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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电子工程师评高级职称论文范文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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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商法创新与电子商务发展研究 【摘 要】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的信息科学技术与计算机技术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的电子商务开始逐渐发展起来,尤其是在最近几年当中由于无线通讯与移动互联技术的发展,网络购物更加的方便,电子商务已

  民商法创新与电子商务发展研究

  【摘 要】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的信息科学技术与计算机技术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的电子商务开始逐渐发展起来,尤其是在最近几年当中由于无线通讯与移动互联技术的发展,网络购物更加的方便,电子商务已经逐渐深入人心。作为一种全新的市场交易方式,电子商务为我国的市场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商机,同时也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在法律层面上这种不同的交易关系也使得传统的民商法法的相关规则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现行的民商法必须要进行必要的调整才能满足发展的需求,本文分析了电子商务对传统民商法所带来的挑战并分析了对应的对应的创新策略。

  【关键词】电子商务;民商法;挑战;创新

  一、引言

  在现代人的生活当中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当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商务也充分发展起来了,从最初的B2B电子商务形式,到B2C电子商务形式,再到现在的020电子商务形式,我国的电子商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同时从交易量来看,电子商务在贸易中所占有的比例也在不断的增长当中,2016年11月11日,淘宝一天的交易额就达到了1207亿,2015年我国的电子商务交易额也突破了18万亿。与传统的交易方式存在着较大的区别,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型的交易方式,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同时也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人们并不需要通过面对面的交易方式就可以实现商品的买卖,而在传统的民商法当中对于此种情况明没有规定,这就必然导致传统的民商法与现阶段的社会发展并不适应,必须要进行一定的创新[1]。

  二、电子商务运行过程的民商法考察

  在现阶段的电子商务当中,所有的就交易过程以及交易活动都是以一种电子化的方式在运行,数据的传递以及人们的交流与谈判都是通过电子数据进行传输,其中不仅包括文字还包括各种图像与声音,此外还可以包括以下视频文件等。而资金的流转以及电子证券的交易也都是通过电子数据的形式而存在。为了利用民商法对电子商务进行考察,在下文当中笔者将电子商务的活动分成了四个不同的阶段:第一阶段为交易前的准备阶段,在这个阶段当中,买方可以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浏览相关的商品信息,并挑选出适合自己的商品,同时制定好自己的购买计划,并准备好购物活动所需要的资金,此外还需要根据自己所挑选的商品选择对应的商家[2]。第二阶段为谈判与合同签订阶段,在这个阶段当中买方与卖方会就买方所需要购买的商品进行一系列的谈判,谈判也是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与设备进行的。谈判的主要内容也是商品的各种细节问题,如拟交易商品的种类、数量、规格、型号以、交货方式、交易地点以及付款方式等一系列的内容,同时这一系列的活动都会以一种电子合同的方式保存下来,双方之间既可以通过电子签约,也可以实际签约。第三阶段为双方在签订相关合同之后到合同履行之前的一系列手续办理阶段[3]。在电子商务当中,商品的购买可能需要涉及到多种主体,例如快递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海关、税务部门以及运输公司等。买卖双方要利用 DEI与有关各方进行各种电子票据和电子单证的交换, 直到办理完可以将所购商品从卖方按合同规定开始向买方发货的所有手续为止。最后为合同的履行阶段,卖方需要备货,同时还需要办理各种相关的手续,并将买方所购买的商品托付给快递公司进行配送,此外,卖方还需要根据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将货物运输過程当中的相关信息及时上传,让买方及时的了解到货物的相关信息。银行则需要根据买方与卖方之间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收款与款项的转播,并在完成解算之后给出相应的单据。如果买卖过程当中出现了违约的情况,遭受损失的一方还可以向另一方提出索赔。

  从上文的论述当中我们可以发现,电子商务并不需要对传统的民商法进行彻底的调整,只需要根据电子商务活动当中所涉及到的各种关系,对民商法进行局部的调整,同时设定各种对应的规则,从而保证在电子商务的活动过程当中各种活动更加的安全可靠,同时使得利益受损的一方得到及时的赔偿。

  三、电子商务对传统民商法带来的挑战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高效交易方式,不仅给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许多商机,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使得传统的民商法受到了一定的挑战,下文当中将对此进行必要的研究。

