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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中国问题之九

来源:核心期刊咨询网时间:2013-09-22 11:2812

摘要:不知是1990年代的那一年由谁首先提出教育产业化的口号,全国大办教育之风盛行华夏,伴随高校扩招,一方面,有读大学机会的适龄青年猛增,另一方面,考上大学,没钱读的适龄青年也不少。 这种现象产生了一系列现实问题和认识上的偏差。一是贫困生上学难,尤其

  不知是1990年代的那一年由谁首先提出“教育产业化”的口号,全国大办教育之风盛行华夏,伴随“高校扩招”,一方面,有读大学机会的适龄青年猛增,另一方面,考上大学,没钱读的适龄青年也不少。

  这种现象产生了一系列现实问题和认识上的偏差。一是贫困生上学难,尤其是上大学难;二是所有国民教育都收费,而且变着法儿高收费,义务教育名存实亡;三是由收费引发的一系问题中,“教育产业化”成为众矢之的;四是认为由于“高校扩招”带来教学质量下降等等。一时间,中国的教育问题,尤其是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问题成了社会热点;学校、教师成了不顾人民死活的“罪魁祸首”;少数高级教育(知识)人才的高收入现象,成了人们责难的把子;“郎顾之争”后,顾的被抓,以北京大学经济学知名教授为首的一批中国当代精英,成了“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凶”。给人的感觉像是中国教育改革是不成功的,“经济学家”是中国改革中存在问题,尤其是家庭教育费支出过大的“罪人”。

  小平同志告诫我们“不要争论说”,是在“左”的大背景下之,让我们埋头搞经济建设,不要只争不干,先干了再说。到今天,没有设定具体改革目标的各项改革举措,有些事不“争”可以,不“论”一下却不行;有些事,“论”到一定程度,就是“争”一下又何妨?

  第一,义务教育收费,肯定是错的。既然立了《义务教育法》,更多的义务是政府,而非国民,国民只要把孩子送到学校就完成了法定义务,父母没有能力给小孩提供饭食的话,小孩在校吃饭问题,都是政府的责任。

  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肯定是政府的责任,是那级、那里的政府的责任,不是农民工的事,是政府的事,青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力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

  不要以为社会是市场经济体制,就什么都用市场调节不按计划办事,义务教育既已立法,就要有计划地实施,国家没有这个能力,就要修改法的内容。国民基础教育,不能按市场规律配置资源,要按计划配置,按需要配置。现在的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就是没有按计划配置,按需要配置教育资源所致,财政困难,不是问题的实质。

  没有“法治的财政”,“没有标准的财政”,是天文意义上的“黑洞”,再多的财政收入也满足不了支出的需要。1978年我国财政支出1122.09亿元,2003年是24649.95亿元,2005年要超过30000亿元,是1978年的27倍多。与贫穷国家比,我国不仅不如印度,连乌干达都不如,这一说词已说不过去。

  第二,非义务教育收费,肯定是对的。既然是非义务教育,受教育者交费,是天经地义,至于收到什么水平,这就有一个政策问题和测算问题。

  “政策问题”是指国家政策规定对非义务教育负担多少比例的费用,国家不负担的部分就是收费比例。

  “测算问题”是指对不同类别学校的教育成本要有一个基本的测算数据,没这个测算数据,说收费高了或低了,都没有根据。由于价格是动态的,数据测算要常态化、规范化,测算主体要客观、公正,学校教育要核算成本,成本核算要规范。

  高中和大学,国家负担多少比例的经费,个人负担多大比例,要象“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一样,实行听证。再配合“贷款助学”(详见本人的《财政贴息的“助学贷款”,不如强化信用的“贷款助学”》一文)措施,中国的收费教育才是真正规范化。没有规矩,肯定不“方圆”,必然出现乱收费,民众必然心不平,气不顺。

