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对北京和上海两地48名家政女工的深度访谈,分析了户籍制度和市场双重影响下家政女工的“边界协商”,即在结构限制下形成的“生产-再生产”安排。本文认为,城乡二元结构和市场是以家庭为中介来影响家政女工个体的“生产-再生产”安排。城乡二元结构对女工家庭不同程度的影响形成了不同程度的、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与再生产拆分”情况;而市场对女工家庭不同程度的影响,则形成了不同程度的“家庭再生产商品化”情况。在不同“生产与再生产拆分”程度和不同“家庭再生产商品化”程度的交织中,家政女工形成了四种类型的“生产-再生产”形态,分别为“生产从属于再生产”“生产中心、再生产剥离”“生产与再生产轮换”和“再生产从属于生产”。
论文《性别结构下的“边界协商”_家政女工的“生产—再生产”安排研究》发表在《妇女研究论丛》,版权归《妇女研究论丛》所有。本文来自网络平台,仅供参考。
关键词
生产与再生产;家政女工;商品化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和家庭规模小型化的发展,社会成员照料需求不断增加。在这种趋势下,作为市场化照料服务的家政服务业蓬勃发展。《2021年中国互联网家政服务行业报告》显示,2021年中国家政服务企业总量已突破100万家,行业市场规模超过5000万元,家政从业人员超过3000万人①。随着家政服务业重要性的日益凸显,调查表明,家政工指的是以家庭为服务对象,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的劳动者,包括月嫂、育儿嫂、养老护理员、家务员和保洁员,家政行业成为已婚已育农村外出务工女性最主要的就业渠道之一[1][2]。她们所面临的劳动和性别问题受到了广大学者的关注。目前对其研究主要体现为两个取向。一是聚焦她们的工作,分别从“非正规就业”“劳动过程”和“情感劳动”的角度对家政行业的“中介制”管理以及这种管理过程中与公司、雇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和情感卷入进行分析[2][3][4][5][6][7][8][9][10][11][12][13](PP531-551)[14][15][16]。该取向以家政女工在照料市场这一公共领域的有酬劳动为核心进行分析,具有“生产劳动中心”的特征。二是聚焦她们的生活,从“母职”的角度对家政女工群体的性别身份与家庭关系进行分析[13][17]。该取向更加关注这些女性的“再生产劳动”,以家政女工对其家人所提供的照料劳动为核心进行分析,沿着“再生产劳动中心”展开。但两种取向都将家政女工的生产与再生产分开考虑,忽视了其在照料市场的生产劳动与其为自己家庭所提供的再生产劳动之间的关系。针对这种情况,本文希望将两种取向进行结合,将家政女工的“生产-再生产”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察,并提出以下研究问题:面对结构性因素的影响,家政女工形成了哪些不同的“生产-再生产”形态?
本文将家政女工的“生产-再生产”形态作为一个整体看待,从中观和微观层面剖析女性个体在与结构性因素(城乡二元结构和市场)的互动中,所呈现的“生产-再生产”复杂而多元的形态。为了更好地分析这种复杂性,本文引入“边界协商”(boundary negotiation)的概念来分析在不同程度的结构性因素(城乡二元结构和市场)影响下,家政女工形成的不同类型的“生产-再生产”安排。本文发现,城乡二元结构和市场是以家庭为中介来影响家政女工个体的“生产-再生产”安排。城乡二元结构对女工家庭不同程度的影响,形成了其不同程度的、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与再生产拆分”情况,而市场对女工家庭不同程度的影响,则形成了其不同程度的“家庭再生产商品化”情况。在不同“生产与再生产拆分”程度和不同“家庭再生产商品化”程度的交织中,家政女工形成了四种类型的“生产-再生产”形态。
①参见Fastdata极数:《2021年中国互联网家政服务行业报告》。
二、文献综述与理论框架
(一)生产还是再生产:家政女工研究中的二分
1. 非正规、情绪劳动与“生产中心”的家政女工研究
中国家政女工研究的重要取向之一是“生产中心”。研究者围绕她们的“生产劳动”,即她们在客户家中所提供的有酬照护劳动展开。研究者从劳动社会学的角度关注家政服务业的行业特征,以及家政女工的劳动特点和她们在工作中与公司、客户形成的社会关系。学者们都认为“非正规”是家政服务业劳动的重要特点,表现为家政女工缺乏劳动合同,其与中介公司、客户签订三方服务协议[1][3]。这种“非正规”特征,一方面使家政女工为客户提供的劳动呈现灵活就业和不稳定的形态[3][4],另一方面也使得中介公司对家政女工采取复杂多元的劳动控制[5][6][7]。
