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学术
您当前的位置:核心期刊咨询网文史艺术论文》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 融资问题研究

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 融资问题研究

来源:核心期刊咨询网时间:12

摘要: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对经济结构转型、产业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当前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难题,一些地方政府纷纷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形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对经济结构转型、产业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当前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难题,一些地方政府纷纷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形成了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

  河南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现状分析

中国发明与专利

  《中国发明与专利》(月刊)创刊于2004年,是由知识产权出版社;中国发明协会主办的刊物。杂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中国发明协会和知识产权出版社主办。

  河南省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工作,截至2018年底,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超过43万家,其中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量达到4 911家,居全国最九位,中西部首位。全年申请专利154 381件,比上年增长29.5%;授权专利82 318件,增长48.6%。科技型企业中,全年申请专利154 381件,比2017年增长29.5%;授权专利82 318件,,较2017年增长48.6%。有效发明专利33 524件,较2017年增长17.2%,全年签订技术合同7 298份,技术合同成交金额149.74亿元。然而,融资困难仍然是制约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重要因素,如何寻求突破这一个时代难题。目前,只有极少数的科技高端的企业才能进入到资本市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出路只能在知识产权质押上面。

  对于科技创业企业来讲,其最核心的资产就是知识产权,通过知识产权融资,能够使科技创业企业突破融资瓶颈,实现快速成长。河南省知识产权融资的开展始于2007年,郑州春泉暖通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是河南省第一家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该公司利用50万元的专利质押贷款,取得了技术突破。

  虽然和全国较早開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省份相比,河南省在知识产权融资领域的探索起步较晚,但在短短几年内,河南省知识产权融资工作实现了快速发展。2011年,河南省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为全国七个“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重点推广区”,河南省知识产权局还与省财政部门沟通一致,设立了专利质押融资专项资金,以便于对进行专利质押融资的企业进行贴息。根据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公布的调查情况,“十二五”期间,河南省18个省辖市全部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银企对接活动,全省专利质押融资总额达20多亿元,许可金额达1.93亿元,位居全国第16位、中部六省第3位。同时,全省不断加快产业集聚区工业企业消除零专利行动,集聚区3 724家规模以上零专利工业企业60%以上实现了零发明专利的突破。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拥有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102家,其中,国家级47家,总数居全国第12位、中部地区第1位。但是,由于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缺乏成熟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程序,导致金融机构参与积极性不高,河南省知识产权融资的开展仍存在有待解决的问题。

  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存在的问题

  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方面

  第一,知识产权单一化。企业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软件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通过产业化来体现其价值,而产业化的前提须有核心技术来支撑。企业核心技术具有集成性,单项知识产权只能保护核心技术的一个侧面。如果仅有单项知识产权而缺乏集成化的核心技术,其知识产权的价值很有限,甚至是没有价值的。

  第二,知识产权权属不清。部分企业因现在一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由多家企业共同所有或者由某一科研机构所有,甚至为某些个人所有,这种状况导致知识产权权属不明确,进而不能获得贷款。

  第三,企业经营能力弱。资金的匮乏及创新型人才的缺失仍然是制约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障碍。意欲从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处于创业阶段,资金力量薄弱。对研发投入力度不大,企业R&D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都很低,另外一些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意识不浓,“零专利”企业长期存在,制约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发展。

  产权评估方面

  第一,评估依据不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包括多个环节的系统工程,特别需要构建由政府、律师、评估师、担保机构等各个机构提供的价值评估、融资担保和质权处置等多种服务的平台。因为现在这个服务平台尚不够完善,一般情况下不同的评估机构运用不同的方法、甚至是相同的方法,评估结果也一般相差较大,这些都会影响银行授信及其额度。

  第二,评估能力不足。评估机构自身能力有时不足以支撑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一是知识产权自身的无形性、价值缺乏可比性、价值的动态异变性,加大了评估机构对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难度;二是知识产权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其关联的核心技术是否有价值,而核心技术是否有价值仅靠评估机构很难做出客观判断。

  第三,评估风险较多。由于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的一部分,具有非实体性、专有性、时效性和收益性等特点,在评估过程中存在多种风险。首先,评估师除了具备专业的知识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外,其提供的评估结果及服务的质量对投资人和知识产权的拥有者都会产生影响。另外知识产权本身,即知识产权的客体存在诸多不确定性风险。

  第四,处置变现难。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科技产品和技术更新换代迅速,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的价值随时间的推移变化非常快,许多知识产权甚至在没有到期前就已经丧失了经济价值,与传统的不动产抵押相比,知识产权的流动性较差,因而处置起来相对困难。特别是在现阶段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不高、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狭小的情况下,知识产权的流转范围和交易对象相对有限,处置尤为困难。

  银行贷款方面

  第一,银行对风险的规避抑制了其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积极性。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本身及其所质押的知识产权存在质量缺陷,尽管有评估机构出具的知识产权评估报告,但几乎大部分银行在是否接受评估结论,是否给予企业提供质押贷款上仍然心存疑虑。与此同时,虽然河南省设立专项资金对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银行给予风险补助,但是因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高于有形资产贷款风险,这些风险还表现在经营风险、法律风险(法律依据、归属认定、估值及其稳定性、侵权风险)、处置风险等诸多方面,所以导致银行因为其风险高而不愿意、不积极开展这一业务。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qikan2017.com/lunwen/wyi/14887.html

相关论文阅读

论文发表技巧

期刊论文问答区

文学历史优质期刊

最新期刊更新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