  第三,高等教育要分类发展,肯定是趋势。我国的高等教育只分层不分类是不对的。“分层”是指实际工作中的“分层”,如招生时的分层,第一批、第二批……;管理体制上的部属与省属和地市属学校;突出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学校、“985”工程学校与“无工程”学校等等。带有高等教育本质属性的“研究型”、“研究与教学型”、“教学发展型”、“职业教学型”、“社会教学型”等分类,却不明显或不深入人心。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人才需求将细化,为适应用人单位偏好,有目的地调整各自办学方向和定位,将是不可避免的事。这是社发展的需要,对人才认识进步的必然现象。

  不同类的学校,教学成本不同,需要国家支持的力度不同,那些必须100%国有“经营”,那些可以控股“经营”,那些可以放手“民营”,国家要拿出政策;国有的、控股的与民营的要拿出资助的比例政策,不能把民营作为高收费的幌子。

  第四,高等教育产业化的说法,肯定没错。国家整体实行教育产业化政策,肯定不对。但没有看到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是被教育者个人需求的事实也不对。高等教育是准公共物品,知识和技能是私人产品,二者决定高教既不能完全市场化,也不能全由国家包下来,政府补贴体现提供公共物品职能,受教育者交费体现高教有私人产品性质。

  学校是受政府和被教育者双方委托,完成高等教育任务的受托方,他既要追求社会效益(政府委托),又要追求经济效益(学校生存需要),还要力求达到标准的教学质量,并有所提高(被教育者的委托和学校发展的需要)。如没有经营理念,没有竞争,在现代社会很难生存与发展。因此,收费的高教,借鉴企业(把高校看作一个行业,则为产业)经营的方式来办,让“好的产品卖个好价钱”,受教育者“多花钱买个好产品”,在高校竞争中,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是委托与受托双方实现双赢的正确选择。

  “高教产业化”只是借用一个名词而已,强调要有经营观念,决不能以此作为尽可能多地获得经济利益的借口,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尤其是国有高校,政府没有赋予其盈利任务。民办高校,也不能以盈利为惟一目的,在成本以上高收费,法律也只赋予投资者微利的权利。

  第五,中国高等教育供给不足,肯定是事实。新西兰几百万人有几十所高校,我国的高校显然太少,现在的高校可以乱收费的经济根原是“奇货可居”,高教供给不足是中国的客观现实。当国家没有财力投资建设更多高校时,大力发展民营高校,不失为正确选择。对少数地方政府无力资助的国有高校,实行股份制,也是一种出路。

  民营不等于降低要求,设过低的门槛。若发展,就意味着降低质量的话,还不如不发展。发展一是量、二是质,只有量的扩大没有质的提高叫“繁殖”,只有质的提高,没有量的扩大,那叫内涵发展。所以,发展的本质是质的提高,量的扩张是发展的外在表现。目前的高校扩招只能认为是“扩张性繁殖”,并不是高校的发展。

  第六,高校教师,没有研究生毕业以上的水平,肯定是不合格的。我国高校之所以在世界排名落后,不是国家投的钱少一个原因,本质上是高校教师不是世界一流造成的。教师的水平高,学生的水平就高,某高校毕业生在哈佛毕业生水平和能力之前,某高校的排名肯定在哈佛之前。

  若,某所高校把进教师的门槛降低,选教师没有严格的程序和标准,这所高校就完了,起码是要降级降等。当然,水平不等于文凭,学历不等于能力,重在实用。在那些职业教育院校,其实践课、操作课的指导老师,则以实践操作技能教学水平高低为标准。

  第七,高校教师,必须是中国高收入群体的一员。高校教师是高级知识份子,在知识是最稀缺资源的现代社会、知识经济条件下,高级知识份子不是高收入群体的一员,那么,还有谁应该是?高知识高收入相对应,几千年的中国是这样,世界是这样,将来还是这样,若不是这样,这个社会必然出问题。不然,谁愿意去钻研知识,谁愿意对教育投资。

  就目前社会上、网上的一些不正确言论,在这里,我没有丝毫含糊地给了最直接、肯定的回答,谁愿意就上述七个问题与本人争论,愿意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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