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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气污染民事诉讼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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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键词 大气污染 环境侵权 辽宁省 调查报告 一、实证分析的对象 近年来我国环境侵权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立法不断完善,监管执法尺度之严也前所未有。大气污染作为环境治理的重要对象,需要在司法中公正高效地解决日益增多的大气污染侵权诉讼案件。本文通过

  关键词 大气污染 环境侵权 辽宁省 调查报告

  一、实证分析的对象

  近年来我国环境侵权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立法不断完善,监管执法尺度之严也前所未有。大气污染作为环境治理的重要对象,需要在司法中公正高效地解决日益增多的大气污染侵权诉讼案件。本文通过对辽宁省区域内发生的大气污染民事诉讼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筛选调查,对近年来辽宁省的大气污染司法现状进行梳理,就这些裁判文书所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统计分析,从而寻求辽宁省大气污染侵权司法救济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并就此提出解决对策,以期为如今中国呈增长趋势的大气污染诉讼案件提供切实的指导和可靠的借鉴。

大气环境论文

  本文研究样本均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和无讼案例网中的30份辽宁省大气污染民事诉讼案件裁判文书及调解文书,其中民事裁判文书29份,民事调解文书1份。为保证统计分析结果的科学性,一个案件中存在一审、二审及必要共同诉讼等多种情形的視为一个样本,以最终的裁判结果作为统计样本;非必要共同诉讼案件以裁判文书数量为准视为多个样本 。为保证研究样本一致性,案例检索关键词均为“民事案件”、“大气污染”和“辽宁省”。另外,本文样本中还包含2个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及1个地面施工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虽然这些案件是否属于特殊环境侵权在理论和实践中均存有争议,但究其根本仍是因大气污染而发生的民事纠纷,因此同样将其纳入本文样本分析库中。

  二、实证分析的具体情况

  (一)案件案由

  本文30个案件样本共出现四类案由,分别是大气污染责任纠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和地面施工损害责任纠纷,各自占比77%,13%,7%和3%。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法〔2011〕41号第一次修正)规定,大气污染责任纠纷属于“352、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下的特殊案由,而样本中所出现的4个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均是“降尘型”民事侵权案件,是典型的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件,但法院在案由选择时并未进一步明确。

  (二)裁判时间

  本文样本裁判时间以2015年为分界点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2015年以前,总体呈上升趋势,而2015年以后为第二个阶段,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2015年的案件数量为20件,占样本总数的67%。由此可知,2015年既是以上两个阶段的分界点,也是辽宁省大气污染侵权案件高发的一年。究其原因有两点,其一,2015年起施行的《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审判实践中常常出现的对环境污染责任归责原则、责任构成以及数人侵权责任划分等法律适用不统一的问题做出了明确指导;其二,大气污染侵权民事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现实发生的大气污染往往污染范围广,危害程度深,导致受害人即原告往往不止一人,共同诉讼多发,因此基于本文样本统计规则,2015年辽宁省大气污染侵权民事诉讼案件数量显著。

  (三)案件发生地区

  本文收集样本涵盖辽宁省的大部分地区,其中案件发生地区占比最大的三个县市分别为沈阳,大连和盖州,分别占比67%,7%和7%。案件发生地区总体情况呈现两大特征,首先大气污染侵权案件在全省范围内较普遍,但集中发生于经济较为发达的县市;其次,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地区,大气污染情况均较为严重,但相较而言,农村地区及城市近郊地区案件更为频发和严重 。形成以上特征的主要原因有二,其一,辽宁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老大哥,辽中南重工业基地所在地,必须在痛苦中完成经济转型,释放发展活力,因此辽宁省的主要城市如沈阳、大连、鞍山和营口等在经济结构转型的同时发生着逆城市化的现象 ,大量排污严重、耗能巨大的企业从城市边缘地带向城郊地区乃至农村地区迁移,也由此加大了此类地区大气污染民事侵权案件的发生可能性。其次,前述企业的迁入地往往经济发展水平不足,相应的排污净化设施不完善,排污监管力度有所欠缺,导致企业排污不规范,从而进一步加大了大气污染侵权案件发生的可能性 。

  (四)案件审级及结案方式

  样本一审审结案件共7个,基层法院一审审结6个,中院一审审结1个;二审审结案件共23个,中院二审审结22个,高院二审审结1个;上诉案件占比较大,上诉率为77%,且样本中调解结案案件仅1个,调解率不到5%,可见大气污染侵权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之尖锐。对样本中的上诉方统计后发现,原审原告上诉率为17%,原审被告上诉率为83%,且原审败诉被告在上诉后的二审判决中依旧败诉。样本上诉理由主要集中在两方面,其一是侵权事实认定有误,其二是举证责任分配不当。样本案件对这两方面的认定标准不一,出现多次“同案不同判”现象,不仅拖累司法审判效率,降低了民众对司法裁判公信力,甚至进一步激化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因此,各级法院应当对这两点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制定相对统一的司法裁判标准,同时进一步提高法官的审判业务能力和案件审判质量。

  推荐阅读:《大气与环境光学学报》(双月刊)创刊于2006年,是由中国科学院安徽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主办的学术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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