  (一)电子商务民商事主体的确认方面

  电子商务活动与传统的交易活动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民商事主体之间的差异,与传统交易当中的市场主体不同,电子商务活动当中所创设的民商事主体是一种新型的民商事主体,如网上公司、物流企业、网络服务商等。首先,目前的民商法并没有规定这些主体的准入制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电子服务商的设立就存在很大的不规范性,传统的民商法当中并没有规定电子服务商的设立需要具备何种条件、按照何种程序,同时也没有规定电子服务商经营的具体范围[4]。第二,进行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主体,即卖方的资格认证并没有严格的规定。在传统的交易活动当中,民商事的主体需要到工商局或者地方政府的分管行政机关办理相关的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才可以在规定的区域内从事规定的经营活动。但是在电子商务当中一些的经营活动都是以一种虚拟的方式存在,所有的物理属性都会消失不见,这必然会导致人们无法确定该主体是不是一个合法的主体。另一方方面,电子商务相对于传统的交易活动往往存在着一定的跨区域与跨行业的特点,这就必然导致电子商务活动存在着较为鲜明的多样化特点,电子商务活动往往不受行业、部门以及区域的限制,但是如果采用传统的民商事主体对电子商务的经营活动进行严格的限制必然无法体现出电子商务的网络特点,对于电子商务活动的便捷性与高效率的发挥具有非常不利的影响。在电子商务当中另一个民商事主体的特点在于买方与卖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并没有得到明确。从本质上来说,电子商务活动与传统的交易活动在民商事的原则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因此,在电子商务的活动过程当中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与传统的交易活动是完全一致的。但是在电子商务活动当中,各种交易活动都是以虚拟的方式所存在,因此这种虚拟的主体并无法在法律上予以确认,因此在纠纷发生时很难得到有效的解决[5]。

  (二)电子商务的商业行为方面

  在电子商务的过程当中,涉及到大量的电子支付以及电子合同,虽然与传统的合同与支付手段相比电子合同与支付手段相比,这种手段的目的和本质的作用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但是却为我们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第一,在传统的交易活动当中所有的合同以及交易支付都是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的,正是因为采用书面的形式从而买方与卖方之间都留有存底,因此合同的合法性可以得到有效的保障,但是在电子商务的过程当中,所有的合同以及支付信息都是通过电子文档和网络数据的形式保存下来的,都是一种无纸化的合同,但是如果坚持采用传统的纸质方式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必然会产生较大的限制。第二,EDI 电文的效力问题,在传统教育当中的书面合同以及交易凭证之所以可以作为证据存在主要是由于纸质文件可以长期保存,同时其中任何的修改都必然会遗留下痕迹,但是电子文件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进行修改与删除,同时并不会留下痕迹,且在电子商务当中所传授的所有信息都是存储在计算机当中的,传输过程当中的任何信息都不是原件,而仅仅是一种复印件,因此在法律效力的认证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6]。第三,签字认证问题,在许多国家的法律当中都明确规定交易过程当中所涉及到的各种合同与单据都必须要本人的亲笔签名,但是在电子商务当中由于交易文件本身就是一种电子数据,这就很难实现亲自签名,因此,在安全认证方面也存在着较大的问题。第四,合同成立问题[7]。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过程是在计算机网络中完成的, 故在合同法上引起许多问题,除已述的合同书面形式等问题外,还有要约与承诺的撤回和撤销问题、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问题。例如,传统商务中的一项要约是可以撤回的,只要撤回的通知先于要约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就可以撤回。电子商务中的要约撤回是不可能的。

  (三)市场的交易范围与权利的救济

  电子商务的活动往往都是以网络为基本的传播媒介,同时以网络为交易的基本平台。同时网络往往并不受到地域的限制,这就导致电子商务活动具有较强的国际性与虚拟性。同时网络的建立往往是以数字化的资源为主导,交易的完成往往都是通过这些数字资源来完成的,并实现增值。虽然这种交易方式与传统的交易方式在物质经营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区别,但是在价值的增值方面却具有同等的效应。另一方面如果在考虑市场交易的范围时并不考虑数字资源的交换,必然会导致电子商务活动缺乏法律调整,从而严重影响电子商务的发展[8]。

  此外,网络世界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空间,在这个空间当中基本不存在物理条件的限制,但这也并不意味着网络就是完全自由的,在网络当中各种违法犯罪以及侵权行为也时常发生。对各种侵害合法权利的不法行为进行阻止,并对遭受损害的合法权利进行救济是必然的结果。在传统的交易当中救济有多种形式,如和解、调节、仲裁与诉讼等。但是在网络社会当中双方仅仅是依靠网络进行联系的,究竟采用何种方式才可以双方的权益值得我们深思。

