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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解释学对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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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解释学的主要特点 解释学(Hermeneutics)亦被译作释义学或诠释学,其可以简单定义为关于文本解释中理解活动的理论。 1.文本(或者本文)广泛。从古典解释学到当代解释学都将解释学首先看作是关于理解活动的理论。这种理解活动所面对的文本内容广泛,不

  一、解释学的主要特点

  解释学(Hermeneutics)亦被译作“释义学”或“诠释学”,其可以简单定义为“关于文本解释中理解活动的理论”。

  1.文本(或者本文)广泛。从古典解释学到当代解释学都将解释学首先看作是关于理解活动的理论。这种理解活动所面对的文本内容广泛,不仅仅是有形的文字文本,而且无形的文本如人的经验和行为也是其解释的对象。如施莱尔马赫认为解释学“其主要方面是社会经验,不仅仅是对过去文本或者文档的学术解释,而且是一种对他人内心神秘性的理解”[1]。狄尔泰将解释学扩大到研究人文科学领域的基础上,认为“不仅原始资料是本文,而且历史实在本身也是一种可以理解的本文”[2],人们解释历史世界和精神世界的过程,不仅仅是对历史事件和过程进行解释和理解,也是在历史的经验中进行解释和理解。他指出:“历史世界的基础其实是那种属于经验本身的内在历史性。内在历史性是一种生命的历史过程,它的范例不是固定的事实,而是那种使回忆和期待成为一个整体的奇特组合,我们把这种组合称之为经验,而且由于我们做出经验,我们获得了这种组合……历史科学中能继续思考那种生活经验里已经被思考的东西。”[3]在狄尔泰看来,不存在一种普遍的主体,而只存在历史的个人。个体的价值和意义的产生要借助生命的历史实在性,“正是生命自身在可理解的统一性中展现自身和造就自身,正是通过个别的个人,这些统一性才被理解”[4]。对海德格尔来说,解释学不仅涉及到具有历史性质的文本,而且重要的是对具有历史性质的在者即“此在”的理解。海德格尔认为“此在”存在的方式是理解,理解活动就是人的存在本质,人通过理解而存在;理解的过程就是对人类生存这个充满意义的文本的不断解释。伽达默尔接受海德格尔的看法,认为“海德格尔对人类此在的时间性分析已经令人信服地表明:理解不属于主体的行为方式,而是此在本身的存在方式……它标志着此在的根本运动性,这种运动性构成此在的有限性和历史性,因而也包括此在的全部世界经验”[5]。“此在的全部世界经验”成为理解的文本,这个文本可以指历史上任何成为过去并且对现在有影响因而受到人们关注的社会文化现象。除了对“此在”的关注,伽达默尔认为“解释学的观点包括极为广泛的内容,它必须把自然和艺术中的美的经验都包括在内。如果人类此在历史性的基本构造就是使自己作为自己的中介——它必然意味着同自己的整个世界经验打交道——那么它就包括了所有的传统。传统包括制度、生活形式和文本”[6]。贾帕斯、埃瑞文等将文本进一步泛化,认为包括口头对话,如心理分析等也是一种解释,甚至有些当代哲学家坚持所有的科学无论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都是一种解释。

  从施莱尔马赫到当代哲学家的观点可以看出,解释学文本广泛,内容庞杂。解释学的研究对象的广泛性为人本主义心理学的研究对象的扩大提供了哲学基础。

  2.理解、解释、翻译、对话等成为解释学的方法。施莱尔马赫在《解释学》一书中,提出古典解释学的基本范畴:对文本的“理解”和“解释”。这两个范畴或者方法在他看来是“最紧密得交织在一起的”[7]。狄尔泰认为研究不同的科学要采用不同的方法,“说明”的方法用于研究自然科学和自然科学心理学,“理解”则是研究人文科学心理学的方法;借助理解和解释的方法,文本中所表现的历史事件和历史内容变成了解释者的内在经验,这种经验直接指向了生命的自我认识。继后,海德格尔认为理解和解释是人的存在的基本方式和特征。个体的具体存在不是一个静态的存在,而是一个不断超越和突破的过程,而超越和突破的实现就要借助理解和解释。伽达默尔发展了海德格尔的思想,将理解和解释看成是人类存在的基本形式,以理解和解释为主体的解释学是揭示人类生存基本形式的本体论。虽然伽达默尔将理解作为人的本体,但是他所吐露的信息依旧流露出解释或者理解作为一种方法论的气味,如他称“理解的进行方式就是解释”[8]。无论理解或者解释作为一种方法或者本体,古典解释学和当代解释学都强调通过它们才能达到对文本的把握,才能实现解释学的目的。

