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学术
您当前的位置:核心期刊咨询网政治法律论文》论我国医疗侵权纠纷的双轨制

论我国医疗侵权纠纷的双轨制

来源:核心期刊咨询网时间:2013-03-19 14:2512

摘要:在司法实践中,医疗侵权纠纷占了民事纠纷很大的一个比例。因此怎样恰当解决医疗纠纷对构建我国的和谐社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我国的处理医疗侵权纠纷的法律还不统一,存在“双轨制”。这不仅给我国的法律实施造成了很大的障碍,而且也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实践中,医疗侵权纠纷占了民事纠纷很大的一个比例。因此怎样恰当解决医疗纠纷对构建我国的和谐社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我国的处理医疗侵权纠纷的法律还不统一,存在“双轨制”。这不仅给我国的法律实施造成了很大的障碍,而且也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困难。 目前在处理医疗侵权纠纷的司法实务中,主要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及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而这几部法律对医疗侵权纠纷的赔偿项目、赔偿标准、鉴定等问题又有不同的规定。这样就给案件的处理带来不确定性,甚至导致审判结果的矛盾,这样不仅不利于解决矛盾,反而会有损司法的权威。 一、双轨制下的医疗侵权损害赔偿项目与标准

我国现在对医疗侵权纠纷的法律规制主要是体现在《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由于我国司法实践中都会把医疗侵权分为医疗事故和非医疗事故的医疗侵权,对这两种侵权的调整法律各有不同,如果因为医疗事故侵权发生赔偿,一般都是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处理相关的赔偿问题,而因为非医疗事故侵权发生赔偿,一般都是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来处理。

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而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一般侵权的赔偿项目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补偿费。显然对这两种不同的医疗侵权的赔偿项目是不一致的。而且对具体项目的计算标准也不一致,这就可能给相同的案子做出不同的结果。因此如何适用这些不同的法律,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认为《条例》和《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构成了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在一般的情况下应该适用《民法通则》,但由于《条例》是专门处理医疗事故的行政法规,是针对具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qikan2017.com/lunwen/zfa/241.html

相关论文阅读

论文发表技巧

期刊论文问答区

政治法律优质期刊

最新期刊更新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