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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及现实意义

来源:核心期刊咨询网时间:2013-03-19 14:2612

摘要:质量互变规律作为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之一,对于我们的生活以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马克思认为:“物质世界是按照它本身固有的规律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这个本身规律就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世界上所有事物的联系和发展都

质量互变规律作为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之一,对于我们的生活以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马克思认为:“物质世界是按照它本身固有的规律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这个本身规律就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世界上所有事物的联系和发展都采取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和形式。 (1)量变是指事物量的规定性的变化,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场所的变更以及事物内部各个组成部分在空间排列组合上的变化。量变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是在原有度的范围内的变化,它不改变事物的根本性质,因而也称渐变。量变体现了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人们经常看到的统一、平衡、相持和静止等,都是事物处在量变过程中呈现的面貌。 (2)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一事物变为他事物。质变是事物超出度的界限的变化,是事物的显著变动状态,是事物连续性的中断,因而又称飞跃、突变或革命。因此,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在于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界限。 (3)量变和质变都是由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引起的。当矛盾双方力量的对比还没有达到主次地位的改变时,事物呈现出量变状态。当矛盾双方地位发生改变,原有统一体破裂,事物便呈现出质变状态。

(4)量变和质变的区别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区别量变和质变的标志是度。在度以内的变化是量变,突破度的变化就是质变。在这个意义上讲,二者的界限是确定的。但由于事物的范围无限广泛。一事物与他事物的联系也是多方面的。因此同一种变化在一种关系中是量变,在另一种关系中就可能成为质变了,反之亦然。量变和质变区分的不确定性还表现在部分质变既是质变也是量变。量变质变的区分所以是不确定的还在于世界上没有什么纯粹的量变和纯粹的质变。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的两种状态,因为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从逐渐的量的变化到迅速的质变的过程。

正如黑格尔所讲:“质是存在同一之直接的规定性,预计将讨论的量不同,量虽亦同样是存在之规定性,但不复是直接与存在同一,而乃是与存在不相干,且存在与存在的规定性。——某物之成为某物,乃由于其质,如失掉其质,便会停止其位谋无。”“量是不复与存在同一的规定性,而是与存在分开了的;它是被扬弃的和转化成毫无所谓的质。它包含存在之变动不局,而事情本身即存在,并不因为它而遭受变动。反之,质的规定性则与存在为一;它既不会达到存在,亦不会超过存在,它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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