  四、电子商务所引发的民商法制度创新研究

  从当前电子商务的发展态势来看,电子商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必然会成为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作为现代社会当中交易的基本准则,民商法必须要进行一定的创新,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发展环境,并扫除法律方面所存在的发展障碍。

  (一)明确电子商务活动当中民商事主体地位、权利与义务

  只有明确电子商务活动当中民商事主体的地位、权利与义务才能使得电子商务的发展与科学技术的进步相适应,并可以保证网络交易的有序进行,从而减少各种纠纷的发生。若想从根本上明确民商事主体的地位、权利与义务,最关键的问题在于确认虚拟主体的民事主体地位。虽然虚拟主体仅今年是在网络当中存在,但是其本身是真实主体在网络当中的虚拟反应,是具有真实主体的一些属性,只是以数据的形式而存在,因此,在主体身份的识别过程当中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因此,必须要承认网络当中的虚拟主体是具有合法的主体,这种目的可以通过特定的制度以及法律制度来实现。首先可以通过技术建立一种电子身份证,并由专门的机构对这些身份进行授权与管理,从而使得虚拟主体在网络当中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如果虚拟主体在网络当中并没有机构给予的认证身份,其在网络当中的任何交易都是一种无效交易,同时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法律还需要给予电子身份必要的保护,对冒用或者入侵电子身份的行为要给予严厉的打击,在明确了虚拟主体的民商事主体地位之后,其权利和义务的明确就非常简单了,只需要将传统交易活动当中的权利与义务照搬到电子商务当中就可以了[9]。

  (二)制定形式上的电子商务法,消除电子商务法律障碍

  狭义上的电子商务法是指以调整电子商务活动当中而所引起的民商事关系而形成的一系列法律体系,广义的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电子商务活动当中所有商事活动的法律体系,从世界范围来看,当前阶段世界各国关于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都是具有非常类似的特点,即它們都是致力于解决各种电子签名的确定以及电子认证技术等方面的内容,从本质上来说这些法律都是致力于操作的规法化,属于一种狭义的电子商务法律。现阶段在大部分国家当中,为了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环境,都已经逐步开始制定专门的法律,例如新加坡颁发的《电子交易法令》以及美国所颁发的《电子签名商务法案》。在部分没有制定专门的电子商务法律的国家,往往是对传统的民商事法律进行必要的调整与修改,从而使得电子商务发展的障碍得以有效的清除,同时使得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活动之间的各种问题具有一定的一致性。我国采用的就是这种方式。例如,在我国的传统民商事法律当中明确规定,涉外合同必须要以书面的方式进行,但是为了电子商务的发展1999年10月1日开始实行的《合同法》对这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将书面的形式扩展到了电子数据方面[10]。

  (三)遵循 WTO 规则, 务实进行电子商务民商法制度的创新

  电子商务所覆盖的范围相对较广,不仅涉及到传统的货物贸易,还会涉及到技术与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金融贸易以及税收等内容。WTO在这方面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覆盖全世界的互联网、电信的自由化以及完备的法律体系。因此,在制定有关于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法规时必须要从世界角度出发,使得全球性的贸易具有一定的便利性。我国早已加入WTO,因此在进行电子商务相关的民商事法律创新过程当中必须要与WTO的规则以及国家同行的惯例进行有效的衔接。例如,在电子商务行为规则方面,电子商务本质上还是一种经营活动,必须要依靠民商法进行必要的规范,在电子商务活动当中所涉及到的各种行为都必须要有明确的规定;在进行电子支付规则的设计时,必须要明确交易双方的关系以及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五、结语

  当前阶段我国的电子商务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同时还处于不断增长的态势当中,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必然会成为最重要的一种交易方式。为了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对民商法进行创新是必然的选择。在本文当中笔者首先考察了电子商务活动当中所涉及到的民商法内容,并总结了民商法创新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最后总结了对应的创新策略,希望能对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刘颖. 支付命令与安全程序——美国《统一商法典》第4A编的核心概念及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启示[J]. 中国法学,2004,01:163-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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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李有星. 论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法律的冲突与协调[J].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04:121-128.

  [5]王文宇. 从商法特色论民法典编纂——兼论台湾地区民商合一法制[J]. 清华法学,2015,06:62-78.

  [6]郑成思. 新技术的保护、新技术产品的流通与民商法重点的变更[J]. 知识产权,1999,06:11-17.

  [7]彭真明,江华. 商法法典化的反思——以制定《商事通则》为中心[J].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2005,01: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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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蔡秉坤. 我国网络交易中的电子支付法律关系分析与法制完善思考[J]. 兰州学刊,2013,03:171-176.

