实际发生的对人口的抑制分为两类,称为“预防的抑制”和“积极的抑制”。在这个基础上,他提出了三个命题(原理):
  1、人口必然地为生活资料所限制(制约原理);
  2、只要生活资料增长,人口一定会坚定不移地增长,除非受到非常有力而又显著的抑制的阻止(增殖原理);
  3、这些抑制,和那些遏止人口的优势力量并使其结果与生活资料保持同一水平的抑制,全都可以归结为道德的节制、罪恶和贫困(均衡原理)。
  裴先生非常推崇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他归纳说,马尔萨斯人口理论至少有以下三大特征。第一,它直接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而绝大多数的社会科学理论都只局限于讨论人类社会的内部关系。第二,马尔萨斯模型基于两个无法推翻的公理,即人口和粮食的历史增长。这使它既无人为的假设,又无任何意识形态偏见。许多社会科学理论都不具备此方法论的特征。第三,它含有时间要素,因此它是一个动态模型。这也是绝大多数理论不具备的。以上特征使它成为经济历史学的第一理论,并经得起200 多年的时间考验。
  裴先生认为,马尔萨斯人口理论也存在一些缺陷。马尔萨斯本人也在其《人口原理》1803年版本的序言(Patricia James, 1989 ,2 页)里说,他“在比较人口和食物的增长关系时可能叙述得还不够有力和准确,有些最关键最有趣的部分或者一带而过或者整个漏掉了”。他(如上, 11 页)还说,“获取食物的困难对人口的强烈制约必然是经常发生的,它一定会从某处降临”。但他并没有精确地指明到底从何处降临。他(如上13页)只是提到,“当土地不断地被开垦直到所有的土地都被占用时,每年还要增产粮食就只能依靠改良土壤。从土壤的特性来看,年增的这部分粮食不是递增而是递减”。
  很明显,马尔萨斯也认为他的人口理论没有点明两个因素:一是土地面积的有限性,二是劳动报酬递减。但是报酬递减是一个经济色彩很强的概念,把它作为理论框架的逻辑基础,这就没能够“落到非经济的底部”。裴先生认为,导致“报酬递减”的基本法则是“土地生产率极限法则”。如果没有这一法则的制约,即如果土地生产率(即单位土地的产出量)是无限的,就根本不会出现报酬递减。
  土地生产率极限法则既有绝对性又有相对性。它的绝对性是指,在任何时候,单位土地面积的产出永远都有个极限。无论在人类史的任何阶段还是在地球上的任何地方,它都存在。无论在肥沃还是在贫瘠的土地上,它也存在。无论在传统还是在现代的耕作技术下,它还存在。它就象农业生产的一个玻璃天花板,人类的任何努力都无法穿越也无法移开它。它的相对性是指,从人类历史的总过程来看,在不同的时代,人们有不同的技术水平,而技术进步就能够提高单位土地的最大产出量。事实上,整个农业发展史就是一个长期而又艰难地把“ 土地生产率极限”逐步往上移的过程。
  Ester Boserup (1965)对马尔萨斯模型提出了质疑,她认为人口增长应该是自变量而非马尔萨斯模型中的因变量。她发现在人类几千年的农业耕种史上,人口增长诱导出了一系列耕作制度的变化,从森林休耕制到灌木休耕制,接着到短期休耕制,然后再到年耕制,最后发展到复种制。根据她的研究,森林休耕制的土地只被使用一两年,之后休耕25年左右,因为当时仍有大片的森林可被连续开垦。灌木休耕制的休耕期缩短为6-10年。短期休耕制的休耕期就只有1-2 年了。年耕制已不再属于休耕制。在五种耕作制中,最劳动密集型的是复种制,在同一块土地上每年至少要种两茬、甚至三茬庄稼。所以在历史上,人口增长是推动技术进步,从而推动经济发展的起因。
  裴先生认为,人既是消费者也是生产者,马尔萨斯模型注重了人口增长的消费效应,而Boserup模型则强调人口增长的生产效应,所以Boserup 对马尔萨斯模型的挑战也有她的道理。但是从18、19世纪的角度看,人口增长到处都遇到了食物的抑制作用,甚至在农业技术借助于工业发展已经大大进步的今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还没有跳出所谓的“人口陷井”,没有实现人均收入的持续稳步增长。所以马尔萨斯原理比Boserup模型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