  3.强调个别与整体的“解释学循环”关系。解释学循环指:“我们必须从个别来理解整体,而又必须从整体来理解个别……这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循环关系。由于被整体所规定的各个部分本身同时也规定着这个整体,意指整体的意义预期才能成为明确的理解……所以理解的运动经常就是从整体到部分,再从部分返回到整体。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在各种同心圆中扩大这种被理解的意义的统一性。一切个别性与整体性的一致性就是正确理解的合适标准。”[9]这一概念最初由施莱尔马赫正式提出,他认为:“从根本上说,理解总是一种处于这样一种循环中的自我运动,这就是为什么从整体到部分和从部分到整体的不断循环往返是本质性的道路。而且这种循环经常不断地扩大,因为整体的概念是相对的,对个别东西的理解常常需要把它安置在愈来愈大的关系之中。”[10]施莱尔马赫的循环观考虑了理解的内在暂时性和无限性,同时,把这种部分与整体的解释学循环区分为客观与主观两个方面,即作品文字诠释和作者心理诠释。作品文字的诠释表现在部分依存于整体,依存于当时已经客观具有的语境,如“个别的词从属于语句的上下文一样,个别的文本也从属于其作者的作品的上下文,而这作者的作品又从属于相关的文字类即文学的整体”[11]。作者的心理诠释方面体现在“同一文本作为某一瞬间创造性的表现,又从属于其作者的内心生活的整体”[12]。解释学循环在狄尔泰这里得到了另一方面的扩展,他认为:“历史研究的个别对象(不论是重大的还是微不足道的)得以表现自身真正的相对意义的世界史关系本身就是一个整体,只有借这一整体,一切个别东西的意义才能得以完全理解,反之,也只有通过这些个别东西,整体才能得到完全的理解。”[13]也就是说作为个体的文本需要在历史的整体中获得其自身真正的意义,同时,作为历史的整体的理解只有借助于无数的个体才能显示其真实目的和存在意义。在狄尔泰解释观里,整体和个体互相依赖,同时个体的知识和经验规定着个体对整体的理解。继后,海德格尔认为,理解作为此在的存在方式,不是空白的存在,此在所处的历史、文化、传统和语言等都是其进行理解的前提,在此前提下阐明此在的结构。这种理解是一种循环运作,是处于“前理解”状态下的此在和揭蔽“此在在此”的结构特点之间的一种运动,这种运动源于传统和文化语境,同时又具有开放性的动态能量,这种循环成为所有人类行为的基本特点。海德格尔之前的解释学认为当文本被完全理解的时候,部分与整体的形式框架就会随之消失,海德尔格则认为这种理解的循环结构不会消失,“对本文的理解永远都是被前见解的先把握活动所规定。在完满的理解中,整体和部分的循环不是被消除,而是相反地得到最真正的实现”[14]。这种观点在伽达默尔那里得到进一步发展,他指出:“一切诠释学条件中最首要的条件总是前理解,这种前理解来自与同一事情相关联的存在。正是这种前理解规定了什么可以作为统一意义被实现,并从而规定了对完全性的先把握的应用。”[15]伽达默尔认为在前理解的条件之下,这种循环在本质上把理解活动描述为文本和解释者之间的内在相互作用。解释者对某个文本理解以及意义的预期不是受个体自身支配的,不是一种主观性的活动,而是由文本、个体已有的前理解、个体对文本的解释和理解等相互结合而规定了文本的意义。这样的解释学循环表现为解释者与文本对话的双向且开放的解释活动:首先,解释者在已有的前理解下,通过与文本的对话,借助与自己前理解不同的文本,而突破了自己的前见;其次,文本通过与解释者的对话,借助于新的解释者而突破了本身原有的解释,获取新的意义。因此,解释活动是一种解释者和文本的双向突破且无限发展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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