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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形成以及投资人的保护方法

来源:核心期刊咨询网时间:2018-02-11 09:4312

摘要:这篇证券投资论文发表了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形成以及投资人的保护方法,证券市场在我国是一个重要的金融体系,论文探讨了我国证券市场风险的形成,探讨了加强风险预防与管理的重要现实意义,并给出了证券市场投资人保护方法,强化投资人保护策略。

  这篇证券投资论文发表了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形成以及投资人的保护方法,证券市场在我国是一个重要的金融体系,论文探讨了我国证券市场风险的形成,探讨了加强风险预防与管理的重要现实意义,并给出了证券市场投资人保护方法,强化投资人保护策略。

证券投资论文

  关键词:证券投资论文,国内证券市场,保护方法,证券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是我国金融市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结构,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作用。就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而言,目前仍存在诸多的问题,虚假信息泛滥、投资信息不对称等,这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制约了国内证券市场的优化发展,对投资人的利用产生损害。随着近年来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证券市场的开放程度得到深化。在此环境下,证券市场风险问题愈发明显。对证券市场风险以及投资人利益保护的研究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也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国内证券市场风险的形成

  1.证券市场风险定义。证券市场(Securitiesmarket)是基于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下为维护资本供求关系,化解市场供求矛盾而形成的一种产物。从广义角度上讲,证券市场是对所有证券交易场所的总称;而从狭义角度上讲,证券市场可细分为“资本交易证券市场(Capitalmarket)”、“商品交易证券市场(Commoditymarket)”以及“货币交易证券市场(Moneymarket)”等,是对股票、期权、商品期货等证券产品进行交易与发行的场所。因此,证券市场风险则是指对证券市场价格存在一定影响,并对市场参与者(投资人等)产生一定损失的可能性。通常情况下,证券市场风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传播性性、破坏性较强,诱发因素较多。

  2.证券市场开发环境下,证券市场风险形成原因。由国内证券市场发展历程来看,随着国内证券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证券市场风险形成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机方面:

  2.1金融风险加剧。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我国证券市场实施对外开放已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而证券市场的全面开发为证券市场提供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挑战。例如,证券市场开发加剧了金融资本的流动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金融风险的传导速度,与此同时,国外金融机构在国内金融市场的渗透,对本地市场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形成新的证券市场风险。

  2.2金融体系存在脆弱性。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环境下,金融系统各子系统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性,形成系统化结构网链。当其中一部分发生变化时,势必导致其部分产生变化,形成潜在风险,而这种风险的不确定性更强,其影响也更大。

  2.3出现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形成证券市场风险的关键因素。从广义层面出发,不同国家关于金融的法律制度、资产评估标准、会计原则、财务审核制度、信息披露标准等不同,因此在大环境下资本国与接受国之间势必处在信息不对称问题,通常情况下信息技术水平高的国家,其信息资源越多,面临的信息风险越小,反之信息资源越少,面临的信息风险越高。从狭义层面出发,由于证券市场存在大量的虚假信息,而关于投资人利用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而多数企业主体与投资人对信息收集、分辨的能力存在差异性,从而形成信息不对称问题,当出现虚假报告或虚假纰漏时,掌握信息少的投资人将面对证券市场风险带的损失。

  2.4我国证券市场自身存在一定的特殊性。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尚处于不断发展与完善阶段。因此相对于相对成熟的证券市场而言,我国证券市场受政府政策的影响性较大,属于典型性的“政策证券市场体制”。与此同时,国内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较高,据有关数据调查显示,我国A股市场系统风险占总风险比重的百分之四十左右,相对于与证券市场成熟的国家高处百分之十五以上。此外,我国多数上述企业存在股份不合理配置问题,股票价格的变动较大,并隐隐出现“泡沫”现象。在进行改革过程中,虽然旧的问题的得到解决,但是易于制度的不断善、监督力度的缺乏,新的风险得到产生。

  2.5证券经营机构规模普遍较小。随着我国第一件证券公司成立以来(深圳特区证券公司,1988),我国证券机构以快速发展的趋势在金融市场中占据一定地位。其数量虽然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但是企业的总资产指标以及股本规模相对于其他国家而言,仍处于低水准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我国证券经营机构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而在证券市场对外开发发展环境下,势必将加大国内证券市场的风险,面临国外金融机构带来的冲击。

  3.证券市场风险的预防与管理。面对国内证券市场存在的风险,建立证券市场风险防范机制,加强风险预防与管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3.1注重国内机构投资者的培育。提升国内机构投资者总体实力对改善我国证券市场环境,提升资本市场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对此,我国政府应针对我国证券市场实际情况,以国内机构投资者为主体,提供一定的政策扶持,应以提升投资者的主观能动性。与此同时,监管部门应充分发挥自身职责,保证各类基金发展的平衡与协调。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教育培训帮助投资者树立风险意识、安全意识以及先进投资理念,从而改变“长期投资匮乏,短期投机盛行”的问题。此外,通过以下引导,提升投资者处理风险的能力,降低风险对证券市场的不利影响。

