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黑龙江省煤炭系统职称评审成果要求是什么?根据煤炭专业职称评审文件中的要求,评审煤炭工程师职称需要作者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的新技术和发展趋势,有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还要能够公开发表或者出版水平较高的论文、论著,这里主要针对业绩成果以及学术成果要求进行介绍。

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参与主持本专业项目的科研、设计、生产2项以上,通过创新,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附鉴定材料);
(三)参与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或科研成果推广2项以上(以立项、验收材料为准);
(四)获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项目1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
(五)主要负责制订、编制国家、省、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并公布实施(以出版物的参编人员名单为准)。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三名)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
(二)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三)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3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