研究表明,家政女工的劳动控制包括以下两个特点:一是双重性,即家政女工同时受到来自中介公司和客户的双重劳动控制;二是情感性,即无论是中介公司还是雇主,都对家政女工存在情感要求,通过家政女工的“情绪劳动”②体现出来[8][9]。在双重控制中,雇主对家政女工实施时间规训、全景监视和情感管理[8],而中介公司则在制度设计、组织安排和情感操纵等方面对女工实施控制[6]。在制度设计上,家政中介公司不仅通过强调“忍耐”“奉献”“知足”等职业伦理来塑造职业规范[8][10][11],还通过“会员制”介入客户和家政女工之间的关系[6]。在组织安排上,家政中介公司通过形塑差异化的市场结构,干预家政女工和客户的议价过程[12]。在情感操纵方面,中介公司不仅通过培训“动员”家政女工作为母亲的情感来操纵她们的情绪劳动[8][13],还会将自己打造成家政女工的“娘家”,一方面通过安顿家政女工的情感获得她们的依赖,另一方面要求家政女工在工作中将“家人”情感进行工具化使用[6][9]。除此之外,中介公司开始使用互联网技术对劳动过程的分割和评价来巩固劳动控制[5]。对于这些控制,家政女工也形成了自己的回应策略,包括主动在情感上与客户划定界限、工具性地处理自己的情感付出、利用与客户的情感互动机制来争取一定的自主空间[13][14][15][16]、通过与客户建立信任来摆脱中介公司的介入,以及依托乡缘和业缘网络提高自身市场议价能力[12]。
不过,以上分析都围绕着家政工在客户家中的有酬照护劳动——“生产劳动”——展开,具有“生产中心性”的特点。这种视角忽略了照护行业工作场所之外的因素(如自身家庭照料需求)对她们工作选择和劳动安排的影响。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包括家政女工在内的农村外出务工女性不同程度上经历了与她们家庭成员的分离,而她们为家庭经济做出重要贡献的生产劳动(即有酬家政劳动)也与她们为家庭成员提供的照料劳动相分割。这种分离使我们忽略了“再生产劳动”对于家政女工生产劳动的影响,并使家政女工研究陷入“生产劳动中心”与“再生产劳动中心”的二分。
2. 时空拆分、流动母职与“再生产中心”的家政女工研究
中国家政女工研究的另外一个取向是“再生产劳动中心”。“再生产劳动”指的是生产生命力的劳动,包括为维持自身和家人劳动力再生产所进行的家务劳动和照料劳动,以及对下一代的生育和养育[18][19]。一些学者又将其含义扩展为维持社区内社会关系和传承社区文化的各种劳动[20][21](PP541-556)[22][23]。正如上文所述,包括家政女工在内的农村外出务工女性,其生产与再生产劳动关系在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下呈现出“拆分”的状态[24][25][26][27]。这种“生产与再生产拆分”具体指的是,大量农村外出务工家庭生产劳动与再生产劳动出现空间上的分割,即农村流动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在城市从事有酬的生产劳动,而包括住房、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相关的再生产劳动则由留守在农村的其他家庭成员承担[24][25][26][27]。
不同于“生产中心”的家政女工研究侧重其有酬照护劳动的非正规性、劳动控制及其回应策略,“再生产中心”的家政女工研究更加关注家政女工为家庭成员所提供的再生产劳动,尤其是母职的履行方式。研究者从流动母职的视角分析了那些与家庭成员长期分离的家政女工母职特征:一是选择祖辈、丈夫或寄宿学校等代理照料者,并通过“微信”“网购”等现代信息手段跨越空间上的分割,进行“远程照料”;二是通过“阶段性迁移”,在某个时间段回农村为家庭提供照料[17][28]。“远程照料”和“阶段性迁移”都构成了作为农村流动女性的家政女工母职的重要面向[17]。
虽然学者提出经济供养和生活照料是农村流动女性母职的两种重要面向,但流动母职的研究仍然是以“再生产劳动为中心”的,有关“远程照料”和“阶段性迁移”作为“再生产劳动”层面与经济供养等生产劳动层面之间的互动和联系,研究者们探讨得并不多。对于经济供养(生产劳动)的方式如何影响生活照料(再生产劳动),生活照料的需求又如何影响家政女工的工作选择和劳动安排等相关问题,无论是以“生产中心”还是以“再生产中心”的家政女工研究都没有予以回答。为了更好地回答以上问题,需要拓展一种弥合二元两分的新视角,即将“生产-再生产”整合起来进行分析的框架。
②这里的情绪劳动指的是“emotional labor”,在大量研究中其被翻译为“情绪劳动”或“情感劳动”。但由于“affective labor”也被翻译为“情感劳动”,为避免混淆,本文将“emotional labor”翻译为“情绪劳动”。
(二)边界协商:“生产-再生产”关系复合体的整合分析
目前家政女工研究的两种取向都将“生产”与“再生产”劳动分开考察,缺乏有关二者互动和联系的探讨。为了弥合家政女工研究中的二分,本文希望发展出一种中微观的关系性和整合性视角,将家政女工的“生产-再生产”安排作为一个关系复合体进行研究。这种视角受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者的影响,她们认为人们的生产和再生产劳动之间存在重要联系,通过二者之间的联系才能看清资本和父权制之间的勾连[19][20][21][22][23]。这种将“生产-再生产”安排视为关系复合体进行研究的视角,可以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切入。