  [10]王明锁. 中国民商法典编纂的重大疑难问题——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商法典“通则编”草案建议稿》(黄河版)[J]. 晋阳学刊,2016,03:118-145.

  探讨电力系统中的电力电子装置实践应用

  【摘 要】电力资源是人类生活不可替代的资源,对于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不可估量的重大意义和作用。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进步和创新,电力系统中的电力电子装置技术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新型而先进的电力电子装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而出,它们在电力系统的实践应用过程中,成为了强有力的支撑力量,确保了电力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本文在分析我国电力系统的电力电子装置的现状的同时,也对电力电子装置的应用做了详尽的分析和阐述,并考虑到环保低碳的要求,关注电力电子装置的智能、环保和可持续化应用。

  【关键词】电力系统;电力电子装置;应用

  电力系统是能源输送、配给的重要系统和载体,它与国民经济发展具有不可割断的联系。在当前全球能源危机和气候环境危机的威胁之下,电力系统也进入到了智能化、可持续化的发展转型阶段,由传统的规模化发展转变为智能化的发展方向。在现代电力系统的实践应用过程中,主要采用接入分布式电源和储能装置的方法,与地方电网、微型电网和主干电网相协调和的配合,实现电力系统的智能化双向互动,极大地提高了电力输送的灵活性和高效性,也极大地提高了电力系统供电的安全、稳定与可靠。

  电力系统中的电力电子技术和装置发挥出了极大的作用。风能并网发电、功率转换条件下的电力储存、柔性互联的交直流电网、无功动态补偿,在这些领域之中,都不乏有先进而新型的电力电子装置,并在科技进步的驱动下,高电压、大功率的电力电子器件获得了极大的创新,更有电力电子技术的不断进步,使电力电子装置在电力系统中发挥出其不可忽视的重大作用。

  一、电力系统的应用现状分析

  电力系统主要是对电力资源的合理规划和调配,在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增长的关键时期,电力系统也在不断地进步和发展。随着全球环境危机和能源危机的出现,电力系统还需要运用绿色低碳、节能高效的环保型输电和配电设备,以确保电力设备的稳定运行,提升电力系统的使用效率。而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人们对于电力使用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多,电力系统的应用范畴也不断宽泛化和扩大化,这自然会给电力系统带来较大的运行压力,对于电力系统中的运行设备和装置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由于我国的电力系统是采用化石燃料进行生产,这并非是环保的生产模式,因而必然导致对环境的严重污染。在全球倡导和推行绿色节能和低碳高效的理念之下,我国的电力系统发展必然要向更为智能化、更为持续化的方向发展,而不能单纯着眼于电力系统的规模扩张,还要使电力系统的电力电子装置更为灵活和高效,要使用智能化的用电装置和储能装置,不断对电力系统的电力电子装置加以改进和优化,这样,才能不断推动我国电力系统的智能化发展。

  二、电力电子装置在电力系统中的特点阐述

  在电力系统之中,电力电子器件及其应用装置已经不断渗透到各个领域,成为了不可缺少的重要装置。它的特性与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有直接的关联性影响,因此,从电力系统的运行稳定性和安全可靠性着手,我们要全面明晰和了解电力电子装置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特性,从而更好地促进电力电子装置在电力系统中的实践应用。

  1、稳定可靠性能。电力系统中的电力电子装置对于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有极为密切的关联,它的稳定可靠性是至关重要的内容。在对电力电子装置的稳定可靠性的评价之中,相关的评价指标必不可少,例如:电子装置异常状态、正常运行时间及状态、维修养护状况等指标,确定电力电子装置在电力系统中应用的稳定可靠性。鉴于人们对用电需求的不断增加,电力资源的需求不断高涨,这也对电力网络的控制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为了满足日益上升的电力需求应用,需要引入先进的电力电子装置,充分利用电力电子装置的稳定可靠性特征和优势,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与稳定。同时,还可以通过对电力电子装置的稳定可靠性的有效估算运用不同的拓扑结构和控制结构,可以获得评估的结果,为电力系统的运行维护提供必要的依据和参考。

