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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与一个时代的终结

来源:核心期刊咨询网时间:2013-10-18 14:3912

摘要:罗尔斯的逝世代表了一个时代的结束:一个当代自由主义理论建构与规范政治哲学发展的黄金时代终结了。看看近几年谢世的自由主义思想大家,前有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哈耶克,后有艾赛亚伯林,今年初有罗伯特诺齐克,年底是约翰罗尔斯。他们退出历史舞台,使得自

  罗尔斯的逝世代表了一个时代的结束:一个当代自由主义理论建构与规范政治哲学发展的黄金时代终结了。看看近几年谢世的自由主义思想大家,前有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哈耶克,后有艾赛亚·伯林,今年初有罗伯特·诺齐克,年底是约翰·罗尔斯。他们退出历史舞台,使得自由主义的思想力度顿时变得软弱了许多。也许我们还可以点出罗纳德·德沃金、詹姆斯·布坎南这些名字,但是他们对于自由主义而言的理论支撑力度是远远不如上述四人的。而像当年哈耶克殷殷期待的约翰·格雷,早已经像上个世纪的英国人一样轻易地跌进社会民主主义的理论圈套里,背离自由主义而投入了时髦意识形态的怀抱。况且这些思想家对于规范政治哲学的一般理论的研究,不是有欠熟稔,就是漠不关心。他们是无法与罗尔斯等前述思想家比肩的。

  在二十世纪的思想谱系里,罗尔斯具有独特的地位。在这个世纪里,三大政治理论流派的交错发展,构成复杂的思想景观。从19世纪末期到20世纪前半叶,激进主义的流行,使得全世界陷入狂热的激进政治旋流之中。激进政治思想的感染力是毋庸置疑的。作为主导西方世界的传统主流意识形态的自由主义理论,在功利主义式的调整中寻找到了吸纳激进主义并坚持自己的思想策略。但是,并没有能够鼓起思想风帆使自由主义理论广被世界。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兴起证明了功利主义理论力量的孱弱。在思维方法上,20世纪初年思想界就开始被实证主义思潮所主导。分析哲学思潮将规范哲学思考边缘化了。从前者来讲,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论证力量有待显示。从后者来看,规范思想方法得以强势成就来确立自己的正当性。正是在这样的思想局面中,罗尔斯以继承洛克、卢梭、康德的思想阐扬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使得洛克的宪政主张、卢梭的契约论观念、康德的道德普遍主义贯通起来。从而使得一度显得疲弱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在既坚持自己的基本理论原则,又强化契约论的理论力量,更建立起相对完备的论证架构的基础上,得以强势重建。这无疑使得自由主义的理论处境大为改善。这是因为罗尔斯将政治哲学论证问题的可期待性与可行性、论证的力量与操作的可能结合起来了。说罗尔斯在二十世纪复杂的政治思潮局面中光复了自由主义的理论地盘,是不算夸张的;说他将西方带出了激进主义与保守主义拉锯式的尴尬境地,重回宪政思维的正常轨道,也是有依据的。罗尔斯以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重建激活了这一现代社会诞生以来就存在并发挥作用的"古老"政治哲学,并就此将规范政治哲学带到了理论活动的中心舞台上。

  在二十世纪的自由主义思想史中,罗尔斯是处于中间位置的思想家。20世纪的自由主义理论,有偏左、偏右和持中的三种流向。以哈耶克、诺齐克等为代表的自由至上主义,是坚持自由主义底线原则绝不妥协的自由主义的右翼。以格林、霍布豪斯乃至于晚近的社群主义者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是修正自由主义的原则而与时代妥协、将社群因素和国家干预楔入自由主义理论的自由主义左翼。前者强调的仍然是古典自由主义警惕国家干涉个人自由生活的原则,对于接纳国家干预的主张坚决拒斥。后者则反思自由主义的原子个人主义基点,主张在国家干预中、在社群生活中确认个人价值。只有罗尔斯在个人自由与有限度干预两者之间寻求平衡。一方面,他将自由与平等进行了对等的思考,而没有陷入自由与平等谁优先于谁的理论圈套之中,从而将国家干预与个人自由连接,将个人主义与秩序生活贯通。他所强调的人之作为"自由而平等的理性的存在物"具有非同小可的意义。这一主张化解了所谓自由主义只看重自由而忽视平等,激进主义只看重平等而忽视个人自由的思想僵局。另一方面,他重建了自由主义的可期待性,而不只是对于可行的底线原则的强调。后者是古典自由主义所特别强调的,前者为他们所警惕乃至于拒斥。罗尔斯强调作为公平的正义,将两者结合起来。这使得他成为兼综20世纪各种政治主张又守住了自由主义基本原则的理论家。虽然他因此不得不面对自由主义的左右两翼的严厉批评、面对激进主义的批判。也许正是激起的这类批评与批判,将自由主义的内涵加以了充实,将自由主义的时代有效性加以了显现。