  笔者以为,我们还可以把马尔萨斯模型和Boserup模型作更为经典的归纳。马尔萨斯模型强调食物生产量对人口增长的促进和制约作用,只要食物生产量增加了,人口一定会坚定不移地增长;如果食物生产量达到极限,那么人口也就发展到了极限。从这一角度看,食物生产量(的增长或下降)是自变量,人口数量是因变量(初等数学把因变量直接叫做“函数”)。如果我们用N表示人口数量,用S表示实物产量,那么二者的关系就可以表示为:
  N=f(S)
  Boserup 模型所要说明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即“人们在增长的人口的压力下创造了技术进步”。如果我们用J表示技术进步(或者经济发展),那么Boserup 模型就可以表示为:
  J=f(N)
  裴先生认为,“人口增长”和“技术进步”之间并不存在这样明显的正相关性。否则,每当人口增长时就应有技术进步。若果真如此,就永远不会出现人口陷井。而且人越多的国家,如中国和印度,生产力水平应越高。这显然与我们今天看到的事实不符。其次,技术进步只在某一特定阶段,如从森林休耕制转变到灌木休耕制时才发生。第三,这必然是人口的进一步增长遇到了一个强大的障碍而导致的。技术进步就是要克服这个障碍。而这个障碍不是别的,恰恰就是森林休耕制下的那个土地产出率极限。所以,人口增长肯定不是技术进步的最终原因。
  这里有必要指明,马尔萨斯模型中没有技术进步的位置,Boserup模型中技术进步是人口增长的函数(“因变量”),裴先生却认为人口增长与技术进步间不存在这样的函数关系。笔者以为,“技术进步的最终原因”问题,远不是一两句话能够说清的。我们在后面介绍诺思原理时再谈这个问题。

  三、改进的马尔萨斯模型
  裴先生认为,可以用土地生产率极限法则改进马尔萨斯理论。下面对裴先生思想的归纳,不正确之处由笔者负责。改进后的人口原理由以下四个更基本的原理为基础:
  1、人口具有无限增长的趋势。因为任何生物的生殖能力都要大大超过生物的简单更替水平,人作为生物界的一个种属一点也不例外,所以人口的自然增长完全根源于人的生物属性。用N表示人口数量(人)。
  2、个人为维持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以粮食为例)有下限。它是马尔萨斯理论中“食物为人类生存所必需”的数量化和精确化的表述。它也根源于人的生物属性。用S表示这一下限,即表示确保生存的基本口粮水平(斤/人)。
  3、单位土地的产出量有上限,这就是“土地生产率界限法则”。它也根源于农业的生物学属性。裴先生指明,在不同时代、不同技术条件下,“土地生产率界限”并不相同,一般地,它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而提高。从这一角度看,“土地生产率界限”是相对的;但是在任何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社会往往没有什么技术进步,稳定的(更确切些说是停滞的)技术状况又决定了当时的“土地生产率界限”具有不可突破性,从这一角度看它又具有绝对性。裴先生用Y表示亩产量的上限(斤/亩)。
  4、社会所能够利用的土地(面积)是有限的。它根源于人类无法改变的地理条件。裴先生用A表示土地(亩)。
  先假定社会的初始状态是人口稀少,土地相对丰裕。在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中,人口的自然增长必然要求有更多的粮食来供养,由于单位土地的产量有限,这就必须扩大种植面积才可能解决,于是村庄周围的荒地被开垦为耕地。等到村庄之间已经没有荒地可供开垦之时,再增加的剩余人口就会选择迁移到偏远地区垦荒,直到偏远地区也逐渐开垦完毕为止。