在宏观层面,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者认为父权制和资本主义会形塑生产和再生产劳动之间的边界及二者之间的关系。西尔维娅·费代里奇(Silvia Federici)发现,资本和父权制度在原始积累过程中分割了生产与再生产劳动,并将男性塑造成生产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将女性塑造成再生产劳动的主要承担者[29]。玛丽亚·米斯(Maria Mies)认为,殖民主义与国际分工的家庭主妇化相关联,资本通过形塑第三世界女性的“生产-再生产”关系来获得增值[30]。南茜·弗雷泽(Nancy Fraser)展示了资本主义在不同发展阶段如何改变社会“生产-再生产”形态来获得自身发展[23][31]。在中观层面,相关研究者展现了制造业女工“生产-再生产”之间的互动。资本常常通过女工的再生产劳动来影响她们的生产劳动。一些工厂通过安排宿舍减少支付女工每日再生产费用的成本,又通过对女工吃住和人际交往的干预来增加对其的劳动控制[32]。农村社会再生产的商品化和家庭对于再生产劳动的需求,也会影响已婚女工的劳动状态,让她们接受不稳定和低薪的工作[33][34](PP1-19)[35]。在微观层面,南茜·弗雷泽提出女性会与资本和父权进行协商,重塑“生产”与“再生产”的关系[23][31]。她将女性从微观层面参与边界重塑的行动称为“边界斗争”(boundary struggle),认为这些行动包括了公众对于家庭-工作平衡、免费住房、医疗保健、食品安全、非商业性照护(如公共日托和老年照护)、带薪产假和育儿假的争取[23][31]。
本文将沿着南茜·弗雷泽对微观个体层面“生产-再生产”的关注,探究家政女工面对结构性因素的影响,所形成的不同的“生产-再生产”形态。这些不同形态是家政女工与结构性因素协商的结果。本文将其称为“边界协商”,指的是家政女工在与结构性因素协商下所形成的个体层面“生产-再生产”安排。它与边界斗争的相似点在于,都涉及个体面对结构性因素影响时对其“生产-再生产”安排的调整和协商。但与边界斗争不同,“边界协商”对于结构的改变程度更低,它未必像边界斗争一样能够重新划定界限,而是在面对结构性因素的影响时,通过调整和重新安排,形成多元的“生产-再生产”形态。边界协商是在有限的空间中争取工作和生活自主,也存在一定的妥协。由于本文关注的是家政女工“边界协商”的结果,因此在分析中采用类型学的方法,对家政女工协商后的不同“生产-再生产”安排进行分类。在分类过程中,引入了家庭层面的两个维度——“家庭再生产受商品化影响程度”和“家庭生产与再生产被拆分程度”——作为考察结构性因素与个体“生产-再生产”安排之间的“中介”。也就是说,结构性因素是通过影响家庭形态,从而影响个体的“生产-再生产”安排。
此外,本文的“生产”指的是家政工通过消耗劳动力来获得报酬的劳动,即她们为城市家庭提供的照护劳动;而她们的“再生产”指的是她们为自己和家庭成员的劳动力再生产提供的照护劳动,即她们的“生活”,包括她们为自己和家庭成员提供的家务劳动和照料,以及包括生育和养育孩子在内的劳动。实际上,微观层面的“生产-再生产”视角与传统“工作-家庭”研究存在区别:第一,传统“工作-家庭”研究假设存在两个相互分离甚至挤压的领域,而“生产-再生产”分析则希望打破这种二分,它不预设两个独立领域的存在,而将生产与再生产的联系作为分析重点,并强调二者之间多元的关系形态;第二,传统“工作-家庭”研究很少提到政治经济的影响,而“生产-再生产”分析受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的影响,强调其与国家和市场等结构性因素之间的关系。本文为了更好地分析家政女工“生产-再生产”安排的不同形态,引入家庭层面的两个维度来考察城乡二元结构和市场不同程度影响下家政女工形成的“生产-再生产”安排。
三、研究方法
本文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家政业的专业化问题研究”课题组于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在北京和上海所收集的家政女工群体的访谈数据。家政行业是已婚已育农村外出务工女性最主要的就业渠道之一。家政工的“生产-再生产”安排体现了大量已婚已育农村外出务工女性的“生产-再生产”关系[1][2][17]。此外,由于家政行业内部存在多元的时间和空间安排,不同工种家政工工作的时空边界不同,从而形成的“生产-再生产”安排复杂而多元,可以帮助我们从微观层面剖析女性个体所呈现的“生产-再生产”多元的形态,从而展现她们与结构力量之间的不同互动。
本文的访谈对象涵盖了北京和上海两地三种不同劳动关系(中介式、散工式和员工式)下48名不同类型的家政女工,包括月嫂(中介、散工和员工式共12名)、育儿嫂(中介、散工和员工式共12名)、养老护理员(中介、散工和员工式共12名)、家务员(中介、散工和员工式共12名)、保洁员(中介、散工和员工式共12名)。其中与家庭成员住在一起的有12名。这些家政女工的年龄在30-55岁,全部已婚已育,其孩子的年龄在7-30岁。项目组通过滚雪球和理论抽样相互结合的方法来获得这些访谈对象。作者对每位访谈对象进行了1-3小时的一对一深度访谈。访谈内容涉及她们在家庭中所承担的责任、迁移的形式、选择现工作的原因、如何处理工作与家庭之间的关系以及在这些过程中的感受和想法。虽然“再生产”的概念包括了家务、照顾子女和照顾老人,但研究显示,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家庭都存在照顾资源的代际竞争,照顾儿童为家庭的优先考量,照顾老人常常出现“赤字”[36]。此外,在农村家庭中,多子女来分担老人照顾。因此,相较照顾老人,照顾子女是已婚已育女性再生产劳动的主要内容。
四、城乡二元结构和市场的影响:家庭再生产的拆分和商品化