  在罗尔斯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中,从《正义论》到《政治自由主义》,再到《万民法》,他逐渐修缮自己的思想"边幅"。这种修缮,按照比较公认的看法,大致经历了两个维度的重大变化。一个维度的变化是从正义之作为道德普遍主义的论证变而为坐实在政治领域谈论正义问题。另一个维度的变化是从关乎一个良序社会的正义问题论证发展到万国宪政的论证。前者的变化代表了罗尔斯对于现代政治哲学之与道德哲学差异性问题的认知。后者的变化象征了罗尔斯对于一个全球化时代普遍公正如何可能的时代大问题的思虑。有人认为前一变化意味着他从《正义论》的强势论证立场后退了。其实,罗尔斯认为自己并没有从自己的 理论立场做任何的后退,只是更多地考虑了可行性问题而已。有人认为后一变化代表了他试图论证西方经验的限度的同时,论证他的正义原则的普适性。其实,罗尔斯关注的主要还是公共理性基础上的普遍正义如何可能、如何达成的问题。因此,可以说他的思想宗旨是没有改变的。他的所有思想,都是围绕一个秩序良好的正义社会的建立与维护这个轴心问题。这种理论关注,实在是对于20世纪日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世界范围的重大政治问题,作出的机警反应。他开掘的这些政治哲学主题还具有深入、广泛挖掘的余地,还要求人们动员更为充分的智力资源去加以解说。

  在政治哲学与当代政治生活的互动过程中,罗尔斯作出的反应,不是一个典范意义上的公共知识分子的反应,他反倒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书斋哲学家的反应。虽然说罗尔斯对于正义的两个原则的论证充满了时代内涵。表现了一个哲学家对于社会政治生活中公平正义的极度关注。但是,他作出的反应是理论化的、专门化的。一般人是难以直接明了罗尔斯的复杂理论建构的。他假设的"无知之幕"、"原初状态"这些对于论证他的政治哲学主张具有基础功用的概念,一般人无缘对话,甚至无缘理会。人们可以直觉到他的正义两原则对于不公平的实际生活的关切,直觉到他对于弱者的深切同情之心。他的正义两个原则较为充分地反映出这一点。他将自由以辞典序列的优先性(如在辞典编写中,A肯定排在B的前面)安顿好之后,所申述的差异原则,机会公平原则,就是关注弱者的原则。而这恰恰可以说是罗尔斯对于20世纪最重大的公共问题所作出的最足以引人注意的反应。因为在一个做大了"蛋糕"的世界里,如何分好"蛋糕",已经涉及到这个世界的基本公平问题和秩序保障问题。因此,虽然说罗尔斯无意做一个公共知识分子,他既无意直接面对大众发言,也无意做政治哲学的知识普及工作,但是他的正义论建构、政治自由主义的论说、万民法的申述,无不切中这个急速全球化的世界、这个多事之秋的重大的、根本的公共问题。所以,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学术界存在的"罗尔斯产业",即在全世界范围的哲学界、政治学界、经济学界、法学界、社会学界都在罗尔斯论说问题上深入开掘论题、相互探讨相关问题,充分证明了罗尔斯政治哲学论说的公共性。也证明了自由主义政治哲学还有处于政治论说中心位置的理论活力。