  但是人口却不因为缺乏可开垦的荒地而停止增长。为了解决新增人口的生存问题,人们只得更加集约地利用原有的土地,通过在原有土地上增加劳动投入以获得更高的产量,推动土地单产逼近或达到当时当地(土地质量也有差别)的“土地生产率极限”。土地单产越是接近“土地生产率极限”,每一单位劳动投入获得的边际报酬就越少,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边际收益递减”原理。由于人口增长速度超过粮食产量的增加速度,于是人均粮食越来越少,一直减少到生存底线S为止,这时就会出现食物对人口的马尔萨斯抑制。这时粮食达到最大总产量AY,人均粮食为AY/N,它等于个人对粮食的最低需求量S,即S=AY/N,还可以变形为NS=AY。这时粮食单产已经达到极限Y,不能够再增加了;耕地面积也为地理条件所限制只能维持在A,所以总产量AY已经达到极限。由于S为个人维持生存所必需,没有降低的可能,于是人口N也不再有增长的现实余地,这时社会收敛于NS=AY状态。笔者把此时的人口状态N称为饱和状态(地理学上把这一人口数量称为“环境人口容量”)。如果没有外生变量的掺入,社会按照这一原理运行,最后都会出现人口的饱和状态,此时四个因数都僵持不动,社会本身也限于停滞(没有经济增长),社会科学家把这一情况称为“人口陷阱”、“人口均衡”等等。
  裴先生归纳说,任何时候的社会状况,不外乎NS<AY、NS=AY、NS>AY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总需求小于总产量,社会还有剩余,土地产出量也没有达到极限,所以总产量也有继续增加的余地。按照马尔萨斯原理,这个社会一定还能够供养更多的人口,由于人口具有自然增长趋势,并且人口增长快与粮食增长,所以社会最后总会达到NS=AY的状态,成为第二种情况。第三种是需求大于总产量的情况,这时社会已经难以供养现存人口,于是就会饿死人,迫使人口又恢复到NS=AY的水平。
  需要指出的是,裴先生也认识到NS>AY的状况是社会动乱、农民起义的基础原因。对社会何以会出现NS>AY的状况,裴先生虽然也提到了自然灾害,但没有作深入分析。实际上,自然灾害是引起社会变化的重要“外生变量”。我们将自然灾害纳入马尔萨斯模型,就会得到如下推理:
  当社会收敛于NS=AY状态时,如果突然遭遇大面积的自然灾害,粮食单产就会大大下降(Y值减小),甚至出现绝收(Y=0),这时就出现全局性的NS>AY的情况,社会状况就会变得非常严重。由于S是维持生存的底线,于是就只能降低人口N来求得平衡。马尔萨斯看到,战争、瘟疫和自然灾害都对人口造成“实际”的抑制。我们从人口模型看,战争、瘟疫和自然灾害的作用机制并不相同。瘟疫往往产生于人口饱和之时。当社会收敛于NS=AY状态时,人口都普遍陷于贫困,人们营养不良,体质下降,即使没有天灾,也容易遭受瘟疫的打击。我们都知道西欧的黑死病(淋巴腺鼠疫)曾经造成了人口的大量下降。中国的历史记载中有关瘟疫的情况并不多,但这并不说明中国发生大规模的瘟疫很少,只不过是被人系统记载和研究的较少罢了。中国历史上有关社会战乱的记载很多,其中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大都与天灾密切相关。天灾迫使农民无法生存,参加起义是唯一可能的活路。农民起义和社会战乱毁灭了大量人口(中国历史上毁灭2/3人口的战乱就不在少数),人地矛盾危机趋向缓和,天灾往往也已经过去,幸存人口渴望安居乐业,于是出现了新的统治王朝(公共产品提供者),社会又开始了新一轮的王朝循环。用改进的马尔萨斯模型来说,就是又开始了由NS<AY状态,经过NS=AY收敛,最终由天灾引发NS>AY的状态,导致社会的下一轮崩溃。总之,自然灾害间接毁灭人口,而战争和瘟疫则是直接毁灭了人口,都造成了对人口的马尔萨斯抑制。
  容易看到,裴先生把马尔萨斯模型归纳为四要素收敛于均衡状态,确实比马尔萨斯的理论更为科学。尤其是,四要素都根源于人类无法控制的、在社会经济理论模型内无法解释的“自然法则”,确实是落到了“非经济的底部”,完全可以作为社会科学理论框架的基础性“公理”。笔者以为,裴先生确实为社会科学作出了重要的理论贡献。

  四、进口便宜粮食是英国工业革命成功的关键吗?