家庭是结构性因素影响家政女工“生产-再生产”安排的“中介”。宏观层面的结构性因素,通过影响中观层面的家庭形态,进而影响家政女工个体的“生产-再生产”安排。对女工家庭造成影响的第一个宏观结构性因素是户籍制度导致的城乡二元结构。研究表明,城乡二元结构造成了农村流动家庭生产与再生产的“拆分”,即农村流动女性的子女教育、住房、医疗和养老等家庭再生产问题大都在农村承担,其工作的城市只是其进行生产并获得工资的地方[24][25][26][27]。但流动家庭也存在内部差异,不同家庭受城乡二元结构影响的程度不同,其生产与再生产的“拆分”程度也不尽相同。黄斌欢对内迁工厂的研究表明,内迁工厂的工人处于“离土不离乡”的情况,生产与社会生活能够在离家较近的工厂实现整合,减轻了生产与再生产之间分离的情况[24]。此外,异地户籍上学政策的调整也使部分子女随打工父母迁移成为可能。在受访的48名家政女工中,12名与包括孩子在内的家庭成员住在一起,其余36名家政女工的家庭成员在农村老家或另外一个城市。从受访者家庭居住情况的差异可以看出,即使面对相同的户籍制度限制,不同家庭所受的影响也不尽相同,其家庭生产与再生产的拆分情况也存在差异。资料显示,家政女工选择举家迁移还是个人迁移,与孩子的年龄无关,主要是在家庭内部与丈夫协商的结果。受访者表示,家庭生产与再生产的拆分情况,直接影响到她们对工作和孩子照料的安排。王阿姨提到,那些孩子在身边的朋友与孩子不在身边的朋友在工作选择上存在差异:
我那些姐妹找工作的时候,会考虑孩子在不在身边,方不方便照顾孩子。孩子在身边的,和孩子不在身边的,想法确实不一样。(WX20210726)
第二个影响女工家庭的结构性因素是市场。全球范围内,亲密关系、再生产劳动都逐渐变成商品,可以用货币购买[37](PP49-64)。农村市场的发展引发了女工家庭再生产的商品化。市场发展过程中,住房、教育、养老等社会再生产也逐渐商品化。在城市,随着照料市场的发展,育儿等再生产劳动已经高度商品化。从农村流动到城市的家政女工,也卷入了城市再生产劳动的商品化过程中,面对从市场上购买再生产劳动的可能。此外,农村地区社会再生产也逐渐商品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农村社会再生产领域的住房、教育和婚礼等逐渐商品化,部分再生产劳动也可以通过购买的方式外包给留守的其他村民;另一方面,住房、教育和婚礼等方面的费用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深入不断增加[33][34]。有些家政女工在老家镇上贷款买了住房。随着乡镇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城镇的房价也逐年攀升,受访家政工在谈及老家城镇房价时,提到2022年老家镇上房子20万-50万元不等③。民办教育和寄宿学校的费用也越来越高。有些受访家政女工的孩子在民办职业技术学校读书,一学年学费为6000-20000元④。婚姻市场的发展使得高额彩礼成为农村家庭的重担。来自河南的何阿姨,每个月住家照顾老人的工资都节省下来给孩子当彩礼钱:
我们老家现在结婚要准备10-20万(元),我们要给孩子准备一套房子、一辆车子,还有一些现金。房子嘛,不能太差,现在大家都到镇上去买,我们也在犹豫。车子也不能太差。满打满算得准备个20万(元)。(WXX20220504)
但是,即便来自同一个区域的家政女工,其家庭受市场的影响不同,家庭再生产的类型也存在差异。城乡二元结构和市场影响着家政女工的家庭形态,体现在“家庭生产与再生产拆分”和“家庭再生产商品化”,但每个家庭受影响的程度不同,在两个维度上分别呈现出不同形态。在这些不同形态的家庭中,每个家政女工经济供养和生活照料的负担各不相同,对是否将再生产劳动外包出去也有取舍。家庭生产与再生产被拆分的程度影响家政女工是否需要跨越时空来处理“生产-再生产”的关系,而家庭再生产受商品化影响的程度也形塑了家政女工及其家庭成员是否依赖市场方式来安排“生产-再生产”。通过家庭这一媒介,城乡二元结构和市场两个结构性因素与家政女工个体层面“生产-再生产”安排建立了联系。
③ 20万-50万元是受访家政工在访谈过程中提及的房子价格范围。
④ 6000-20000元是受访家政工在访谈过程中提及的学费范围。
五、不同拆分和商品化程度下的“边界协商”
正如上文所述,城乡二元结构和市场是以家庭为中介来影响家政女工个体的“生产-再生产”安排。在不同“生产与再生产拆分”程度和不同“家庭再生产商品化”程度的交织中,家政女工形成了四种类型的“生产-再生产”安排(见图1)。基于此,本文建构了四个象限的类型图,由“家庭生产与再生产被拆分的程度”和“家庭再生产受商品化影响程度”两个维度构成。前者指的是女工家庭受城乡二元结构影响而形成的不同程度的生产和再生产拆分情况,后者指的是受市场影响后不同女工家庭再生产劳动的商品化情况。这两个维度都是女工家庭受城乡二元结构和市场化影响的不同形态,是连接宏观力量(城乡二元结构和市场)和个体安排之间的“中介”,其属于社会结构在中观层面的影响,强调中观层面不同家庭对于相似结构的不同回应。此外,本文中家政女工的“生产”指的是其通过消耗劳动力来获得报酬的劳动,即她们为城市家庭提供的照护劳动;而家政女工的“再生产”指的是她们为自己和家庭成员的劳动力再生产提供的照护劳动,即她们的“生活”或“家事”,包括她们为自己和家庭成员提供的家务劳动和照料,以及包括生育和养育孩子在内的劳动。
图1 家政女工的四种“边界协商”
(一)生产从属于再生产