  3.2建立科学风险预警机制。风险预警机制是实现证券市场风险预防的重要手段。因此,在新形势下相关部门应通过综合分析,制动证券市场风险预警指标,在保证预警指标全面、科学、完善、详细的基础上,建立风险预警评价指标体系。从而对证券市场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预测,提升证券市场风险管理质量与水平。

  3.3提升市场参与主体综合素质。上市公司作为我国证券市场的主要载体,是保证我国证券市场稳定发展,提升证券市场投资价值的主动力。因此,为提升证券市场风险预防能力,降低市场风险对投资者的影响,可采用以下方法来提升市场参与主体(以上市公司为主)的综合素质,改善其经营情况。第一,注重上市公司资质的审核,从根源上保证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的质量,实现优质企业在证券市场发展中作用的最大化发挥;第二,完善上市公司经营业绩,通过有效引导,推动上市企业实现优质资产注入或资产重构,从而提升其综合素质,降低证券市场风险发生概率;第三,注重资源整合利用,通过科学配置资源进行市场参与主体素质的强化。

  3.4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在金融市场中,有效的证券市场需要多层次市场体系为支撑,应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个性化需求。因此,为提升国内证券市场风险管理质量,推动伴有效证券市场向有效证券市场的转变,需完善国内金融市场的“多层次”市场体系。通常情况下多层次市场体系,主要由纵向层次,包括“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创业板、高新企业板)”与横向层次,包括“债券市场”、“衍生金融产品市场”、“股票市场”、“基金市场”等组成。因此,在多层次市场体系构建构成中,可从这两个层面出发,进行不断完善,保证各层次市场间的协调、互补,从而健全市场功能,提升市场价值,保证市场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二、证券市场投资人保护方法

  1.证券市场投资人。证券市场投资人(证券投资者)主要是指具备一定的资金来源,并参与到证券市场投资活动,以“证券产品”为载体,享有投资收益所有权与投资风险承担责任的金融市场主体。通常情况下,我们所说的证券市场风险,多是以投资人为研究对象进行具体阐述的。因此,在高风险、高经济效益的证券市场中,加强投资人利益的保护,对促进国内证券市场长效与高效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证券市场投资人保护方法。通常情况下,加强证券市场风险的预防与管理不仅是维护市场稳定运行的重要手段,也是保护投资人利益的重要途径。因此,在证券市场投资人保护过程中,需以证券市场风险防范为主体,进行证券监管模式的创新与改革。对此,除采用上文中提到的策略外,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制定完善的投资人保护法律法规。

  例如,依据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制定完善的“产权制度”,实现股权分置改革的有效落实。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需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原则,应以保障非流通股与流通股股权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并注重专业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在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中的有效参与,用以实现信息披露作用的充分发挥。与此同时,针对信誉评价机制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制定完善的监管法律制度。

  在此过程中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相关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建立以“信息披露”为主体,以“自我管理”为手段的信用评级机构监督制度,应以提升信用评级机构的可信性与公信力,化解信用评级机构与投资人之前的矛盾,实现投资人利于的保护。在投资人保护中,也应注重投资人的教育管理,提升投资人法律意识,丰富投资人专业知识、风险识别与预防能力以及相关经验,从本源上加强投资人保护。可也建立赔付基金,加强证券市场补偿性救济机制,为投资人提供投诉平台,实现投资人保护。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当今金融全球化发展的背景下,我国证券市场的开发性程度将得到进一步的加深。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起步较晚,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仍处于不断发展与完善阶段。因此,在国外金融冲击与自身发展问题的双重影响下,国内证券市场的风险日渐加剧。因此,为保证市场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在抓住发展机遇的同时,需明确认知其存在的风险,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完善法律制度、调整政策要求,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强化投资人保护策略。

  参考文献:

  [1]冯雨.证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分析——以证券市场风险防范为视角[J].克拉玛依学刊,2016,605:58-63.

  [2]徐鹏.从JOBS法案中的众筹投资限额看投资者保护[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205:52-59.

  [3]马其家.论新时期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调整——以我国证券市场行政监管权的重配与协调为视角[J].政法论丛,2016,06:112-120.

  [4]樊健.我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交易上因果关系的新问题[J].中外法学,2016,2806:1495-1511.

  作者:陈雪蕾 单位: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阅读:《证券市场导报》创刊于1991年7月,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的全国第一家证券类月刊,1993年3月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公开发行。《证券市场导报》创刊17年来,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理性、建设性与创造性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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