  现在,世界上仍然存在许多贫穷的所谓“发展中国家”,它们仍然在为爬出“人口陷阱”而苦苦挣扎,至今还没有完成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裴先生看到,荷、英、法、德、意、日等古老国家已经跳出人口陷阱,而由西欧移民在新世界建立的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社会,则由于经济发展而根本没有陷入人口陷阱之中。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至今还在争论,是什么力量促使人类获得了跳出“人口陷阱”的手段呢?
  按照裴先生的意见,工业革命的本质就是“将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从土地生产率极限法则下解放出来”。工业革命前的历史大趋势是人口增长使每一农夫平均耕种的土地变得越来越少,这导致单位面积土地上的劳动投入量越来越多,土地生产率极限法则对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制约越来越强烈。相反,在工业社会中,当越来越多的人从农业转向工业时,农民的数量就变得越来越少,每一农夫平均耕种的土地也变得越来越多,单位土地上投入的劳动力就要减少。如果不考虑技术进步,亩均劳动投入量的减少将导致每亩土地的产出量即“土地生产率”下降,但按劳动平均的产量即“劳动生产率”却是上升的,因为这是一个与劳动报酬递减相反的过程。一句话,劳均土地的扩张本身就能提高“劳动生产率”。
  裴先生认为,在大量劳动力从农业转向工业期间,如果没有技术水平的提高,粮食总产量大幅度下降将导致这个社会不能供养它的现存人口,于是工农及城乡间的劳动力和人口结构的转换就不可能实现。这就是现在发展中国家难以完成结构转换的历史悖论。再有,人口由农业向工业的转换在时间上是一个长达几十年甚或上百年的过程,这时人口还在增长,所以对社会来说,粮食产量不仅要稳定,而且还必须增长才能适应社会需求,这就更加剧了结构转换的困难。
  裴先生提醒读者注意,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换存在一个两难的情况:当一国人口增加导致每一农夫平均耕种的土地变得越来越少时,劳动力一定比资本相对便宜,这就难以产生增加资本投入品的内在需求。所以在人均耕地越来越少时,是不可能出现这种结构转换的。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基本上都处于这一状态。所以裴先生强调说:“劳均土地的扩张是向资本密集型生产方式转化的前提”。
  那么结构转换、持续增长和持续性工业化的充分必要条件又是什么呢?