第三象限中,我们看到家政女工的“生产-再生产”安排的特点是生产从属于再生产,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生产与再生产在时空上高度整合;二是再生产劳动占中心地位,生产劳动围绕着再生产劳动组织起来。这种情况一般在家政女工和家庭成员(丈夫和孩子)共同迁移到城市并和家庭成员居住在一起时发生。虽然面对城乡二元结构和户籍限制,但部分女性的家庭决策是举家迁移,这种情况下,家庭生产与再生产之间拆分的程度较低。当她们和家庭成员共同居住在城市时,她们在家庭中承担着大量再生产劳动。家庭再生产受商品化影响的程度很低。在这种情况下,她们的“生产-再生产”安排中,一方面占据中心位置的是再生产劳动——她们延续了农村老家的家庭分工,将一天的时间主要投入家庭成员的生活照料中;另一方面,她们的生产劳动围绕着再生产劳动组织起来。在生活照料的时间之余,她们选择灵活就业和弹性工作等方式。如果生活照料和工作在时间上冲突,则以生活照料优先。在家政劳动中,以小时计酬的保洁工作被认为是最灵活的。因此依小时计酬的保洁员往往成为举家迁移的流动母亲的就业选择。课题组于2021年进行的“上海家政服务人员RDS调查”的1000份家政女工的数据显示(见表1),是否与家庭成员居住显著影响到家政女工对于工作形式的选择,74.6%与家人同住的家政女工选择了小时工作制,而57.0%家人不在身边的家政女工选择了住家型的家政工作,卡方检验差异显著(P=0.000)。这也证明了举家迁移的家政女工通常会选择灵活就业和弹性工作。
表1 上海家政女工的居住情况与工作时间安排之间的关系
| 居住情况 | 工作时间安排 | | | 总计 |
| | 住家型 | 白班型 | 小时工 | |
| 不与家人同住 | 人数(人) | 318 | 58 | 182 | 558 |
| | 百分比(%) | 57.0 | 10.4 | 32.6 | 100 |
| 与家人同住 | 人数(人) | 24 | 91 | 327 | 442 |
| | 百分比(%) | 5.4 | 20.6 | 74.6 | 100 |
| 总计 | 人数(人) | 342 | 149 | 509 | 1000 |
| | 百分比(%) | 34.2 | 14.9 | 50.9 | 100 |
访谈资料显示了相似的结果。红嫂受访时45岁,来北京已经10年,之前和丈夫在北京顺义养猪,一边养猪一边照顾小孩。后来因为顺义的土地大批被征用,她和丈夫放弃养猪。她丈夫开始在顺义做自助维修,而她听说平台的保洁工作费用不低,又方便同时照顾家庭,就在平台上注册成为保洁员。她说保洁员的工作非常“自由”,对受教育程度要求低,又不需要住家。如果想赚钱就多接单,每天工作超过10小时,周末不休可以赚到10000元左右,但如果想要照顾家里,每天就工作时间短点。她还对比了小时工和月嫂、育儿嫂、养老护理员的工作,认为这些工作往往需要住家,不“自由”,也没有办法照顾家庭,从而选择了不需要住家、按小时来工作的保洁员工作。
我们这个是自由的。猪场没了以后我就想找个能照顾家的工作,很多大姐就劝我来做保洁小时工,说是因为自由。这工作确实自由。比如说今天下午不舒服了,或者孩子有什么事情,就自动在平台上把单子关了就好了。明天要出去玩,或者有人要来我家串门,接不了单了,就下午或晚上把后台给屏蔽了,有段时间不接单了就好了。……要说(当育儿嫂)带孩子吧,我觉得还真没有这个自由。(HS20230726)
小丽选择当保洁员的理由与红嫂相似。她受访时40岁,2017年来到北京,和丈夫孩子一起居住在顺义。她的丈夫当快递员,她最开始也在快递公司做按小时计酬的分拣工作,觉得这样很灵活,有事时可以照顾一下家里。后来发现保洁工作的收入比快递分拣工作的收入更高,所以转做按小时计费的保洁工作。在被问及为什么选择做保洁而不是育儿工作时,她说育儿嫂需要住在雇主家中,需要和自己的孩子长期分离。她不希望缺席孩子的成长,所以选择做保洁,按小时拿报酬,日常可以照顾孩子的起居和监督孩子的功课。小李选择成为按时计酬的小时工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在她看来,月嫂、育儿嫂和住家养老护理员都需要和家人尤其是孩子分开,而她不愿意远离自己的家人,为了照顾家庭的同时补贴家用,她选择成为更加灵活的小时工。研究表明,一部分农村女性在迁移的过程中会选择灵活的就业模式,本身是家庭内分工和传统社会性别规范的延续[38][39]。在流动家庭中,女性仍然为家庭成员提供再生产劳动,并且是无酬再生产劳动的主要承担者,但同时她们也通过有酬劳动为流动家庭做出经济贡献,但她们的家庭性别分工形式仍然围绕着为家人提供的再生产劳动。家政行业具有非正规性,家政女工普遍缺乏合同和社会保险。而在所有工种中,按小时计酬的保洁工作最为灵活。但较大的灵活性往往也伴随着较高的不稳定性。通过选择最灵活的保洁工作让“生产从属于再生产”,虽然可以让家政女工暂时调整好生产与再生产的关系,却让她们面临着较高的不稳定风险。
(二)生产与再生产轮换
