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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论文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存在问题

来源:核心期刊咨询网时间:2016-05-08 23:1612

摘要: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三十年来,这项政策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和历史条件下遏制了我国人口的过快增长势头,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平稳有效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发展,尤其是在计划生育工作不断走向法制化的今天,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三十年来,这项政策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和历史条件下遏制了我国人口的过快增长势头,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平稳有效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发展,尤其是在计划生育工作不断走向法制化的今天,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更是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成为我们当前一个不容回避而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1当前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1.1群众传统生育观念的反弹。首先,群众对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微调”以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误解,产生认识偏差,认为这是对计生工作放宽的表现。其次,上个世纪80年代最早一批独生子女目前的生活状况和周围群众相比并没有很大的变化,也没有享受到比别人更大的优惠,这就对其他被动接受计划生育的群众起了很大的“警醒”作用,使得农村传统的生育观念重新抬头。再次,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可支配财富的积累,单纯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对于已经富裕的农民来说不被当作一回事了。

  1.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难管理。从现实情况看,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与管理的难点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一是婚育信息难掌握。流动人口人员构成的复杂性、就业行为的随意性、生育行为的隐蔽性、文化的多样性增加了服务与管理的难度。流出地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很难及时、准确地掌握其婚育动态。二是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处理难。由于流动人口活动区域广,调查取证和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在户籍地,找不到人、取不到证;在暂住地,又不知道其地址,取证难、成本大。往往是花了人力、物力、财力,可工作效果并不理想。

  1.3计划生育工作有法难依。当前计划生育工作所承担的目标、任务与现有的工作手段不相匹配、不相适应的尴尬、背动局面日渐明显。回头看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前没有“法”的时候,计划生育依靠行政手段、政治手段的“急刹车”式的作法和策略推动工作,工作反而很有效。现在有了“法”,反倒什么办法都没有了。但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不可逆转,意味着计划生育工作永远回不到所谓的“黄金时期”了。一方面工作要求更高、任务更重,从单纯控制人口数量到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诸多问题,另一方面管理手段在不断缺失、弱化,工作难度一再加大、行政成本和执法成本一再提高。

  1.4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守底线。实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后,过去大量由乡镇实施的工作,全部集中到了县级计划生育部门。而县级计划生育部门的人员编制不但没有总结反而在缩减,人员紧张问题十分突出。仅仅就申请法院执行来看,法院案件多,对计划生育抚养费征收执行案件,往往鞭长莫及,加上一些超生对象长期逍遥法外,许多该执法的计生案件迟迟得不到执行。因而在群众中形成一种误解,认为计划生育政策放松了,超生也不处罚了。这使得基层在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上的最后一道防线失守。

  2新形势下做好计生工作的思路和对策

  2.1营造全民参与新型生育观的创建。积极发挥宣传教育先导。以领导干部科学统筹为统领,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抓手,以转变群众婚育观念为立足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广泛深入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意识。一是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熟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法决策和领导该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二是加强计划生育系统队伍的法制宣传教育,使计划生育部门的广大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宪法、基本法和计划生育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计划生育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熟练掌握和运用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加强对广大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村级宣传可开辟“屋、户、栏、校”四个阵地,通过农家书屋、计生专栏、人口学校、走村串户的形式,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知识培训和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既要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又要依法保障自己在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益,形成全民参与营造新型生育观念的良好氛围。

  2.2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全面落实属地管理体,依法明确社会各界职责,实现无缝隙覆盖、无漏洞服务。按照“城市流入抓社区、单位流入抓法人、房屋租赁抓房东”的“三抓”原则,突出三个依托:一是依托社区,夯实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的根基。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纳入社区工作重要内容,重心下移到社区(村、居)。同时,实现社区整合资源,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与暂住人口登记、警务责任制、出租房管理、住宅物业管理、工商注册登记、劳动用工管理等项工作相结合,构建流动人口合署办公,共同做好服务与管理。二是依托单位,落实法定代表人管理责任。街道与辖区与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订责任,与民营、股份制企业签订协议,落实管理责,配合社区做好外来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接受街道办事处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三是依托房主,加强出租房管理。对工作单位不固定、在社区租赁房屋的流动人口实行逐户建卡、依房管人的制度。

  2.3依法行政,齐抓共管,开创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深入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探索新形势下,落实计生政策的有效措施和工作方法。真正实现计生工作由“人治”向“法治”的根本转变。一是加大文明执法力度。要坚持标准,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的严肃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村民自治。将计划生育法制管理延伸到村(社区),狠抓村民自治,配齐、配强村计生管理员队伍,落实好她们的报酬和待遇,形成由村主要干部、计生管理员、计生协会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切实增强基层群众在计划生育落实上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三是发挥公安、工商、劳动、卫生、法院、建设等部门职能作用。在户籍管理、外出就业、生育及计生执法等环节上,各部门相互协同搞好联动。通过各部门的协调联动与齐抓共管,开创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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