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农业专业技术职称论文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
关注(13)- 期刊周期:双月刊
- 期刊级别:国家级
- 国内统一刊号:11-5896/S
- 国际标准刊号:1674-8255
- 主办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
-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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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农业专业技术职称论文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期刊简介: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双月刊)创刊于2003年,由中国农业科学院主办。办刊宗旨是全力服务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竭诚为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农产品的消费与贸易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主要读者对象为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有关的各级行政管理、科研教学、检验监测、技术推广、生产企业等部门的相关人员。
办刊宗旨: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由农业部主管、中国农业科学院主办、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支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协办、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承办,是我国惟一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的综合指导性刊物。
期刊栏目:
本刊特稿、政策法规、质量安全监管、无公害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检验检测技术、农业标准公告、海外博览
期刊收录:
万方收录(中)上海图书馆馆藏国家图书馆馆藏维普收录(中)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杂志社征稿要求:
1来稿内容务请真实可靠、重点突出、观点明确、层次分明、文字精练,并有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一般来稿请掌握在5000千字以内。对来稿本刊有可能根据需要作适当的删改或选其精华部分刊登,作者如不同意删节或选登,来稿时请在稿端注明。
2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向本刊声明,本刊将作适当处理。
3凡来稿无论是书写或打印,字迹和图(照)片都要清楚易认,文稿要采用国务院于1986年批准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中的简化字,请勿自造或误用不规范的简化字。外文请用印刷体书写,并分清大小写、正斜体。文稿中的标题请依次采用一(一)1(1)表示。
4文稿中的计量单位,请严格遵守和准确使用我国的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要执行《量和单位》系列国家标准,停止使用非法定单位。特别提请作者注意的是,在表示土地面积时务请不再沿用已废止的市制单位“亩”;文稿中量的单位名称请用单位符号表示,如表示长度的单位名称“米”要用单位符号“m”标示,表示面积的“公顷”用“hm2”标示等。文稿中标点符号和数字用法分别按相应的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和《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书写。
5鼓励原创,禁止抄袭。文稿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时(切勿摘引未公开发表的资料),请按有关规定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其来源,并在参考文献中列出,否则责任由作者自负。一旦发现抄袭他人作品,该文所有作者将被视为本刊不受欢迎的作者,所投文章概不审阅。
6本刊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的著录格式,引文依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排序,并用方括号标注。在文末参考文献项依次列出,其书写格式为:期刊——序号作者姓名.文题.期刊名,年,卷(期):起迄页书籍——序号作者姓名.书名.版次.出版地:出版单位,年.起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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