第四象限中,家政女工的生产与再生产出现了分离,呈现两个中心,且存在两个中心的轮换。这种情况一般是家政女工和家庭成员分隔在城乡两个不同的空间,家庭生产与再生产之间拆分程度较高。同时,家庭成员的再生产需求并没有通过市场化的形式来满足,也就是家庭再生产受商品化影响的程度较低。在这种情况下,家政女工往返于城市和老家之间,像“钟摆”一样在生产和再生产之间移动。摆动到哪一边,哪一边就是中心。例如,家政女工在一段时间内放弃在城市的有酬劳动回到农村,这个时候再生产劳动占据了她生活的中心;在另一段时间内回到城市进行有酬劳动,其在城市的工作则是她的生活中心,而这时候家庭的再生产往往由其他家庭成员(祖辈或丈夫等)承担。通过生产与再生产之间的中心轮换,家政女工不断调整生产与再生产之间的关系。小黄受访时34岁,家中2个孩子,老大是一个7岁的男孩,老二是一个4岁的女孩。她为了更好地养育孩子,来到上海从事家政服务。但是她的老公在上海一直找不到适合的工作,后来跟着老乡在杭州做建筑工作。孩子没办法跟在身边,在老家由爷爷奶奶照顾。最开始她在月嫂和育儿嫂之间纠结,最后决定成为月嫂,理由是月嫂每次只需在雇主家中服务1-2个月,在服务新家庭之前,她可以自由决定休息的时间,这段时间就可以回家照顾自己的孩子。如果遇到家人生病、孩子成绩下降或升学,她就会回老家进行照顾,暂停在上海的月嫂工作。说到在月嫂和育儿嫂两种工作之间的抉择,她这样解释自己的选择:
我也想过要不要当育儿嫂。但是育儿嫂一上户就是好几个月,甚至好几年。长时间住在别人家里,还是月嫂方便,一个月工作结束自己可以决定休息的时间。如果我想回家照顾孩子,下户了就回家。有时候孩子需要我待得久点,我就在老家待上几个月。如果当育儿嫂,就没有这么方便了,你可能好长一段时间都要住在别人家里带孩子,根本没办法照顾到自己的孩子。(HYJ20230708)
玉姐面临着相似的抉择。她受访时31岁,家中有一个6岁的女儿。她出来做月嫂是因为老公在镇上工作,工资实在太低,即便加上在老家务农的收入,她也觉得不够孩子未来读书的花费。她听说月嫂收入高,为了给孩子赚读书的钱,她到上海参加了月嫂培训。但是,她又放心不下自己在老家的孩子,总是心里挂念着。所以,她总是工作一个月,回家照顾孩子几个月,然后再回来继续做。她说月嫂这个工作“进可攻,退可守。你想多赚钱就每个月都排满,但是你想休息或者想回家照顾孩子,你就干一个月停几个月”。秋姐受访时40岁,家中有一个10岁的孩子,她说之所以选择当月嫂是因为姐妹们跟她说这个工作可以做几个月休息几个月,家里有事的话她可以回家照顾孩子。可以看出,一方面,这些家政女工的生产和再生产被城乡二元结构分割成两个不同的领域,整合性被破坏;另一方面,生产与再生产都可能在某个时刻成为中心。当家中再生产劳动需求不大时,她们在城市聚焦生产活动,让家人在农村自行完成劳动力的再生产;当家中再生产劳动需求增加时,她们就会回到农村,为家人提供再生产劳动,中断其在城市的生产劳动。在这些家政女工生产与再生产的中心轮换中,一段时间是以生产性劳动为主,另一段时间则以再生产劳动为主。
(三)生产中心、再生产剥离
与第四象限类似,第一象限中家政女工的生产与再生产也出现脱离,不再整合在一起。但第一象限与第四象限存在两个不同的地方:一是第四象限中生产与再生产作为两个中心是轮换的,第一象限则不存在这种情况;二是第四象限中,当家政女工在城市以生产为中心时,她的家庭再生产(育儿)等由祖辈或丈夫等其他家庭成员承担,家庭再生产商品化程度低,没有将其市场化外包,而第一象限中家政女工则通过货币化方式购买老家农村的再生产服务,其再生产商品化程度较高。在第一象限中,家政女工通过外包的方式将再生产与生产相脱离,将主要的精力和时间投入生产劳动,即以生产劳动为中心。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家政女工无法以家庭为单位迁移,同时孩子已经进入学校,在衣食住行上可以自理,需要家政女工直接提供的再生产劳动减少时。这时候家政女工会将较多时间投入在城市的有酬劳动中,并将获得的工资寄回家庭,通过商品化的方式来满足家庭的再生产需求。李姐受访时40岁,老公在老家的镇上做快递员,家中两个男孩,分别上初一和初三,最近家中还因为盖房子借了钱。为了还盖房子的钱,并为孩子未来上大学存钱,她来到上海成为育儿嫂,在客户家待了三年。在谈及如何处理工作与家庭之间的关系时,李姐说道:
我老家很多姐妹在小孩很小的时候就出来了,但是我还是舍不下我的孩子,所以等他们上初中了,不太需要我看着了,我再出来。我这个年龄做育儿刚好,客户也对我挺满意,我是从宝宝2个月开始接手的,他们觉得我不错,就决定让我把孩子带到进幼儿园。这三年我都住在客户家,几乎没怎么回老家,平常就是打电话。偶尔回去一趟,发现孩子长个太快,都认不出来了,心里觉得愧疚,平常只要发钱了我就寄回去,给他买好的,用的和吃的都买。我们老家有个寄宿学校,学费是贵点,但管吃管住,我想接下来就把孩子送那里好了。(LJ20230607)
陈姐受访时45岁,老公在老家做建筑工,家中两个孩子,儿子已经考上大学,女儿即将高考。两个孩子都需要大笔的学费和生活费,陈姐为此到上海做育儿嫂的工作,在一家客户中带了2年的孩子,又接着在另外一家带孩子。这期间她很少回家,都将钱攒着留给孩子。王阿姨受访时50岁,老公在老家的工厂工作,家中一个男孩,高中毕业后已经出来打工近10年,正准备结婚,老家的彩礼钱已经涨到20万元,女方还提出需要一辆10万元左右的车子和镇上10万元左右的房子。王阿姨45岁之前都在上海客户家带孩子,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已经很难接到育儿嫂的活,只能入户当养老护理员,照顾老人。
没办法啊!小孩要结婚,现在我们那里结婚都需要有房子、车子,彩礼钱都涨到20万(元)了。现在什么都要钱,我能怎么办?只能再多干点活。我这个年龄,月嫂和育儿嫂是不会要我的。只能去试试照顾老人,或者给人做饭。(HXX20210403)