  裴先生写道:“李嘉图(1973),Simon Kuznets (1959), Dale Jorgenson (1961)和其他许多学者都发现,一个增长着的农业剩余永远是它们的充分必要条件。William Nicholls(1970:296 )说,如果一个国家还没有成功地拥有一个持续稳定的食物剩余(不管是靠国内生产还是进口),它就不具备工业革命的最基本前提。历史已经反复地,并将继续地证明这是真理。凡是曾拥有这一最基本前提的国家,大多数都较顺利地完成了工业化。凡是不曾拥有这一最基本前提的国家,或者还没有进入这一过程,或者还在这一过程中苦苦挣扎”。
  细心的读者或许能够注意到,裴先生所引用“一个增长着的农业剩余是完成工业化的充分必要条件”,是由李嘉图和其他学者“发现”的原理。我们想用笔者和裴先生共同推崇的“熊皮特规则”来判定这一“原理”究竟具有多大的科学性。首先,它不是一个自然法则;其次,它不是人们公认的社会科学“公理”;最后,它不是由公理体系经过逻辑推导得出的。所以,就李嘉图“发现”和裴先生引用它来说,它还没有落到“非经济的底部”,因而是难以令人信服的。但是裴先生却断言:“历史已经反复地,并将继续地证明这是真理。凡是曾拥有这一最基本前提的国家,大多数都较顺利地完成了工业化。凡是不曾拥有这一最基本前提的国家,或者还没有进入这一过程,或者还在这一过程中苦苦挣扎。”
  可惜的是,裴先生就以这一未经逻辑证明的“充分必要条件”为基础,提出了他的所谓“历史性难题”:
  工业革命不会从Boserup 所描绘的森林休耕制,或灌木休耕制,或短期休耕制中发生,因为在它们之后仍可能通过转换到下一种耕作制来提高劳动生产率。只有当可耕地已经在年耕制或复种制下被充分利用,并且已经没有下一种耕作制来提高劳动生产率时,土地产出率极限的自然法则才迫使人类发动一场工业革命。但是,当没有下一种耕作制来提高劳动生产率,并且亩均劳动投入量已经使边际劳动收益递减到接近于“零”时,产生出农业剩余的可能性肯定比以前小了,所以出现工业革命的条件反而更差了。这就是所谓的历史性难题。
  裴先生认为,英国也曾陷在这一历史难题中,而“李嘉图是挽救英国的头号功臣。是他的书的出版导致英国取消了禁止谷物进口的法规,并由此扭转了社会平均工资上升和社会平均利润下降的大趋势。因此,从人少地多的国家进口便宜粮食是英国工业革命成功的关键。”但是“这一战略对人口大国的效应比对人口小国的效应肯定要低,因为人少地多的国家有限,世界粮食市场的余粮更有限。用中国或印度的人口数量来分这些余粮,每人分到的可能微不足道,也很难起到扭转社会平均工资上升和社会平均利润下降趋势的作用。另外,从中国内陆广大和19世纪前没有铁路的现实来看,粮食的运输成本一定是很高的。这也使这一战略难以实施。”
  笔者认为,裴先生把英国崛起以及中国、印度等人口大国陷于停滞(难以跳出马尔萨斯人口陷阱)的原理解释得太过简单,很难说有多大说服力。从国外进口粮食也许确实对英国的工业革命起了重要作用。但是问题在于英国何以有力量(货币或其他物品)从国外进口粮食。假如英国与其他陷入人口陷阱的国家完全相同,即农业人口占相当比例(马尔萨斯模型中都是农业人口),在它陷入人口陷阱时没有任何力量从国外进口“便宜”粮食,那么周边国家再有剩余对英国也无济于事。实际上,英国有力量从外国进口粮食,这一事实本身就产生于它与其他国家的不同:温湿的气候使得英国不少地区不适合种植粮食作物(不利于成熟),但却非常适合多汁的牧草生长,所以适合养羊业的发展,结果羊毛便宜而粮食昂贵。所以出口羊毛并从国外进口粮食对英国来说就非常经济合算。李嘉图关于对外贸易的“比较优势理论”,正是这一原理的反映和归纳。可惜在马尔萨斯模型中,只考虑粮食这一种农产品,它没有为不同农产品(羊毛和粮食)的交换留下余地,更没有为工业制造品和农产品相交换设计适当的位置,所以根本不适合于分析英国何以产生工业革命。
  简单地说,马尔萨斯模型只适用于传统的农业社会,它无力解释由传统农业社会向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很好地解释了社会结构转型的,正是被裴先生批评的诺思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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