  2、故障应对与控制管理特性。由于电力系统中的运行异常或故障是难以避免的,因而,一旦电力电子装置出现异常或故障,就会导致不可估量的损失。通常来说,电力电子装置出现异常或故障的原因,主要是温度过高或温度循环波动所导致,因而,需要对电力电子装置进行热管理,利用其自身的容错运行性能,运用优化和更为适宜的调制策略,调整控制方向,有效地将故障加以隔离,从而避免更大范围的风险。电力电子装置的降级运行和准正常运行是两种不同的容错模式,其中:降级运行是基于变换器的冗余性能前提之下,当故障在電力电子装置可容纳的范围之内时,仍旧可以实现装置的主要功能。而准正常运行方式则要添加功率器件的条件下,才能使电力电子装置继续在故障状态下实现功能。另外,可以根据电力电子装置的故障机理,对电力电子装置的剩余工作寿命加以推测,从而采取提前防范举措,有效地减少故障的发生。

  3、采用硬件回路仿真分析。在电力电子装置的设计之中,硬件回路仿真分析可以极大地提高电力系统的有效性验证速度,可以极大地提升模拟计算的速度,在仿照不同的运行工况条件下,获得任意信号并实现故障模拟。

  4、采用标准模块整合分析。电力系统中的电力电子装置采用了对标准模块的综合分析方式,将功率器件、门极驱动电路、可编程处理器集成于同一个标准模块之中,采用硅片集成、封装集成、三维集成等不同方式,使其具有预设功能。这样,可以极大地节约电力电子装置的成本,提升应用功能。

  三、电力电子装置在电力系统中的实践应用研究

  (一)电力电子装置在发电中的实践应用

  1、发电机组励磁

  普及运用于电力系统中的大型发电机组,其应用技术和原理主要依赖于静止励磁技术,它由两部分组成:励磁功率单元和励磁控制单元。它不同于励磁机,可以实现快速的调节和便捷化的控制,可以极大地提升发电厂的运行效能。具体表现在:(1)静止励磁技术可以较好地维持机端或系统中某一点的电压在给定的水平;(2)改变发电机组无功功率的数值,使并联运行机组之间的无功功率得到合理的分配;(3)可以极大地提升输送功率极限,从而有效扩大静态稳定运行的范畴;(4)当电力系统出现短路故障时,强励可以有效地提升电力系统的动态稳定性能;(5)发电机突然解列、甩负荷时,强行减磁,可以有效地防范发电机过电压;(6)一旦电力系统中的发电机内部出现短路异常故障时,快速灭磁,可以较好地缩小故障破坏的程度,减少故障影响的范围;(7)在不同的发电机组运行工况之下,实施过励和欠励限制,则可以有效地使发电机组处于安全稳定的状态之中。

  静止励磁系统主要由微机励磁调节器加以控制和调节,采用微机控制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其生产工艺不断成熟,成为了未来电力系统大型发电机组励磁系统的主流发展方向。

  水力发电机组则以交流励磁技术为依托和手段,在这种技术应用前提下,可以动态地调节励磁电流频率,有效快速地调节压力和水流量的动态变化值,充分提升发电系统的发电品质和效能。

  2、风力发电

  在电力系统的风力发电之中,变流器是核心的电力电子装置。在这个体系之中,整流器和逆变器装置是极为关键的电力电子装置,利用这一装置可以实现对不稳定的风能的转换,使其转换为稳定的电能,并且其转换的电能还要与并网要求的电压、频率、相位相符合。风力发电一度成为令人瞩目的新兴领域,在我国风能丰富的现状之下,这种可再生的资源已经进入到了发电领域之中,并且随着风电装机容量的加大、风力发电技术的先进化特征,使风力发电领域成为了令人侧目的新兴领域和行业。风力发电机组的定桨距和恒速技术已经发展为现代的变桨距和变速技术,兆瓦级大功率风电机组成为了发展主流装置,与之相对应的是电力电子变流装置,在发电机的协同控制之下,可以有效地实现功率控制。通过风机在较宽范围的转速运行,可以获得最大的功率,从而更好地实现电网低电压穿越及无功功率支持。由此可见,电力电子技术在电力系统之中大展手脚,通过先进的电力电子器件、变流器、控制电路等,实现风力发电。