以上家政女工对“生产-再生产”的安排有两个共同点:一是在与家庭成员的时空分割下,家政女工长期居住在客户家,大量时间集中在有酬劳动上;二是家庭再生产不是由其他家庭成员承担,而是通过在市场上购买再生产服务的方式来实现。上文提到的许多民办寄宿学校都是市场化运营,当家政女工花钱将孩子送往学费高昂的民办寄宿学校时,便将孩子的日常照料交给了市场。在妮可·康斯特布尔(Nicole Constable)看来,当亲密关系逐渐商品化,婚姻和性也会拥有价格[37]。婚礼市场中的高额花费便是亲密关系商品化的一种体现。由于亲密关系是再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当家政女工将自己的工资花费在婚礼市场中时,便意味着其家庭再生产受到了商品化的深远影响。因此,在以上家政女工的安排中,生产领域中的有酬劳动仍然占据着核心地位,而再生产则脱离生产,通过市场外包的方式来实现。这种安排形成了“生产中心、再生产剥离”的形态。
(四)再生产从属于生产
少数家政女工处于第二象限中,她们的再生产与生产是高度整合的,并没有分离,但她们的生产位于中心,再生产从属于生产。什么样的家政女工会做出这样的“生产-再生产”安排?她们通常具有以下特征:老家在北京或上海等大城市的周边省份,如河北或江苏的农村,家庭成员长期在身边,孩子在她们工作的地方就读职业中学或者大学,甚至在成年之后定居在她们工作的城市,同时她们的薪资比其他家政女工高,工作较忙。她们的“生产-再生产”安排与城市中产女性较为相似,集中于自己的工作,同时通过购买照料服务的方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再生产需求。王阿姨是在北京从业20年的老月嫂。她的月薪多年在2万元左右。谈及自己的儿子,她说花钱让孩子在北京读了一所学费非常高的职业中学。现在儿子已经毕业,在北京也有自己的工作,并且儿媳刚刚生下一名男婴。但她并没有亲自照护自己的儿媳妇和孙子,而是花钱请了其他月嫂和育儿嫂来照护,谈及原因,她解释道:
你知道的,婆媳之间容易有矛盾。虽然我自己是当月嫂的,但是对于自己家人,我还是觉得跟工作不一样。工作的时候我们都小心翼翼和客户沟通,毕竟对方花了钱。但是跟自己家人就不一样的。我还是花钱请认识的姐妹来照顾,这样省事。我也付得起这个钱,找个认识的靠谱的姐妹,图个省事。(WWJ20220807)
虽然人数非常少,但仍有部分家政女工像王阿姨一样从照料市场上购买服务来满足身边家庭成员的再生产需求。我们从王阿姨身上可以看到与城市中产女性较为类似的“生产-再生产”方式。这种类似体现在以下两点:第一,与许多城市中产女性一样,她们的“生产-再生产”之间的拆分程度较低,和家庭成员在空间上的距离较近;第二,她们一方面将有酬的生产劳动置于中心位置,另一方面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将部分再生产劳动外包给其他女性。这种安排仍然是以生产劳动为核心,将再生产劳动置于次要的位置。这一类型边界协商与前面三种类型最大的不同,在于这些家政女工的边界协商已经深受城市化的影响,她们的再生产劳动外包深深嵌入城市高度商品化的再生产领域当中。
六、结论
本文采取类型学分析,将“生产-再生产”作为一个关系复合体,讨论面对城乡二元结构和市场等宏观因素影响,家政女工形成了哪些不同的“生产-再生产”形态。为了更好地勾连宏观因素和家政女工个体层面“生产-再生产”安排,本文引入家庭这一“媒介”,通过家庭层面的两个维度——“家庭再生产受商品化影响程度”和“家庭生产与再生产被拆分程度”——来分析家政女工的四种不同类型的“生产-再生产”安排:“生产从属于再生产”“生产与再生产轮换”“生产中心、再生产剥离”和“再生产从属于生产”。家政女工个体层面“生产-再生产”安排的多元性表明,城乡二元结构和市场等宏观力量对中观家庭层面的影响程度存在差异,而这种差异又给微观层面个体“生产-再生产”安排的复杂和多样提供了可能。可以看出家政女工多样的“生产-再生产”安排有以下两个方面的趋势。第一,生产受商品化影响程度高的情况下,往往呈现“生产中心性”的特征,再生产被置于从属的地位。这也与弗雷泽的宏观分析相呼应,她认为资本积累是需要以再生产劳动为前提的,但是又往往将再生产劳动置于生产劳动之下,将它们作为生产劳动的从属[39]。第二,家政女工的生产与再生产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相互分离的,而城乡二元结构和市场等宏观因素不断地将其分离开来,家政女工在这个过程中则需要不断调整和协商二者的关系和边界,在宏观因素的影响下不断挣扎。
家政女工的“边界协商”体现了她们作为主体面对多重结构限制的挣扎。这种在不同结构限制下所呈现的重新安排“生产-再生产”的努力,是家政女工在结构限制中寻找自主空间的尝试。但我们也看到这种挣扎和努力背后的有限性。本文要说明的是,这些“生产-再生产”的安排是在城乡二元结构和市场的限制和影响下形成的。虽然其多元性体现了家政女工在有限空间中的主体性,但这是一种有限的主体性。这种“有限性”表现为她们都在与宏观力量的协商中形成了一定的妥协,并没有完全改变社会结构中的性别不平等。在“生产从属于再生产”中,我们看到的是家政女工顺应和延续了传统农村的性别分工,缺乏对社会结构的挑战,而“生产中心、再生产剥离”和“再生产从属于生产”中蕴含着市场化和商品化的逻辑,这种逻辑强化了围绕着“生产中心”形成的性别分工,即家政业的女性化。这些有限度的挣扎,既能帮助我们看见家政女工在多重结构限制中争取生产自主和再生产自主的努力,也能帮助我们反思在中国语境下形塑农村务工女性生产和再生产之间边界的宏观力量,以及由此形成的性别不平等和改变可能。
参考文献
[1]萨支红、张梦吉、刘思琪等.家政工生存状况研究:基于北京、济南被访者驱动抽样调查[J].妇女研究论丛,2020,(4).