  二十世纪的哈佛大学哲学系,与二十世纪的西方哲学发展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分析哲学思潮的流行、与规范哲学的复兴,都与这间大学的哲学系关联着。因此,哈佛大学哲学系发生的哲学事件,几乎就可以说是美国的哲学事件、乃至西方的、世界的哲学事件。所以,哈佛大学哲学系所在的爱默森楼内楼外关乎罗尔斯的哲学事件值得一说。在我1998年前往哈佛大学访问研究之前,就风闻过这样一个"故事":据说著名的分析哲学家普特南对于他的两个以自由主义学术贡献闻名于世的同事,有着完全不同的评价。对于罗尔斯,他赞誉不已。认为他代表了哲学研究的良心,反映了政治哲学研究的正义感。对于诺齐克,他有激烈的批评,认为他提倡的极端自由论反映的只是低俗者的心态。到哈佛后我对此产生了怀疑。因为普特南乃是一位积极推荐诺齐克著作出版的人士。他怎么会对自己推荐的后起哲学家如此轻蔑呢?假如他真是轻蔑诺齐克的话,他就不会为他著作的出版写出赞许的评语了。但是这个"故事"具有象征性。他象征着哲学界的同人对于罗尔斯力倡公平的正义,在道德上的同情甚至认同姿态。另外,在1980年代开始的以罗尔斯为论战中心的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的争论,哈佛大学也是战场。1998学年度,同在这所大学里任教的保守主义代表人物曼斯菲尔德、社群主义代表人物桑戴尔(他写有专门批评罗尔斯《正义论》的专著《自由主义与正义的限度》)与人文主义的代表人物威尔逊,三人同开一门课程,评说当代社会政治思潮。有趣的是,按照人们对于这门课程的预期,只要涉及罗尔斯,会是一个异口同声的批评。可是,实际上当曼斯菲尔德批评罗尔斯时,桑戴尔努力为罗尔斯辩护--他努力维护罗尔斯申述的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而坚决拒斥曼斯菲尔德提倡的斯特劳斯式的保守主义政治主张。由此可见,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的分歧有重新审视的必要。汉语学术圈中有些人士看到社群主义对于自由主义表示的一些不满,便欣欣然地宣告自由主义的"困境",似乎失之浅薄了。而且也可以确认,罗尔斯政治哲学、尤其是《正义论》的具体主张容可商榷,但是基本理论主张是具有广泛认同基础的。

  发生了如此广泛影响的罗尔斯逝世了。他就此结束了一个时代。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时代结束了,一个自由主义理论建构的黄金时代结束了,一个规范政治哲学的黄金时代结束了。这个时代,罗尔斯具有不可替代的、绝对的象征意义。在1950年代政治理论的迷惘中,罗尔斯以《作为公平的正义》一文开启了规范政治哲学对于实证政治理论的反拨"运动"。进而在1970年代以《正义论》重新奠立了自由主义规范政治哲学的领导地位,宣告了现代规范政治哲学的复兴。从1990年代开始,罗尔斯以一系列论著(如《政治自由主义》、《公共理性再探》、《万民法》等等)凸显了规范政治哲学问题时代运思的中心性。现在,罗尔斯离开了。他的离开,意味着自由主义规范政治哲学理论的辉煌告一段落,也意味着政治哲学的辉煌告一段落。曾经与罗尔斯激烈论战的自由主义右翼思想家诺齐克已经先他而去,自由主义内部最具有思想激发力的论争已然终结。像与罗尔斯论战的、仍然活着的著名左翼思想家哈贝马斯、德里达、泰勒、桑戴尔,也就此失去了最有价值的论战对手。加上这些理论家的理论原创期也差不多过去了,二十世纪后半叶开始的政治哲学、政治理论的黄金时代,可以说是彻底终结了。但是,逼迫我们还要努力运思的是,罗尔斯一代政治思想家提出的问题并没有随他们的逝世而消逝,我们还得紧张地在一个全球化时代里追问正义之如何可能、又如何实现的诸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答案。这,也许就是对罗尔斯赞誉有加的普特南断言罗尔斯的思想影响,还要延续几个世纪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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