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湖南省高级会计师职称需要满足论文、论著、外语和计算机考核方面的要求。在学术成果当中,参加评审的学术成果设置有量分权重。在同等条件的竞争者当中,学术成果的权重和分量越高就越有希望能够顺利晋升,下面是汇总的关于湖南省高级会计师论文发表要求。

湖南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要求作者熟悉财会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能结合本职工作,撰写或翻译并公开发表财会专业著作和论文、译作等。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编或参编财会专业著作或译作1部(20万字以上,本人撰写或翻译5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财会专业论文2篇(每篇2000字以上)以上。
(三)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独立撰写发表财会专业论文1篇(3000字以上),和1份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或分析报告(2000字以上)以上。
(四)对长期在县(区)级以下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其岗位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在论文上不做硬性要求。可以提交2份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分析报告等(每份1500字以上)。
评审湖南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要求作者发表的论文需要是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只有被国家认可的学术期刊收录的论文才可以参加评审。通常高级会计师职称要求作者至少发表两到四篇论文。在投稿之前要保证学术期刊的正规。具备国内统一刊号以及国际统一刊号的出版物才属于正规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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