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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国家治理的经济责任审计价值挖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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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摘要]本文从经济责任审计本质内涵出发,审视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与国家治理诉求不相适应之处,从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界定原则、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角度和手段、经济责任审计量化评价三个方面研究基于国家治理的经济责任审计价值实现和优化路径。 [关键词]经济

  [摘要]本文从经济责任审计本质内涵出发,审视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与国家治理诉求不相适应之处,从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界定原则、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角度和手段、经济责任审计量化评价三个方面研究基于国家治理的经济责任审计价值实现和优化路径。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国家治理 价值挖掘

审计论文发表

  审计自产生以来,就包含着经济责任审计的雏形,审计起源于委托代理关系,而委托代理关系产生受托责任,其中受托经济责任最为广泛。经济责任审计从广义上来说就是委托人为确定或解除受托人的受托经济责任所实施的审计,自国家产生、经济发展导致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以来就应运而生。随着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和委托人需求的多样化,受托经济责任的内涵不断拓展,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向前发展。将“人”作为审计对象,对以领导干部为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审计特殊意义的研究值得业界关注。

  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国家治理“基因”

  从经济学视角来看,受托经济责任是经济责任审计产生的根本动因。针对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沿革,不少学者从更宽广的社会视角、政治视角进行了研究,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戚振东、尹平2013年从现代中国政体国体等背景出发探究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国家治理意义,针对现行体制下政府具有较大的市场资源配置权、保障决策和执行效率行政权力过分向行政首长集中、中央对地方政府放权的分权治理机制、法律调节在国家治理中存在盲区等实情,指出对领导干部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能实现及时发现经济权力异化行为、保障国家经济政策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经济权力安全规范运行的国家经济治理目标。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在我国是一种政治行为、经济监督行为、干部管理行为,国家治理是我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价值诉求。2019年,中办、国办最新修订发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两办《新规》),具有“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五个方面的重大意义,并进一步深化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国家治理内涵。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国家治理价值挖掘

  经济责任审计通过描绘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轨迹、评价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结果,实现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从而解决国家分权治理和行政集中所带来的公共利益代理问题,这是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发挥国家治理功能的本质逻辑。笔者认为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存在“拿来主义”方法论,即直接套用其他审计类型的一般性方法,不能适应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要求,阻碍了其对国家治理作用的有效发挥。本文从经济责任审计本质诉求出发,对照两办《新规》承载的经济责任审计各环节的目标要求,审视审计成果形成路径上的关键环节,洞察方法论现状与实现国家治理逻辑路径不相适应之处,深入挖掘经济责任审计的国家治理价值。

  (一)经济责任审计事项内涵和边界的界定原则

  1.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从逻辑上看,风险导向模式运用的是由果到因的逆向思维,即通过发现风险事项来反过来认定存在控制缺陷或管理缺陷,如果无差异地运用于经济责任审计,至少存在以下两方面不利影响:一是权力运行与风险生长轨迹有重叠但不是完全重合,以风险为导向确定的审计事项不能保证对权力运行轨迹的全覆盖;二是风险导向下的审计事项发现需要顺着业务发展逻辑向上梳理判断是否为权力运行的结果、是何种权力运行的结果,降低了效率且存在过度归因、模糊归因、错误归因等风险,从而侵蚀经济责任审计目标。

  2.“经济责任导向+权力运行导向”审计模式。风险导向是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确定的一种重要参考思路,但不能是最终解决方案,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在风险导向模式的基础之上发展出适应自身本质诉求的审计事项界定模式。根据两办《新规》第十六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为基础,以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为重点……依法依规确定审计内容”的规定,可以“经济责任导向+权力运行导向”界定经济责任审计事项范围,具体过程是:依据两办《新规》中的经济责任定义,结合机构履职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机构领导干部的目标经济责任;以领导干部实现目标经济责任的权力运行轨迹引导审计测试的深度和范围。权力运行轨迹不完全等同于业务运行轨迹,可将权力运行轨迹绘制为决策机制——决策(审批)——执行机制——执行监督——执行结果(见表1)。

  (二)基于经济责任审计本质诉求的评价角度和审计手段

  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评价框架体系,实践中主要从合规性、经济性和效率性等角度来评价,其中合规性由于可操作性最强运用最为普遍,而经济性和效率性则因缺乏评价基准应用不足,所以形成完善的审计评价方法论是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于国家治理的内在要求。两办《新规》第五章“审计评价”中指出“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综合考虑相关问题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性质、后果和领导干部实际所起的作用等情况,界定其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或者领导责任”,同时强调了在审计评价时的“三个区分开来”。可见,目前较为单一的合规性、效率性评价角度以及以书面证据为主的审计方法不足以获取两办《新规》中在审计评价时需要综合考虑的要素信息,应将权力运行事项在所受约束程度上加以区分,以分析不同性质审计事项应选取的评价角度和对应的审计手段(见表2)。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了解“相关问题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性质、后果和领导干部实际所起的作用”,访谈和问卷调查的审计方法有着不可替代的效用,虽然在其他审计类型中会因为口头证据质量低于书面证据的原因而不受重视。以对决策环节的科学性评价角度为例,审计人员需要了解领导干部在作出决策前的思考过程,除了前期调研留存的材料外,很多重要信息内化在领导干部大脑之中或交织在领导班子的沟通讨论中,不可能全部反映在纸质材料上,需要通过深度访谈考察领导干部对政策及其背景的理解是否准确全面、是否全面查找了政策落实的利益相关者、决策前是否充分预测了政策落实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和约束条件以及是否预备了后续解决方案;需要通过逻辑推演分析决策制定的政策落实措施在运行过程中是否能够突破约束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或违背客观规律导致措施无法有效推行的情况。

  推荐阅读:《南京审计大学学报》创刊于2004年,是经当时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江苏省教育厅主管、南京审计大学主办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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