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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的语言能力建设

来源:核心期刊咨询网时间:2021-11-18 09:3812

摘要:摘要:语言具有的多种属性与功能使语言能力的提升成为消除贫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要素。在全面建设现代化中国、实施乡村振兴背景下,推普工作仍然是农村语言能力建设的第一要务。不仅要持续提升村民的普通话习得能力、普通话交际能力,还要提高现代社会对村民更

  摘要:语言具有的多种属性与功能使语言能力的提升成为消除贫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要素。在全面建设现代化中国、实施乡村振兴背景下,推普工作仍然是农村语言能力建设的第一要务。不仅要持续提升村民的普通话习得能力、普通话交际能力,还要提高现代社会对村民更高层级语言能力的要求,即适应新业态的语言传播能力、语言信息处理能力、语言的自我管理能力。要将语言能力的提升与村民的全面发展相结合,注重结合大数据、智能化等在农牧业使用所形成的新业态,提升村民全面发展所需的各种语言能力。

  关键词:乡村振兴;语言扶贫;语言能力;习得能力;交际能力;信息处理能力

  语言本身所具有的交际和思维的工具属性、记录信息的资源属性、在社会应用中的基础性和广泛性以及在社会建构中的不可或缺性,使它在人类发展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近年来,语言的经济价值属性不断被发掘,人们越来越多地将语言与摆脱贫困、走向富裕联系起来。从理论看,语言依附在人身上表现为语言技能,因而体现出一种人力资本的属性。“作为技能,语言是很重要的一种人力资本形式。”“语言技能一旦形成便可以给其拥有者带来收益。”[1]从实践看,原国家扶贫办、国家语委及教育部联合实施的推普脱贫战略,就是以提升老少边贫地区贫困人口普通话能力为主,进而提升他们获得就业和发展的技能,摆脱贫困。推普战略的实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2]。可以说,推普脱贫为农村发展提供了新动力,尤其为农村文化发展起着较强的助力作用。

  “十四五”规划提出坚持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习近平同志《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明确指出:“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3]。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如何提升农村普通话能力建设,尤其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不掉队,这是我们必须思考的新课题。

  从现有成果看,大多研究的是后脱贫攻坚时期中国语言扶贫的特点[4]、语言扶贫在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可持续性[2]、语言扶贫的长效机制[5]、语言扶贫成效评价的原则和方法等[6]问题。个别学者研究了乡村振兴背景下语言生态建设与语言服务问题[7]。本文主要聚焦乡村振兴对农村普通话建设的新要求并提出相应的策略。

  一、语言能力建设的根基是推广普通话

  人的语言能力是复杂的生理、心理和物理机能的系统性体现。语言能力获得的时间有先后、水平有高低、语种和数量有差异。我国偏远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民众因自然地理、社会人文等差异,导致语言使用者对国家通用语存在态度上的不同,学习和使用普通话的理念和能力存在较大差异,也影响着他们后续使用国家通用语听、说、读、写进行交际和持续发展的能力。所以,推普工作是乡村振兴过程中语言能力建设的根基。

  1.相对贫困的长期存在,需要推普工作持续加力。乡村振兴关键和基本前提是摆脱贫困,其首要任务就是要防止返贫现象发生,并形成贫困治理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增强乡村内生发展机制、提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能力作为要务。针对相对贫困治理所呈现出的分散性、多维性、艰巨性、长期性及系统性的特点[8],首先要求村民快速融入社会发展的潮流中,感受社会经济发展给自己带来的内在需求,触发其自身发展的强烈愿望,并積极行动起来改变自己的生活状态和经济面貌,而普通话在此过程中起着介质和信息通道的重要作用。第一,普通话听、说、读、写能力均构成了人力资源要素,对劳动者的收入产生比较显著的影响,不仅对村民脱离绝对贫困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而且对其摆脱相对贫困,融入快速发展的主流社会具有重要的助推作用。第二,普通话具有快速而广泛地传播国家政策和社会治理各种信息资源的效能,相对贫困的人们通过学习普通话能够获得一种社会融入感、提升与社会更广层面交际往来的自信心与动能。所以,推普仍然是乡村振兴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且应以提升村民运用普通话听、说、读、写各种能力为其主要内容。

  2.语言态度的复杂性使得推普工作仍具有长期性。态度是“个体对人或事物的积极或消极的评价性反应,它通常根植于个体的信念,表现于个体的感受或者行为倾向中”[9]。语言态度有积极与消极之分,同时又有易于观测的显性态度及不易觉察的隐性态度之别,不同的态度会对人的行为产生一定的作用。

  我国相对贫困的西部地区及部分少数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呈大杂居、小聚集分布状态。因为个体及家庭、社会及教育、世居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人们对多语多言的态度存在较大差异。这种语言态度上的差异,对多语多言环境中不同民族的语言选择、语言使用和语言学习均会产生影响。以民族众多的云南省而言,布朗族、普米族、德昂族等民族多讲本民族语、使用汉语及其他民族语言,是三语或更多语的民族;白族、壮族、纳西族等讲本民族语和汉语(主要是汉语方言),属双语民族;其他民族如独龙族、傣族、藏族、景颇族、傈僳族以单一母语为主;回族、满族、水族通用汉语汉字[10]。在同一民族中,使用三语比例较高的分别是怒族(占其调查人数的49.79%)、普米族(占29.7%)、阿昌族(占13.98%)[11]。当地居民认为民族语言仍是其第一语言,是家庭生活、集体生产及与人沟通所用主要语言。当地方言是其外部交际所用主要语言,在集市、商场、饭店、医院、车站及工作单位使用。而普通话是学校教育、外出工作的主要语言,外语主要在涉外场合使用,普通话及外语使用场域相对狭小[10]。这些差异,要求乡村振兴中的推普工作应更具针对性、讲究有效性。以青海省互助县五十镇东关村为例,这是土族群众聚集的村落,村民对民族语言、当地方言、普通话的态度影响到他们对这几种语言和方言的使用与学习。从调研可知,有76.9%的村民认为当地人最先要学会的语言是土族语,12.8%的人认为应同时学会土族语和当地方言;认为应先学会当地方言的占7.7%,而认为应先学会国家通用语的仅占2.6%。青海互助县五十镇东关村村民对其普通话交际功能的评价也不高。他们认为自己使用最方便的语言是土族语(占53.8%),认为方言交际最方便的占28.2%,普通话交际最方便的仅占18%[12]58。从这些数据可以清晰看出,国家通用语在当地的使用缺少相应的语言环境,目前还不是村民使用最为方便的语言,在这些地区推广普通话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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