[2]苏熠慧、汪宣宣.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状况对其工作满意度的影响——基于2021年“上海家政服务人员RDS调查”数据的OLS回归分析[J].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23,(2).
[3]钱俊月.非正规的“正规化”:劳动力市场分割与家政服务企业——基于2019年四个城市的家政工人调查[J].妇女研究论丛,2022,(1).
[4]邢朝国.疫情之下非正规就业的“超不稳定性”及主体应对——以北京市月嫂为例[J].妇女研究论丛,2021,(3).
[5]梁萌.强控制与弱契约:互联网技术影响下的家政业用工模式研究[J].妇女研究论丛,2017,(5).
[6]肖索未、陈宗仕、杨伊萌.管理型中介:家政劳动力市场的中介控制研究[J].社会学研究2023,(4).
[7]苏熠慧.控制与抵抗:雇主与家政工在家务劳动过程中的博弈[J].社会,2011,(6).
[8]苏熠慧、倪安妮.育婴家政工情感劳动的性别化机制分析——以上海CX家政公司为例[J].妇女研究论丛,2016,(5).
[9]刘育婷、肖索未.“干活时把雇主当家人,相处时把自己当外人”——住家家政工的雇主关系及情感劳动研究[J].妇女研究论丛,2020,(4).
[10]梁萌.从多元到整合:我国家政工职业身份公众认同建构的组织化实践[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5).
[11]梁萌、吕游、刘万丽.嵌入与消弭:中国家政业职业化实践研究[J].妇女研究论丛,2020,(5).
[12]邢朝国、周群英.照料劳动的价值评估与定价:对家政工涨工资的实证研究[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5).
[13]Su,Y.,and Ni,A..Producing Scientific Motherhood: State⁃led Neoliberal Modernization and Nannies’ Subjectivity in Contemporary China[J].The China Quarterly,2022,250(7).
[14]周群英.“家里外人”:家政工身份转换的人类学研究——以阈限理论为视角[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2).
[15]梅笑.情感劳动中的积极体验:深层表演、象征性秩序与劳动自主性[J].社会,2020,(2).
[16]梁萌、李坤希、冯雪.资本之矛与劳工之盾——我国家政工情感劳动的本土化模式研究[J].社会学研究,2022,(2).
[17]肖索未、汤超萍.流动的母职:乡城迁移中的母职协商[J].妇女研究论丛,2021,(2).
[18]李洁.重新发现“再生产”:从劳动到社会理论[J].社会学研究,2021,(1).
[19]Costa,M.D.,and James,S..The Power of Women and the Subversion of the Community[M].Bristol、England:The Falling Wall Press,1973.
[20]Harrison,J..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Housework[J].Bulletin of the Conference of Socialist Economists,1973,(73).
[21]Bakker,I..Social Reproduction and the Constitution of A Gendered Political Economy[J].New Political Economy,2007,12(4).
[22]Bhattacharya,T..Social Reproduction Theory:Remapping Class Re⁃centering Oppression[M].London:Pluto Press,2017.
[23]Fraser,N..Contradictions of Capital and Care[J].New Left Review,2016,(100).
[24]黄斌欢、徐美龄.工厂内迁与劳工的再嵌入——江西陶瓷厂的工厂政体研究[J].学术研究,2015,(6).
[25]任烟、张莎莎.儿童劳动与家庭再生产:一个粤西农村的经验研究[J].开放时代,2015,(6).
[26]黄岩、朱晓镭.超越拆分型劳动体制:产业转移与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新视角[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
[27]黄岩、胡侦.外发工厂:拆分型劳动体制下留守女工的兼业生产[J].妇女研究论丛,2020,(1).
[28]吴心越.照料劳动与年龄困境:基于养老机构护理员的研究[J].妇女研究论丛,2021,(4).
[29][意]西尔维娅·费代里奇著,龚瑨译.凯列班与女巫:妇女、身体与原始积累[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23.
[30][德]玛丽亚·米斯著,李昕一、徐明强译.父权制与资本积累:国际劳动分工中的女性[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23.
[31]Fraser,N..Behind Marx's Hidden Abode:For an Expanded Conception of Capitalism[J].New Left Review,2014,(86).
[32]Pun,N.,and Chris,S..Putting Transnational Labour Process in Its Place:The Dormitory Labour Regime in Post⁃socialist China[J].Work Employment and Society,2007,21(1).
[33]Dong,Y..Spinners or Sitters?Regimes of Social Reproduction and Urban Chinese Workers' Employment Choice[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mparative Sociology2020,61(1).
[34]Dong,Y..The Dilemma of Foxconn Moms:Social Reproduction and the Rise of“Gig Manufacturing” in China[J].Critical Sociology,2023,49(7-8).
[35]黄岩、王彬彬、吉文婷.“熬社保”:富士康劳动体制与女性农民工的劳动策略[J].妇女研究论丛,2023,(5)
[36]钟晓慧、彭铭刚.养老还是养小:中国家庭照顾赤字下的代际分配[J].社会学研究,2022,(4)
[37]Constable,N..The Commodification of Intimacy:Marriage,Sex,and Reproductive Labor[J].Annual Review of Anthropology,2009,(38).
[38]吴惠芳、吴云蕊、陈健.陪读妈妈:性别视角下农村妇女照料劳动的新特点——基于陕西省Y县和河南省G县的调查[J].妇女研究论丛,2019,(4).
[39]范云霞、郑新蓉、史璟.劳动分工视域下的陪读母亲——关于M镇高中陪读现象的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2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