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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中司法警察的职能定位

来源:核心期刊咨询网时间:2019-05-22 10:0412

摘要:摘 要 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司法警察的转型发展势在必行,转型的方向是使法警工作回归法律监督和司法办案的主责主业。让司法警察参与到公益诉讼中,增强公益诉讼的刚性,亮出检察机关的新利剑,不失为一项创新之举。司法警察协助检察官进行公益诉讼,

  摘 要 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司法警察的转型发展势在必行,转型的方向是使法警工作回归法律监督和司法办案的主责主业。让司法警察参与到公益诉讼中,增强公益诉讼的刚性,亮出检察机关的新“利剑”,不失为一项创新之举。司法警察协助检察官进行公益诉讼,实现主辅结合、各有作为的内部检警一体化,促进法警履职科学转型和检察资源最优配置,实现司法警察职能的重新定位。

  关键词 司法警察 公益诉讼 职能定位 转型发展

  一、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现状

  公益诉讼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相较于传统的私益诉讼,公益诉讼更具有公共性和社会性,具有很强的社会效益。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检察机关职能转换,今年3月,两高联合颁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检也出台了《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指南》和《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指南》,各地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在探索中前进。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职责一般由之前的民事行政部门承担,公益诉讼试点至今,我院已成功办理几起公益诉讼案件,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困难,比如线索来源单一、调查取证难度大、人员不足等问题。就我院实际来说,目前民事公益诉讼的线索主要靠民事行政部门检察人员自行收集,收集范围受限;线索排查和证据收集时间轴长,任务量大,且人员不足,办案压力极大。

  二、司法警察在公益诉讼中提供警务辅助的必要性

  司法警察作为检察机关的组成部分,在改革的大背景下也在积极寻求职能的转变与创新。让司法警察参与到公益诉讼中,增强公益诉讼的刚性,亮出检察机关的新“利剑”,不失为一项创新之举。从实践角度来说,司法警察参与到公益诉讼中具有必要性。

  一是司法警察可以为公益诉讼提供有生力量。公益诉讼的调查取证工作通常由检察院的民行部门主导,民行部门需在承担现有的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基础上,再承担公益诉讼职能,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且调查取证范围广、难度大、证据繁杂,而司法警察在之前协助自侦部门调查取证过程中积累了经验,若司法警察参与公益诉讼,从立案后的调查取证到后续工作的参与配合,司法警察会成为保障公益诉讼的有生力量,成为检察官调查取证过程中的有利“帮手”。

  二是司法警察可以为公益诉讼提供安全保障。公益诉讼通常危害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利益,像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这些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受害范围廣,人员多,不确定性强,发生群体性事件概率大,有司法警察的参与可以保护检察人员人身安全,及时排除不稳定因素,保障公益诉讼顺利进行。

  三是司法警察可以为公益诉讼提供执行保障。调查时可能会面临各种突发情况和事件,可能给调查工作带来极大阻力。司法警察作为检察机关具有国家刑事法律强制力的司法武装力量,在调查取证中身着警服,手持执法记录仪和必要地警械,能对执法相对人产生一定的威慑力。实践中就有这种案例,之前被调查人态度较为蛮横,但司法警察参与后,被调查者态度缓和,配合度明显提高。

  三、 司法警察在公益诉讼中的角色定位

  新修改的民诉法给予了检察官“公益诉讼起诉人”的法律地位,新修改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赋予了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但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并没有明确司法警察参与公益诉讼的法律地位。

  《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包括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不管是环境污染类案件还是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都关系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关系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从这个角度来说,司法警察有参与公益诉讼的法律基础。

  在现行的司法警察条例中,像《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及其后颁发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都是从司法警察配合自侦部门侦查角度出发,规定了司法警察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及执行传唤、拘传,参与搜查,但并未对司法警察参与公益诉讼进行详细规定。我们认为,随着改革、转隶的进行,相关条例、规定可明确司法警察在公益诉讼中的地位,可根据司法警察在公益诉讼中的作用定义为“公益诉讼参与人”身份,赋予司法警察在检察官的指挥下适度办案主体资格,为司法警察参与公益诉讼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撑和更严格的行为规范。

  目前,我们所接触的公益诉讼案件主要集中在环境污染、食品安全这两大类,在不同的公益诉讼案件中,司法警察的参与侧重点有所不同。我们认为,司法警察参与公益诉讼原则上应在立案后进行,概括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协助检察官调取有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环境污染类案件中协助检察人员前往公安、环保部门调取侵权主体基本信息,经营情况,排污处理情况,行政、刑事处罚情况及相应卷宗材料及在线监测数据报告等证据材料;食品安全类案件中协助检查人员调取生产经营者的基本信息、相关证件、食药监管部门检验报告,样品,购销记录,相关卷宗等材料。司法警察在这一环节中的任务主要是协助检察人员工作,保护检察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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