  在风力发电系统装置中,有两种不同的典型风力发电系统,即:双馈型风力发电系统和同步直驱型风力发电系统。其中:(1)双馈型风力发电系统。在这个系统之中,其电力电子装置的应用涉及多个内容:①具有递增的输出扭矩的齿轮。这种多级齿轮是由不同规格的齿轮传动装置所构成,并在这些多规格的齿轮传动装置之中,两种不同齿形的圆柱齿轮副可以相匹配,从而实现多级齿轮的良好运转。②绕线式可控制的感应发电机。这种感应发电机装置也称作“异步电动机”,它是借助于可转动的导体——转子,在旋转磁场的作用条件下,获得转子所需的转动力矩,从而实现其发电功能。通常来说,三相感应电动机的制动是采用能耗制动、反接制动、回馈制动三种运转模式,以实现其功能。③交流侧功率因数可调和的背靠背连接结构。它主要实施协调可控制策略,通过灵活的控制功能,实现直流电压的可控化。并在双PWM变流器应用于实际输电的实践过程中,可以较好地克服传统高压直流输电的弊端,它无须外加换向电源。同时,这种背靠背连接的结构装置还可以不需要交流电网提供无功功率,它可以实现交流电网无功功率的动态补偿,类同于静止同步补偿器的功效。另外,电网与双馈发电机的定子侧是联通的,转子侧通过背靠背双PWM变流器实现与电网的相联,并在对频率和转速的调节前提下,实现变速恒频运行。它还可以实现对输出功率因数的控制,以保持直流侧电压稳定。(2)同步直驱风力发电系统。在这个系统之中,亦称无齿轮风力发动机,通过背靠背变流器系统联接电网。它应用的发电机主要有:电激磁同步发电机和永磁同步发电机,并采用全功率变流器。它在大功率的应用场合中占据应用优势。

  综观大型风力发电的发展情况,我们可以看到风力发电装置在应用中的发展趋势:(1)直驱式和半直驱式传动系统的应用不断宽泛化,并在电力电子技术的不断进步条件下,大功率变流器的设计和应用也逐渐普及。(2)永磁同步发电机正在普及性地应用。永磁同步发电机无须励磁绕组和直流电源,不从电网吸收无功,对于电网的运行状态影响较小,成为了大型风机的普及性运用装置。(3)变流器容量及可靠性日益提升。直驱式、半直驱式风力发电系统都对变流器的容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变流器的容量必须要不断加大,才能适应风力发电系统的需求。原有变流器拓扑结构是两电平、三电平,随着变流器不断升级,它的拓扑结构正在向多电平方向转变,其中主要包括有:①H桥级联型。这是一种级联型的多电平变频器,由于它输出的电压谐波较小,可以实现模块化应用,因而对于高压的大功率电力系统尤其有效。②有源中点钳位。这是一种新型的变流器拓扑,可以实现全部主开关的软闭合和软分断,尤其适宜实用于中压大功率变换的电力系统之中。③模块化多电平换流器。这种电力电子装置是通过标准化、模块化的SM串联方式而构成的,由于产生的谐波含量较小,并且可以实现灵活有效的电压等級控制,具有有功无功独立控制功能。因而,适宜应用于高压变频器、HVDC输电场所。这些都极大地提升了风力发电系统的容量和电压等级,减少了线路损耗和传输成本,尤其推动了海上风力发电的大规模开发与利用。

  (二)电力电子装置在电能存储中的实践应用

  电力电子装置在电能存储中的技术应用,是有效缓解电力系统高峰负荷供电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它可以极大地提升电能质量,与人们安全可靠、稳定高效用电的需求相契合。

  1、可调速抽水蓄能

  可调速抽水蓄能电站主要运用转子绕组励磁的策略,动态调节转子励磁电流的频率和幅值,从而大幅调整其有功出力和无功出力。并在机组启动和运行模式的切换运行状态下,可以使抽水蓄能电站处于可调速的状态之下,更好地实现不同工况条件下的变化,实现多功能的调节运行。

  2、压缩空气储能

  电力电子装置可以应用于压缩空气储能之中,具体运行方式为:运用冗余电量实现驱动,将电能转换为高压空气的形态,实现电能存储。而当电力系统处于调峰状态时,则可以将存储的高压空气释放出来,驱使其实现发电机发电。由此可见,这种应用极好地实现了对电力的调适,可以通过变频驱动技术,实现对电网不同负荷状态下的大幅调整,从而有效地提升空气压缩效率。

  (三)电力电子装置在微型电网中的实践应用

  电力电子装置在微型电网中也有其特定的实践应用功能。微型电网是电网系统不断发展而来的,它的内部装置和配备主要包括:分布式电源、储能装置、功率变换器、监控保护装置等。功率变换器可以实现有效的调节,使微型电网与外部电网并网运行,最大化地实现能量最优化。如果外部电网出现异常或故障时,可以通过变换器的解列方式,使微型电网变换为独立运行模式,与外部电网相隔离,从而继续正常向关键的负荷实现正常供电,从而较好地实现了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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