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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大学生积极人格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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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这篇民族文化论文发表了少数民族大学生积极人格的培养,随着我国加快向现代化社会转型的步伐,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起成为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论文从少数民族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内涵和意义展开讨论。 关键词:

  这篇民族文化论文发表了少数民族大学生积极人格的培养,随着我国加快向现代化社会转型的步伐,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起成为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论文从少数民族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内涵和意义展开讨论。

  关键词:民族文化论文,少数民族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内涵;意义

民族文化论文

  1 公民意识教育的内涵

  这一概念是一个变化着的概念,是根据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不然就会落后于时代的需要,变成阻碍要素。因此,为适应时代和社会的发展需要,满足政治经济的发展要求,我们必须要培育一批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合格公民,对公民的各种适应社会进步的品格和素养给予教育,而公民意识教育就是我们要给予的一项重要的素养。在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多次把公民意识教育提升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这一决定在很大程度上对我国政治、经济、社会以及其它各方面出现一定的影响,也即是说公民意识教育将会在以后的国家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那何谓公民意识教育?公民意识教育是指国家、社会通过运用各种途径和方法,将某种思想观念转化为公民个体的内在素质,在实际生活中使其能够指导公民个体的行为,使公民能够自主以公民意识来指导自己的一切行动的一个重要的行程。那么,什么是少数民族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呢?也就是指学校通过相关课程和一些有关的活动,培养少数民族大学生的爱国思想、责任意识、遵守制度的习惯和法律素养,提高少数民族大学生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使其具备公民资格的教育活动。

  2 少数民族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意义

  2.1 是推动实现国家战略措施的必要条件

  显而易见,建设和谐社会是需要公民来参与的,是需要公民意识来推动的。所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胡锦涛总书记曾明确地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实守信、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因此,这一社会的成员必须要有能够支撑这一社会的基本素养,达不到这一社会要求的要努力学习提高,以便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风尚。少数民族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主体之一,加强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对于提高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整体素质,促进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因此,无论是从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发展角度出发,还是从社会整体发展的需要出发,都有必要对少数民族大学生进行公民意识教育。

  第一,对少数民族大学生进行公民意识教育可以推动社会经发展,是其中一项很重要的组成部分。要知道,经济的发展和物质财富的进步是重要的基础之一。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得我国的综合国力得到了增强,进一步解放了社会生产力并改善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但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需要与之想适应的基本素养,如讲信用、讲效率、权利义务意识等。我国少数民族大学生就是明天的市场主体之一,作为未来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他们面临的将是一个经济更发达,竞争更激烈的现代社会。他们的公民素质将直接影响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因此,必须加大对少数民族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力度,使公民意识内化为学生严格的自律意识、诚实守信的合作精神,同时外化为自由平等、理性自觉的行为。总之,提高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公民素质,是为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对少数民族大学生进行公民意识教育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法治建设的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党全国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中,民主和法治是第一位的。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确保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事业的生机与活力,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制度之源。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社会就必定和谐了。他以鲜明的语言表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必须全社会各种力量相互协作一致,创新思路,总结经验,剔除不利于建设的成分,通过各种渠道不断地增添有利于建设的成分。唯一的办法是全社会团结一致,才有可能达到这个目的。”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民主法治建设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这不仅表现在制度建设上,更多地是表现在公民意识和法律素养上。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表达意愿还不够强,法律素养、公民意识还很薄弱。美国著名社会学家英格尔斯明确指出,“社会制度的健全和完备是必要的,但是这不能代替政治生活运行的最基本的动力和基础,不然就不能达到良好的目的。”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责任公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基本条件,而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是推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动力。

  2.2 有利于少数民族大学生形成积极健康人格

  目前,我国少数民族大学生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后出生的,生活的家庭条件很好,没有过过苦日子,多生活在家长的关心下,以及在学校中长大的,经历的事情很少。但是他们也有他们的优势和特点,如他们学习能力普遍较强,对新的东西接受以及学习都很快。这给当代少数民族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过程中如何坚持塑造健全、独立的人格,帮助少数民族大学生顺利实现主体自我的社会化和现代化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美国著名社会学家A.英格尔斯认为:“若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运行的最基本的动力和基础,设想下现在的人民如果他们的各种思维没有适应现代社会的情况那么都是空谈,都不能很好地参与到社会中去。”现代人是一个见识广博、积极主动的公民;现代人有高度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尤其是在处理自身事务时更是如此;现代人愿意积极主动地接受新经验以及新理念。“作为一个现代公民,在他们的国家内,他们的会参与到他所在国家的各种政治事务中去,如果有条件,他们还会加入某一个政治党派,在政治生活中积极进取。”积极向上的公民意识是当代少数民族大学生自我发展的核心内容。而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是提高其公民素质的重要途径。

  推荐阅读:《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月刊)创刊于1979年,是西南民族大学主办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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